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近代史长河中,甲午战争犹如一道伤痕深深烙印在每个中国人的心里。这场战争不仅是中国近代史的转折点,也对中日关系乃至国际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30余年来,一些日本学者站在军国主义的立场上利用国际法的术语对甲午战争中日本的违法行为进行辩解,为日本的违法行为寻找法理依据。近代史研究专家戚其章的《国际法视角下的甲午战争》(济南出版社,2024年11月)对这一行为进行了有力的驳斥。
《国际法视角下的甲午战争》一书从国际法角度切入,将甲午战争这一历史事件置于法理天平上予以全新的衡量和再审视。这一视角拓宽了我们对甲午战争的理解,让我们能够从国际法的角度重新审视这场百年前的战争。书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对甲午战争的开战时间和甲午战争的战争赔款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讨论。
《甲午战争与近代中国丛书:国际法视角下的甲午战争》
点击图书封面可直接购买
出版社:济南出版社
作者:戚其章
出版时间:2024年11月
130年来,对甲午战争开战时间的讨论一直未曾停止。许多著名的国际法学者,或撰写文章,或发表演说,讨论甲午开战时间的问题。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来关注甲午开战时间的问题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问题直接与甲午战争的责任问题相联系。
关于甲午战争的开战时间,共有6种说法,分别是:(1)7月23日上午11时日本联合舰队离开佐世保港;(2)7月23日清晨汉城日军攻占朝鲜王宫;(3)7月25日日本海军在丰岛海上袭击中国军舰“济远”号为开始时间;(4)7月25日中国军舰在丰岛海上首先炮击日本海军;(5)7月25日日本军舰“浪速”号临检英国商船“高升”号;(6)8月1日中日两国宣战。日本发动的7月23日事变,攻占朝鲜王宫,是对朝鲜主权的公然侵犯,是没有法理依据的。因此,从国际法的法理上说,日本的开战依据是虚假的。戚其章仔细梳理了甲午战争开战时间的6种说法,提出日本在汉城发动“7月23日事变”只是甲午战争的序幕,而日本军队对中国的实际战斗才是甲午战争的正题和主体。无论是日本对朝鲜的实际战斗时间,还是日本对中国的实际战斗时间,日本都应当承担甲午开战的战争责任。
戚其章对甲午战争的赔款和日本在甲午战争时期对中国掠夺的研究也有独到之处。从国际法角度来看,战胜国对战败国的赔款要求是应该有一定限度的,主要是为了偿还战胜国的战费。当李鸿章赴马关议和时,对赔款问题想划出一条底线,就是只赔日本甲午战争的战费。
那么,日本甲午战争的战费究竟有多少呢?戚其章根据日本军费的来源,日本政府的全年财政收入,所公布的国库剩余金等数据,估算日本甲午战争的军费大致在137400000日元,约合库平银9163万两。日本政府却不以中国赔偿其实际支出的军费为满足,而是想趁战胜之机向中国索取数倍、甚至多倍于实际军费的巨额赔款。于是,日本当局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根据《马关条约》的规定,中国应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 2亿两。其中,《马关条约》规定,在赔款交清前,中国需支付日本在威海卫驻军费用每年库平银50万两。其后,日本又迫使中国签订《辽南条约》,要求中国向日本支付库平银3000万两的“赎辽费”。此后不久,日本驻华大使为了从中国尽可能榨取更多的实际赔款,以库平银成色不足为由,提出要库平银十足。根据戚其章的推算,仅此一项,中国需要多付给日本1325万两。日本企图借甲午战争胜利之机,为在战后实行金本位打下财政基础,便要求中国在伦敦用英镑支付赔款。由于“镑涨银落”形成“镑亏”,“镑亏”一项日本多得1494万两。这样日本在甲午战争中实际得到的战争赔款的数目还要加上以库平实足和“镑亏”两项被日本敲诈的2819万两,共计库平银2.597亿两。
通过甲午战争,日本在中国攫取了巨量的财富,成了名副其实的战争“暴发户”。凭借这笔战争巨款,日本进一步扩军备战,成为此后东亚地区的主要战争策源地。
事实上,日本最初是通过中国了解西方国际法的。1864年,《万国公法》在中国刊行,立即引起了日本的重视。《万国公法》传入日本,成为日本全面了解国际法的开端。此后,日本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时刻注意用国际法来包装自己,利用国际法为其侵略扩张政策辩解。日本本土的国际法专家有贺长雄和高桥作卫更是辩称日本的所作所为是完全遵从国际法的。而中国正是因为缺乏国际法的知识和对国际法领域的不重视,才被日本牵着鼻子走,没有充分运用国际法进行有力反制而失去国际舆论的阵地。
《国际法视角下的甲午战争》中基于法律的历史反思,不仅帮助我们认清过去的教训,同时也为当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对当代中国如何在国际法框架下维护国家利益提供了启示。《国际法视角下的甲午战争》更像是一面历史的镜子,让我们在回顾过去的同时,更加坚定地迈向未来。
发表评论前,请先[点此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