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

姜汉忠:一个曲折的版权输出案例

作者:姜汉忠   2014年03月04日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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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编按】近年,随着我国对外版权贸易活动增多,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图书走出国门。出版社或版权代理人在这一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版权归属、合同条款约定等时常暗藏陷阱,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擦亮双眼,在版权交易过程中规避风险,进行自我保护呢?资深版权人姜汉忠先生在百道网编辑沙龙上和与会者分享了一个曲折的版权输出故事。

新世界出版社  姜汉忠

2012年8月,越南一家出版社希望引进《经理四书》一书。这家出版社主做教育,与我多有合作。双方谈好了授权条件,然后开始操作。

这本书的作者有两位,联系他们颇费了一番周折。而巧合的是,作者之一恰是一家出版公司的老板,《经理四书》就是该公司出版的。接触之后,我就和这家公司开始谈版权的事情,合同签好,样书也准备好寄到了越南。对方收到合同和样书后,问题也来了。因为他们看到《经理四书》书后的图书介绍里面有他们一直想要的《领导四书》——当初就是没找到这本才退而求其次要的《经理四书》。《经理四书》的条件都谈好了,合同也签署了,我告诉他们只能自己承担责任。越南那边没有放弃,表示还是想要《领导四书》,我就和作者协商,最后作者同意重签合同。越南追加了一部分预付款。

之后,越南出版商付了版税,经过几个月的翻译和准备,很快就要出版。就在此时,更大的问题出现了。我正要动身去参加德国法兰克福书展,与我们合作的越南出版社发现,有另外一家越南出版社出了一本一模一样的《领导四书》,作者也是这两个人。我赶紧联系作者,作者表示自己绝对没有给第三方授权过。后来他与出版该书中文版的国内出版社联系,了解到这本书在2003年曾经授权给越南一家出版社出版,但目前版权期限已经过期,如果重印就是违法的。越南那边出版商打算起诉盗版方,要我们提供证据。我们提供了一份文件来保证是独家授权,给越南那边传了过去。但是越南方面还要求我们授权人和代理人赔偿相关损失,我没有同意。这个案例可以为我们将来起草合同提供一些经验,就是合同中必须写明,非代理人原因发生的问题,代理人概不负责。

后来,我去参加法兰克福书展了,书展期间越南那边不停地发信给我,要求赔偿,索赔金额高达6000美金。后来,我们让国内这家出版社出具了一个证明,证明他们在2003年到2008年曾向越南一家公司授权过此书,但是此后再也没有授权。而越南侵权的出版商说他们与国内这家出版社有密切的关系,是长期合作,定期从那儿拿书,而且不必先签合同。

于是,我继续查,到最后终于搞清楚了。2003年,国内这家出版社曾将此书授予越南的百越公司出版了这套书,合同在2008年到期。当时,他们将翻译工作委托给了一个越南人。译者自己留了一份电子文档,未经作者允许,就给了越南另一家出版社,而且声称准备找中方出版社索要合同,但是一直没见侵权这家越南出版社拿出合法授权书或者合同。十分明显,这是翻译擅自授权给出版社的。于是我就对越南那边说,这是你们国内的事情,应该去起诉那位译者和擅自出版该书的越南出版社。事情至此算是告一段落。

事后总结感到,多亏了我们的工作比较到位,让被授权方与作者直接签约,而不是让代理代签,否则麻烦就更多了。由此可见,版权输出当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要面面俱到才能规避风险。

作者:姜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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