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编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是社会科学院下属的一家学术出版机构,多年来一直努力扩大国际合作、规范学术出版。为了更好地服务作者、读者,出版优秀的中外人文社科著作,该社聘请了社科院一流专家和学者作为顾问,进行学术质量指导;同时还不定期地邀请世界一流学术出版机构资深人士对社内新老编辑进行业务培训,看齐国际标杆。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5月7日举办的学术出版规范编辑培训和作者交流会上,来自施普林格的出版总监Tamara Welshot报告了学术出版过程中,如何甄别学术不端的行为;作为施普林格经验丰富的学术编辑,在收到关于剽窃和学术不端的举报时,他们通常是如何处理和应对的。感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提供演讲录音,经百道网和施普林格北京代表处整理全文后与同业分享。
我很高兴能跟大家分享有关施普林格在应对学术不端方面的一些经验。我本人曾经是一个社会科学方面的编辑,我的研究背景是心理学。大家可以看到,有关研究领域的伦理问题不仅引起了学者和作者的重视,近年来更加引起了大众媒体的关注。大家可以看到,贵为国家总理,也会被发现在博士论文里面造假。各个方面的研究者学者根据我们出版物上面的问题通过邮件进行投诉,很多内容涉及剽窃,盗用图片和盗用其他人名义发表的作品的案例。今天的演讲,我将主要回答几个问题。首先,作为出版人,我们是否可以防止学术造假和学术不端,如果可以的话怎样去做。第二,收到关于剽窃和学术不端的举报之后,我们应该怎么办。第三,我们有哪些资源可以利用。第四,分享一些施普林格的工作经验和流程。最后是对学者的一些建议。
关注出版伦理
首先,为什么会出现学术造假呢?近年来学者出版压力越来越大,尤其在欧美一些国家,国家提供的研究资助越来越少,与此同时,研究项目越来越多,所以有的学者就依赖于出版来获得研究经费的资助。同时各个研究机构也很鼓励让自己的学者在知名度很高的出版物上发表文章,这样的发表往往还会有额外的奖金。另一方面,网络和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使抄袭越来越容易。比如说在网上很容易拷贝粘贴,就可以把大量的信息挪用在自己的文章里。在过去一些年里面,我们也经历过一些很知名的学者,很高端的研究机构从事或者是涉及了剽窃的案例。这让人非常痛心。与此同时,技术的发展也使网络监督的力量越来越大,通过网络连接起来的自发的社会团体,在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监督,有一个比较著名的网站叫做Retraction Watch,就是一些学者通过网络互相联系,然后发现并举报网络不端的行为,对涉嫌剽窃的作品进行修正或者是从出版物上撤销。有一位非常著名的荷兰学者叫Stapel,他涉嫌在五十五篇发表的论文里面进行剽窃,这个人很开放,他敢跟大众媒体去分享他这样做的原因。比如说,我们都知道科学是为了发现真理,但是他认为科学不一定是要发现真理,科学同时也是一种对美的追求,比方说,他要求自己的数据看起来很完美,很干净,这样就会对他的数据进行一些修改。另外他也谈到过出版的竞争压力,压力越来越大、竞争越来越激烈,但研究经费越来越少,所以他们不得不做一些额外的动作。当然出版领域的不端行为基本上都源于研究环节,所以研究环节才是产生剽窃的根源。
两年前在新加坡举行过一次跨国的学术伦理国际研讨会,下述行为准则就是在这个会上研究产生出来的,其中包括,科学研究要诚实,要对自己的成果负责任,要有科学精神,还要有勤恳的态度,等等。但是,即使有这些警示,难免还会有一些有问题的学术作品流入到出版领域。当这些不端的行为出现在出版领域以后,我们怎么做呢?施普林格分别对期刊主编和图书的主编分别制定了两套行为准则,期刊的那一份是从2001年开始发布的。这两年在一些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修正。图书的这部分还在修正。
同时,施普林格作者学院的网站提供了很多帮助了解出版流程和出版伦理的信息。作者学院有中文版是近期推出的。施普林格的出版行为能力指导是特别针对期刊主编来制定的,因为我们认为一个期刊的质量和期刊的伦理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期刊主编,围绕期刊主编,其他的评议人员、作者才可以同心协力地根据一个准则行事。
期刊主编和图书主编在收到剽窃举报的时候,通常会面临一些普遍的问题,首先,查证事实要花很多的时间,非常麻烦;第二,作者通常会尽量避免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第三,很多时候需要联系作者所在的研究机构来进行调查,研究机构或者是不予回复或者是敷衍了事,调查很难深入进行;第四,我们如果发现举报不属实的时候,也会比较麻烦。最后一个问题是,即使出现了学术行为不端的作者,那么日后我们怎么对待他呢?
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简称COPE,是一个独立的国际组织,施普林格作为主办集团也是这个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与此同时,我们也强烈建议我们的期刊主编也加入到COPE中,鼓励他们来遵从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行为准则和操作流程。
为什么对期刊主编来说加入COPE很重要?作为COPE的成员,也是对期刊质量重视的一个表示,尤其是当主编的一些调查行为受到指责或者受到攻击的时候,我们可以解释我们是严格按照COPE的行为准则来执行的。COPE的网站上也为主编提供了很多可利用的资源,比如说有一份行为准则,还有很多工作流程,遇到违背的问题应该怎么做,很详细。另外还有一些指导守则,定期发布新闻和通讯,有一些对案例的比较详细的讨论文件,关于背景或其他详细的信息都可以查到;有在线学习的模块,期刊主编可以通过这些模块来学习相关的技巧和知识;还有可供查询的数据库,不定期地组织培训、讨论。另外,还有信件模板和通讯模板。科学编辑委员会的另外一个组织提供类似的模板。只有COPE的正式成员才可以看到所有这些详细信息。
为什么每个期刊有具体的规定呢?这是因为尽管我们都遵循委员会统一的伦理规范,但是具体的期刊也有不同的情况。举个例子,比如说在计算机学科的期刊上,把会议论文的内容修改扩充后再发表在学术期刊上,这是可以接受的,但在其他学科这种做法就不可以接受。又比如说,对以前发表过的论文的翻译版,在其他语言上是否可以发表翻译版,每个期刊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期刊主编可以通过制定自己本刊的政策来明确告诉作者希望收到哪些稿件,期刊定位是什么,哪些文章可以接收而哪些文章不可以接收。现在跨学科的研究越来越普遍,可能有些行为在一个学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另一个学科是不允许的。那么关于著作权,期刊的准则也要明确规定著作权的使用情况。因为有时候作者会为了增加自己的文章的引用率,借用其他有名的学者的名字,这样也是不对的。另外期刊的政策也要有严格的规定,盲审的程序,比如说每篇文章要经过几位评议员的评议,是单向盲审还是双向盲审。这些都很有助于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根据我们的经验,当然是在不端行为发生之前预防比较好,在问题出现以后再去处理会比较被动。
学术不端行为及其处理方式
下面这五个步骤是我们建议期刊主编在面对学术剽窃现象的时候采取的恰当步骤。
首先我们在收到剽窃或者其他学术不端的举报时,应该保持中立,因为在经过调查前,我们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人犯错。第二,在调查的过程中,对所有的举报和相关的证据要保留文字的记录。第三,及时与受到举报的作者沟通,了解真实的情况。第四就是要进行事实调查。一旦了解了事实真相并且做出了决定以后,就要坚持这个决定,不要来回反复修改。第五,出现学术剽窃的情况,经常会涉及一些公共关系的问题和法律的相关问题。那么我们建议我们的出版编辑,一定要联系公司的法务部和公共关系部,来统一解决这个问题。
那么哪些行为构成学术不端呢?第一,编造数据和数据造假。编造数据就是无中生有的假造研究成果,数据造假就是在已有的研究数据上修改或者是剔除那些不太好用的数据,使数据结果看起来很好。数据造假是很严重的一种学术不端行为。有些非常难发现。因为很多研究要花费很多时间,大量的金钱才能做出来。另外,很多时候数据造假的结果不一定是错误的,只是不完整的和不真实的,所以也很难发现。还有就是在一个团队的研究学者进行同一项研究的时候,某一两个人在自己的数据上做了手脚,其他人也很难发现。但是数据造假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甚至有可能误导其他人的研究。比如说在医学研究领域,在发明新药或者是治疗法的时候,提供了假的数据有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那么具体一个例子在COPE网站上提供的,当你遇到数据造假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做,写得很清楚。还有其他很多例子,相似的例子可以在委员会网站上查询。
另外一种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是重复出版或者是冗余出版。所谓重复出版就是把同一项研究成果在两个或多个期刊同时投稿出版。通常会发生在相近的时间,同一个成果是一前一后投给两个期刊,不知道哪个期刊会先接受。也有的人会再过一段时间,比如说,05年的时候发表了一篇文章,08年的时候又想我的简历上还少一个出版物,那么我就再投一次,这些都是学术不端的行为。冗余出版就是,明明在一篇文章里可以解释清楚的东西,分成好几个文章,连续地出版。这些其实是没有必要的。或者是,我自己的研究已经出版过一次,在其他的文章里面大量的使用同样的研究结果。那么另外一篇文章,也叫做冗余出版。
第三,自我剽窃,也是一种需要注意的情况。就是作者在自己的文章里面使用自己发表过的内容,但是不做恰当的引用注释。那么这种行为也是不端的。COPE也有对类似案件的解决方案。自我剽窃就是从自己已经发表过的文章里面借用一部分内容到新的作品里面。这种情况很常见。有的时候作者也并不是有意为之的,尤其是在社会科学领域。作者觉得这是自己出版过的,或者是觉得这是自己的内容,不需要引用,但是这种也是不太好的。作者应该对自己以前出版过的作品持有一种开放透明的态度,即使是自己的作品也应该是正确地引用。那么重复出版的后果,首先是读者会过分地夸大某一项研究的结果,不停地重复同一个发现。
什么是抄袭,抄袭就是把其他人的数据、文字或者是理论拿来当成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抄袭可能并不像数据造假那样后果恶劣,但是仍然可以污染一篇作品。抄袭的严重程度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首先是抄袭的数量。一篇文章里面有多少内容是抄袭的。第二,被抄袭的作品来源,是发表过的作品还是什么其他的情况。第三,抄袭内容在文章里面的位置也是有关的。比如说,如果是在引言或者介绍里面的抄袭可能就不如在结论部分的抄袭性质、后果更加恶劣。第四有可能就是引用的材料引用不当,方法引用不当。那么COPE网站上对抄袭的案例的处理也有很多,相关的工作流程。
M. Roig 写过一篇文章(Avoiding plagiarism, self-plagiarism, and other questionable writing practices: A guide to ethical writing),非常实用。他提到,你的文章里面用到的其他任何人的文字和观点,一定要明确地标示出来;第二,对其他人作品的逐字引用一定要放在双引号里面。第三就是所有引用的资源,不管是转述的还是直接引用的一定要清楚标示出来,或者是用引用的标题放在引号里面。
剽窃最容易在以下这种情况下被发现,比如说,当你引用其他人的文章时尤其是在转述其他人的观点的时候并没有搞懂原文的意思就把别人的内容抄过来,这样就很容易被发现抄袭。我们经常会发现,尤其是中东的一些地区,出版的压力非常大,但是经常在还没有搞清楚原文的意思时就抄袭或者是引用其他人的研究,这个很容易发现是剽窃了其他人的行为。下面几点是比较有用的几个信息。第一是要仔细检查自己作品中的引文,确保在文中出现的引文一定要在文后的参考文献里有详细的完整的标示。第二,没有出版过的作品,如果你要引用的话也需要注明。第三,尽量使用第一手的数据,不要转引其他人使用过的数据,尽量去找到原始的数据。因为转引时你往往不知道原来的数据是什么样子的,有可能就无意识地出了问题。第四,如果是你较多依赖某一个作品,或者是作者,那么你在写作的时候需要非常清楚地表明哪些观点是引用的或者是引荐的,哪些观点是自己的。
剽窃并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现象,中间有很多灰色的地带,不同的人对剽窃行为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比如,我们就曾经有位期刊主编指出过:只把别人的字体改一下,这个是不行的。有的时候你引用的资源是正确的,只不过是没有在文中用双引号把它标出来,这是一个规范的问题。有时候,尤其是在借用其他语言的出版物时,可能会因为语言的问题,对语言的理解和展示出现了问题。这种情况下最好是求助于相关语言的学者来帮你了解一下原文到底是什么意思。剽窃的方法有很多种,最简单的就是把别人的东西逐字拷贝到自己的文章里面作为自己的来用,或者是从其他的文章里面大段大段原封不动地抄袭,也可能是从几篇文章里面各自抄袭一些,然后重新排列、混搭,作为自己的文章来发表。也可能是把别人的修改一下作为自己的作品来发表,也可能是把其他人的作品进行转述。或者是对多篇文章进行轻微的修改之后混合起来作为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是引用了别人的作品但是哪一部分是引用的并没有清晰地标示出来。这些都是常见的剽窃方式。
关于研究材料和研究方法的抄袭可能在社会科学领域不常见,主要是生命科学相关的学科。关于借用其他人的研究方法是否构成剽窃,大家的观点不太一样。但是现在主流的看法是,如果你在研究中使用很规范的标准的前人的实验方法的话,应该还是在文章中详细的描述你的方法,并且引用发明这个研究方法的人的文献。社会科学里面比较常见的文献综述或者评论性的文章可能就不太一样了。这类的文章中,作者需要大量的引用和综述其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观点,然后再呈现自己的观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者最好使用自己的语言来转述和概述其他人的研究成果,并且对引用和参考的文献在文后进行明确的标示。
还有对博士论文的抄袭。这事实上很难判断。事实上我们认为博士论文应该算是已经出版的作品,但是大家往往并不这么看,所以大家在引用博士论文的内容的时候不做引用和标示,这样是不太合适的。因为剽窃不光是适用于对已经发表过的作品,对未发表的作品和其他人的研究成果同样适用。所以在需要引用其他的博士论文的内容时,尽量还是要做引用。
那么怎么发现剽窃和抄袭?通常是被抄袭的原作者发现自己的内容被抄袭了然后找到出版社,有的时候甚至是在做图书选题的时候,盲审的评审员发现图书的选题整个是剽窃来的,或者是在查资料的时候发现某篇文章中的内容是抄袭的。
但是这些都是一些偶然的方法,除非我们能找到一个工具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剽窃。我们现在用的一个辅助的工具是,CrossCheck和iThenticate。前者就是一个学术出版物的一个数据库。后者是一套在线工具,通过这个工具对已出版物进行检索。就是对收到的新的文章和已有的文章进行比较,从而发现内容有多大是重复的。但是计算机软件只能比较两篇文章之间的重复的内容,并不能判断是否真的是剽窃现象。还是需要人来具体的研究和判断,是否出现了剽窃。而且这个软件没法检索数据、数字,只能对照文字。这是一个检索结果的例子,这个只能列出来其他出版物里类似的程度,所有超过50%内容重复的的就会用颜色标注出来。发现这种情况时,我们还是需要每一篇文章进去对照,看看是什么情况。如果是简单的字句重复,没有问题。如果是大段的字句重复,那么就可能是剽窃现象。这是另外一个例子,蓝色的部分是重复的内容。这是另外一个例子,不同颜色是从不同的文章里面抄出来的。当然高的重复率只是一个指标,并不代表真的出现剽窃的行为。我们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重复率低不代表没有剽窃,可能只是一两个字句,但是非常关键的内容,那同样是剽窃。另外,像重复率高的情况也可能有以下一些原因,比如说,作者已经获得授权使用以前发表过的内容,或者是同一个作者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新的扩展,也可能是个文献综述的文章,也可能是引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材料。
当然计算机软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同行评审仍然是保证文章质量的一个最关键的环节。那么剽窃和版权侵犯之间的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剽窃和版权侵犯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剽窃可能主要是一个道德问题,但是版权侵犯就涉及到法律问题。当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时,可能的应对剽窃的方式可能就是被剽窃的原文作者要求剽窃他的作品撤销或者是撤稿。如果出现了版权侵犯的问题,当然版权侵犯不一定是作品被逐字逐句剽窃,可能是其他的情况,那么被版权侵犯的作者可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申领自己的权利。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著作权的问题。常见的情况就是,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在某篇文章署名,或者是作者对文章做出了贡献,但是并没有被署名。经常出现的问题可能,比如说,在刊发校样的时候,作者突然要求更改作者的名字,或者是调整作者名字的顺序。这就比较可能是出现了著作权纠纷的情况。那么,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出现著作权纠纷的时候,作者往往是要求撤稿。事实上,著作权纠纷往往是关于研究数据归属谁的问题,跟文章的内容、文章的质量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不一定需要撤稿。那就是要处理的一个工作流程。
以下是一些对作者的建议:首先在提交文章之前,最好确定整个团队哪一些人将在文章中署名,其次一定要在文章提交之前,确定署名的顺序,谁是第一作者,谁是第二作者。第三,研究团队中其他人员的署名顺序也要在提交文章之前决定。比如说在数学的期刊里,这就不是问题,因为所有的数学期刊作者都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无所谓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但是在其他学科里面一定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什么是著作权也没有严格的定义,现在普遍的观点是,所谓的作者,应该是研究团队中对研究结果有显著贡献的,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负责任,并且经过了评审和同意发表这个作品的人。其中关键的因素就是,参与了研究,参与了写作,参与了评审,最后同意出版。这几个关键因素。ORCID (Unique researcher ID)是另外一个跨国的学者自发形成的一个平台,里面把一个人所有的出版物,包括版权,归纳在一个数字ID的下面,这样一个人的著作权纠纷以后就比较容易了。这样一查就可以知道平生发表的所有的知识产权。通常著作权纠纷我们不会撤稿,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时候需要谨慎考虑。尤其是在研究的数据出现问题,或者是出现其他的相关法律纠纷,比如说,当一篇文章归属于一个很大的研究团队,其中一半的人要求撤稿,一半的人不要求撤稿,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要求保持现状,直到作者团队达成一致意见。
出现著作权纠纷的时候,我们建议期刊主编采取以下行为:首先,期刊主编要采取中立,因为他不知道哪方面是正确的。通常的情况是,如果真的出现了问题,建议期刊主编会刊发一份更正,通常作者会同意,但如果不是所有的作者都同意这个更正的做法的话,那么就只能委托研究学者所在的研究机构进行更深的调查。另外一个办法就是让出现纠纷的作者再写一篇文章来主张一下他自己的想法。根据我们的经验,关于著作权的举报往往跟个人纠纷有关系,所以我们有必要更多地了解举报人的背景。比如,我们经常收到一个叫Peter Parker的人的举报,这其实是蜘蛛侠的名字。还有一个常见的举报人名字叫作“李四”(Li Si)。从这两个名字可以看出,他实际上是匿名的,举报的内容也往往是不存在的,虚构的。
最后一个学术不端的行为就是隐瞒利益冲突。就是一个学者要发表一篇文章的时候,要声明自己与研究对象或者是研究成果之间没有涉及相关的私人利益。当然这个在社会科学中不太常见,主要是在医药研究领域比较常见。经常见到的内容比如说,你需要获得研究对象、患者的同意。那么对动物进行试验的时候要遵循相关的伦理规定,或者是还有其他的伦理规定。
撤稿工作流程
是否要对出现了剽窃的作者进行抵制。抵制曾经有过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根据我们的经验,有一些期刊曾经反复收到同一个作者的交稿,那么同一个作者的作品往往是反复出现剽窃的行为。那么Springer出版社的政策规定是,不能抵制曾经出现过不端行为的学者,首先我们的目的是要更正有问题的文章而不是惩罚犯错误的学者。另外,学者是靠出版和发表作品为生的,如果你禁止他发表他的作品实际上就是禁止他从事他的工作,这样是不好的。那么原则上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的调查和处罚是学术机构研究团体的责任,不是出版商的责任,但是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的经验显示,其实还是有必要对这些经常出问题的作者列一个黑名单,尽量避免接受他们的作品。而且往往一些期刊的评审人往往会拒绝评审这些人的作品。
以下是我们对出现问题的文章进行修改的一些信息。我们有很多种办法,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刊误或者是撤稿。撤稿通常只是适用于非常严重的情况,因为撤稿很麻烦,撤稿意味着这篇文章彻底从我们的平台和服务中撤出。也同时意味着这篇文章从此不会被其他人引用。
在判断是否进行撤稿的时候,我们是严格遵循处理原则的,适用于撤稿的行为包括:出现了严重的诚信问题,或者是出现了重复出版和冗余出版的情况,出现了剽窃的情况,有严重的利益冲突或者是涉及到不符合伦理规则的研究成果或实践。
刊误的情况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只需要对作者的署名或者是署名顺序进行调整,但是研究内容是正确的。第二,只有文章的一小部分数据有问题,无关大局,是可以刊误的。第三,只有少量的内容涉嫌剽窃,其他部分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在撤稿的时候,一定要刊登一个非常清楚的撤稿函,撤稿信。以便防止有问题的数据再被其他人进一步的引用。但是刊登撤稿函经常面临很多困难。比如说,一定要说明文章是出现了什么错误,或者是出现了什么样的学术不端的行为。但是往往作者不愿意提供这些具体的信息,究竟是出现了什么问题,他们不愿意提供特别清楚的说明,这是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
以下是一些言辞模糊的撤稿函的例子,比如,“由于版权问题撤稿”,或者是“由于没有解决的法律问题撤稿”,或者是只是“正式从本刊撤除”,或者是“由于其中的数据出现问题所以撤稿”,或者是“出现了剽窃行为所以撤稿”。不清楚由于出现哪些问题撤稿,这样会对其他的读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惑。
下面这三点是COPE建议的撤稿函的规范:首先要指明是谁做出的撤稿决定,第二要指明撤稿的原因是因为诚实的错误还是出现了学术不端的情况,第三撤稿信的言语要避免出现诽谤性的言辞和内容。这是一个正确的撤稿函的样例:某某期刊在某期收到的某篇文章,这篇文章是另外一篇文章(清楚表明出处和刊号)的剽窃版本。施普林格处理期刊撤稿的做法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线出版的文章在前,我们会在出版的文章前面加上撤稿的字样。作者的信息保留。接下来的网站上面的这篇文章的内容就没有了,换成刚才提到的撤稿信。如果这篇文章已经合订成一期出版了的话,是在原文做如上的修改,在这一期的目录上面加上撤稿的字样,然后在这一期期刊的这一页位置加上撤稿的水印,在原文的位置还是撤稿加上撤稿信的内容。
为什么不能在已经成期的期刊里面撤稿呢?这是因为,已经成期的期刊就已经进入了其他的发行渠道,包括引用和检索数据库,已经没法去掉了,所以就只能加一个水印,表示撤稿。那么在书的撤稿的情况则是,第一,一本书中间的章节是可以撤销的,有两种情况:在书的电子版出问题的这一章加上水印撤稿,然后再加发一个撤稿函;或者在出现版权侵权的情况下,书的这一章会被整个地拿掉。在一些极端的情况,才会采取整本书撤稿的做法,那么这个就涉及很多其他的问题了,当然首先要有律师的许可,然后这本书会从相关的渠道整个撤掉。
我们对待出版伦理的问题是非常严肃的,当然首先涉及伦理的问题,你是一个体面的人,就要有体面的行为。当然还有责任的问题,如果出现了剽窃或盗版,出版社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还有自我保护的问题,我们不希望自己成为版权侵害的受害者。最后如果我们不自己采取行动的话,现在有很多机构的人早晚会把你的这些不端行为暴露出来。科学研究应该是可以让世界更美好的一件事情。这是我们的希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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