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编按】出版商与图书馆之间的关系一直微妙。在科技介入之后 ,馆藏数字化以及电子书等新兴的议题和事物一度激化了图书馆与出版商的矛盾,直到现依然暗潮汹涌。图书馆的公共服务与出版商的商业立场如何平衡还需要继续探讨,但资深图书馆界人士布莱恩·肯尼指出有三种现状是急需改变的。
2012年时,部分出版商坚决拒绝授权旗下的电子书给图书馆,二者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如今那种剑拔弩张的氛围早已不再,双方的关系也更加复杂多元。
大部分人去图书馆的共同目标都是书。这块图书馆带来的由纳税人支撑的市场人人都想要,行业玩家也都想与图书馆培养起双方互惠关系。出版商把自身与图书馆的联系视为理所当然,但有时采取的行动却在破坏这种关系。现状不可能一夕改变,下面列举了三种能够提升图书馆-出版业关系的三个建议。
出版商:放弃企鹅兰登书屋式的电子书授权模式
2012年,企鹅和兰登书屋合并。此前企鹅公司以消费价格在1年期内未图书馆提供电子书,兰登书屋则为图书馆提供电子书永久使用权,但价格要高得多。图书馆界开始思考一旦两家公司统一合同条款,延续的将会是哪种授权方式。后来的事实表明,兰登书屋与图书馆的合作方式占了上风。今年,所有企鹅兰登书屋的电子书书目都将永久向图书馆提供,但首发电子书的价格高达每本65美元,如畅销书丹尼尔·斯蒂尔的《Blue》和保罗·卡兰尼蒂《当呼吸成为空气》(When Breath Becomes Air)。
这样的条约有恃强凌弱的意味。企鹅兰登书屋给公共图书馆的是艰难的抉择:如果根据需求足量购买企鹅兰登书屋的电子书,从其他出版社采买的经费就会大大减少,这将影响图书馆藏书的多元化;而如果放弃了企鹅兰登书屋这一图书来源,就无法满足公众阅读需求,进而有流失读者的风险。
信息自然不会免费获取,图书馆也乐意为合理定价的内容付费,毕竟出版的繁荣有益于图书馆。但企鹅兰登书屋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图书馆的利益而且于作者和读者也没有好处。图书馆并不需要电子书的永久使用权,它们需要的是更灵活的授权方式。
图书馆:不要再以图书为耻
单纯对书抱持热情的图书馆越来越像被限制在外抽烟的烟民:孤立、尴尬、处于防守地位。行业精英在一次次会议上指出,图书馆应该成为社区中心,成为创新媒介,成为知识生产者以及交易市场。图书馆确实能够担当这些角色,甚至更多,但民意测验显示,绝大数公众仍然只是把图书馆视作借书的地方。
阅读是一个能动的过程,一旦读者浸入文本当中,他就会代入自身经历去理解文本叙事从而生成完全新的东西。这就是阅读的意义所在:每个人的阅读都是二次创作。因此行业精英们大可不必急于抖落民众对于图书馆的“单一”印象,书恰是图书馆的内核所在,就像提及华尔街就想到金融一样。阅读是种改变人生经历的活动,图书馆员们大可自豪地以阅读专家自居。
别再拿教室图书馆来“忽悠”老师
现在的出版商越来越关注教育市场,也难怪,教师的数量远远多于图书馆员,而且老师们都手握为班级购置图书的经费。出版商显然把这一群体视为“肥肉”,以“教室图书馆”之名卖书给他们。
“教室图书馆”的提法由来已久,但近来渐渐升温,实际上是出版商的一种销售策略。设立教室图书馆之名是为了吸引那些学校里没有图书馆的老师,出版商传递的信息很清楚:“让我们来为你创建图书馆”。但是虽然有规模优势,但仅凭出版商之力并不能建起好的图书馆。图书馆是由图书馆员来创建的,他们关注内容的多样性,图书的格式及评论,还要考虑学生的阅读水平、兴趣,等等。
我们都认同让更多的书到达更多孩子手中是件好事,但在教室角落里放上一摞摞书就是教室图书馆了吗?远远不是。
(本文编辑 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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