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

【李景端专栏】必须遏制公版书劣胜优汰现象

作者:李景端   2021年03月17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点击图片 进入论坛)

【百道网·李景端专栏】针对图书市场公版书重复出版、粗制滥造的现象,资深出版人李景端认为,须强化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的宣传普及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奖优罚劣的机制,媒体加强推荐佳译并及时曝光劣质译作,严惩侵权,控制公版书重译批号,以遏制公版书劣胜优汰现象。

李景端

刚刚落幕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提到了公版书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今年带来的一份提案,就聚焦公版书数量管理,建议建立公版书资源数据库,避免重复出版、粗制滥造。

图书市场公版书劣胜优汰这种现象早已存在,只是近年来由于某些书商的刻意炒作,使这种现象似有扩大的趋势。例如英国文学名著《简爱》,目前市场上约有近20种中译本。以前祝庆英、吴劳、黄源深这些名家的译本较受读者欢迎。尤其是黄源深的译本,曾被多所高校用作翻译教学的佳译选例。中央电视台不久前还把黄源深的《简爱》译文,当作“朗读者”节目的朗读内容。去冬在上海召开的“黄源深学术思想研讨会”上,与会的许多专家学者,也都肯定黄源深的译本,确实是《简爱》的好译本。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上这些优秀译本的销量,反而不如那些译者情况不详的译本。认真查阅一下这类译本,其中除了署名张超的译本,证实是抄袭黄源深的译本,并已由“文抄公”认错赔偿之外,还有多种,或者是译文生硬晦涩,或者是文字雷同粗糙,有的还有错字漏行。据营业员反映,这类书因为装帧考究,善于造势,加上营销手段“灵话”,因而往往销得更快。

仅以《简爱》第9种中译本为例。虽然网上曾有人对其译文提出质疑,但出版者仍然刻意在此书“腰封”上标明“迄今为止最优秀译本”。笔者从事翻译出版工作四十余年,担任过各类图书奖的评委,却从来不见也不敢评选哪一本译作是“最优秀译本”。因为“最”字,意味到顶没有超越空间了。再一查,没有任何权威机构,也没有哪一级翻译专家,对这个译本作出如此超高的评价。原来这全是书商为了包装译者自封的光环。本来广告法明确规定,商品广告,不得出现最佳、最优、疗效最高等使用“最”字的用语。但这家书商无视这个法规,甚至还找来一些影视明星,发帖吹捧这个译本。译作不是由译界来评价,而是靠明星来造势,其可信度,势必要大打折扣。在当前盛行眼球经济的年代,书商这些做法,确实在营销上能占据优势,据网上报道,这位译者短短近几年的译作,竟能销出两千余万册。面对市场这种不属正常的风气,出现劣胜优汰,也就不足为怪了。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依笔者粗浅的分析,一是世界古典名著这类公版书,无需版权开支,这就降低了出版成本。二是外国名著译本已经很多,“重译”不仅比原创,就是比首译,也省事许多。像前面所讲的《简爱》第9种中译本,前面已有8种译本可供“参考”,再稍加一些注释,就可自称是新译本了。三是如今有网络翻译,还有多种翻译软件和人工智能翻译,那些偷懒的译者,只贪图快捷交差,哪顾什么质量好坏。有些出版者,甚至连是否劣质翻译的审读判断能力都不具备。上述种种,有些只是出自个别或者局部的,但汇集到图书市场,就难免助长出版生态的异化,造成勤奋敬业者吃亏,弄虛浮夸者得利这种乱象。

为了逷制上述现象,必须强化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的宣传普及和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行图书三审、质量抽查、以及对劣质图书处罚等规定。要进一步完善奖优罚劣的机制,对重译的公版书,有必要提高翻译报酬,实行优质优酬。媒体要加强书评,大力推荐佳译,及时曝光粗制滥造以及刻意炒作的劣质译作。对侵权案,要简化维权诉讼程序,降纸维权诉讼成本,侵权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重者更必须给予刑事处罚。对公版书重译,在批给书号时,也要加以控制。

(责编:海萍)

作者:李景端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点击图片 进入论坛)

加编辑群提问

百道学习

随时随地 百道学习

百道学习

点击图片 查看详情

百道学习

百道学习

点击图片 查看详情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前,请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