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依照现行国家标准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之规定,中间是要加上一点的,这一点叫做“间隔号”。(见图A)
【困惑一:宽一点还是窄一点?】 标准规定间隔号需用“半角字符”,“占半个字位置”。可在该标准的全部示例中,间隔号全部都占一个字的位置。此外,“半角字符”并不等于“占半个字位置”,比方说,同是半角字符,m和n的宽度就不一样。要不,怎么会有em(全开字符)和en(对开字符)的说法呢?
【困惑二:上一点还是下一点?】 标准规定间隔号“上下居中”。可阿拉伯数字是跟西文配套的,用电脑排版,中文、西文不可能上下居中。原因不细说,须知在铅字时代,为了实现跟汉字和罗马字母上下居中,阿拉伯数字的铅字是要分别铸成两套的。(见图B)
【困惑四:方向问题】 标准规定文稿竖排时,间隔号须“置于相应文字之下居中,上下方向排列”。这真奇了怪了,间隔号既然起“标示……分界”的作用,为什么不能置于相应文字“之间”,而必须置于“之下”呢?(又不是着重号。)还有,需要怎样的眼力,才能看出间隔号“上下方向排列”跟其他方向排列的差别呀!
【困惑五:输入问题】半角的间隔号在标准键盘中该怎样输入?知道的请举手。
国家标准还有个“补充规则”,强调“当并列短语构成的标题中(‘标题中’?)已用间隔号隔开时,不应再用‘和’类连词”,并特别举例说“《水星•火星和金星》”必须改成“《水星•火星•金星》”才对。凭什么?在“《水星•火星和金星》”中,间隔号分界的是第一层次,“和”连接的是第二层次,这能随便改吗?“的”和“之”功能总差不多吧?毛泽东照样搁一块用:“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论持久战》)倘若全改成“的”或“之”,这层次不就乱了吗?
说是国家标准,怎么像闹着玩儿似的。
03月21日23时| 评论
间隔号发送上去就变问号了,可以自己在电脑上试试,比较一下。
03月21日23时| 评论
半角的间隔号在标准键盘中该怎样输入?知道的请举手。
哈,真有举手的!谢谢关注。不过回答问题不一定对哦!请注意检查两点:第一,间隔号是中文标点,您输入的符号是中文字体吗?第二,这个符号是在设定为半角标点的状态下输入的吗?这两条缺任何一项,输入的都不是半角的间隔号。
还有一点千万别误会——
“3?15”中间的圆点看上去上下居中,其实并不居中;
“3-15”中间的短横看上去上下并不居中,其实是居中的。
阿拉伯数字是和大写字母一般齐的,居中不居中和小写字母一比就清楚了——
a?c?e?m?n?o?r?s?u?v?w?x?z,跟字母比,间隔号上下并不居中;
a-c-e-m-n-o-r-s-u-v-w-x-z,这才叫上下居中。
挺绕人的,要不国标也不会弄错。
不玩微博,就此答复。
发表评论前,请先[点此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