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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3.0与互联网数字内容的最新板块——来自《2017/2018 中国知识服务产业报告》的产业框架与思维方式

作者:方军   2018年01月17日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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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编按】日前,在中国出版协会和百道网主办,得到协办的“2018中国知识服务产业峰会”上,百道新出版研究院委托著名知识服务专家方军研制并发布了《2017/2018 中国知识服务产业报告》。报告梳理了在大众、专业和教育领域从事知识服务的近150家机构,为读者提供了知识服务的一份全景图。报告内容包括三部分:产业现状:从知识付费到知识服务;产业图景:两大产业趋势与四个产业主体;产业未来:知识服务变革方兴未艾。在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将在百道网上陆续发布报告全文,今天是报告的第一部分——产业现状:从知识付费到知识服务。


知识服务:知识的新产业与新经济

从2016年中启动到2017年蓬勃发展,移动互联网上的“知识付费”迅速成为热点现象:人们关注与购买付费知识产品;热门知识产品、创作者与产品形态不断涌现;知识付费的互联网平台蓬勃发展。这一互联网热点现象能出现,是它击中了人们的深层心理需求——技术与社会变化带来的信息爆炸、知识焦虑与本领恐慌。

知识付费是在互联网上传媒、出版、教育融合形成的新物种。类似于互联网在零售、支付、出行、餐饮、外卖等领域引发的巨大变革,现在,以知识付费热潮为开端,移动互联网开始改造与知识相关这个广泛的内容领域:

-打破边界:用互联网技术消融产业边界与产品边界;

-满足需求:用互联网的创新力量满足用户的需求;

-颠覆产业:用互联网的变革力量形成全新产业领域。

现在的互联网知识付费只是开端,“互联网+知识”可能融合传媒、出版、教育,形成融合线上线下的新业态。

这个互联网技术驱动下知识的新产业与新经济可称为“知识服务”。当我们说知识服务产业时,指的是它是围绕知识产品的生产、销售的新产业;当我们说知识服务经济时,则接近于长久以来人们对“知识经济”的期待,指的是移动互联网可能变革整个社会对知识的应用、把所有人带向以知识为基础的未来。

出版3.0:传统出版、数字出版、知识服务

当下的知识付费产品中,录播直播音频课程等产品有着显著的数字出版物的特征,因而我们这里先从图书或出版物的角度看知识服务。如果从出版业视角出发,可把知识服务看成是出版3.0,它将再次变革出版业的大众(General)、教育(Educational)、专业(Professional)三大领域。出版从1.0到3.0分别是:

-传统出版1.0:持续数百年,以印刷品为主要交付方式。

-数字出版2.0:有20年的历史,以电子书、数字化课程材料、论文数据库等数字方式交付产品。

-知识服务3.0:从内容转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把知识以服务方式交付给用户。

从传统出版到数字出版,关键的跳跃是数字化,生产过程的数字化与最终产品的数字化;而向知识服务的跃迁,关键的跳跃是互联网化、服务化,以及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教育等领域的跨界融合。出版等知识相关产业利用互联网向知识服务转型,与“互联网+”的精髓是一致的,都是用互联网推动产业转型,线上线下融合,最终走向数字经济。

目前,知识付费仍处于早期,在出版业中,主要影响是接受新事物较快的大众领域,而广义出版中的教育领域与专业领域仍有待开发。以大众领域的经验看,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付费知识产品“源于书、大于书、优于书”——知识源于书,用户覆盖范围大于书,产品体验优于书。从这个角度看,知识付费这个新苗头和它之后的知识服务产业,必将对出版业的既有产业格局产生巨大的冲击。

就短期、中期而言,向知识服务转型有三个重要特征:

第一,以用户为中心,注重用户价值。无论是公司还是生产者都与用户的关系更近、更紧密,因而很自然地更关注用户价值;

第二,快速迭代,注重可变化性。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服务,这让最终产品可以快速迭代,因而与图书相比,知识产品有着高度的可变化性。现在,知识付费的产品形态仍在快速演化和迭代,新的创新形态必将不断涌现。

第三,内容以音频等为主要载体。当前的知识产品能够短期爆发,一个重要原因是脱离了书面文字,以音频为主要载体形式。音频被广泛接受除了体现用户的需求之外,与书面文字的疏离带来了一次用新内容载体重新生产知识的机遇。

音频带来巨大挑战,关于音频给出版业人士的挑战,资深出版人、百道网董事长程三国提出了“文字的诅咒”说法,他认为:“或出版人的转型要克服文字诅咒,编辑和作者是一批文字能力极强,或通过文字吸收信息的能力极强的人。当所有的知识主要用文字传播的时候,编辑、作者和读者是一个共同体,大家并不会意识到文字魔咒对于知识产品在交付上的成本。但是,现在更多的人通过图片、音频或视频来接收知识或信息,编辑在文字上所享有的超强能力反而成为一种更好地提供知识服务的阻碍。”

另外,除了技术产品、内容产品、快速迭代的挑战外,向知识服务转型不容忽视的挑战之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在新的产业情况下,如何既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又避免对创新应用造成障碍?

知识:互联网数字内容的最新板块

数字内容一直是互联网的主要产业领域之一,互联网上最适合传递的就是数字化的内容,互联网用户的主要行为也是消费数字内容。互联网上的数字内容过去主要是新闻资讯内容、视频网文等文化娱乐内容、网络游戏与手机游戏,现在,知识相关内容成为第四个板块。

我们来分别看看资讯、文娱、游戏、知识这四类数字内容产业:

-资讯: 这是互联网最活跃的内容形态。资讯也是互联网产品创新的前沿,我们经历过门户、博客、微博、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众多产品形态。

-文娱: 文化娱乐板块是当下的风险投资热点,包括长视频、短视频、音乐、网络文学、二次元、直播、网红、漫画等。

-游戏: 包括从单机游戏、到网络游戏、到网页游戏、到手机游戏,这是互联网盈利能力最强的产业板块。

-知识: 这个新兴的领域有着极强的社会与经济意义,而非纯粹的个人休闲消费,并且知识的应用与传播对所有产业都有价值。

过去两年,在移动互联网上,面向个人的知识内容产品快速发展,引发大量讨论,主要原因并非现阶段的产业规模有多大,而是它的社会与经济意义。它触动了人的深层次需求——物质商品和服务消费是表层,知识是人的根本需求。当然,引发争论也是因为,知识付费这个词把知识与金钱两个国人最关心的议题联系到一起。

特别注意的是,知识付费的发展也与自媒体紧密相关。一方面,自媒体的内容范畴可部分落到到资讯(提供信息)、文娱(提供娱乐休闲内容),但不是自媒体的优势,而如果将很多自媒体视为广义的知识性内容则合理顺畅得多。另一方面,蓬勃发展的自媒体试图在广告、电商之外寻找新的商业变现方式,迄今为止知识付费已经展示出巨大的可能性,成为自媒体商业化的第三条道路。

总的来说,当下的知识付费,是在互联网上媒体、出版、教育融合形成的新物种,以2017年的知识付费爆发为契机,全新的互联网知识服务产业正在涌现。

这个全新产业都是由互联网所驱动的:移动互联网刺激了用户的知识需求,提供了选购、学习的渠道、成为提供服务的载体;互联网的社交型平台、零售型平台、工具型平台促进了知识的生产与消费,形成平台化的产业格局,推动了繁荣的知识经济生态。最终在其中,活跃的公司将是掌握互联网经营方式的公司。

(本文编辑:J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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