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编按】《我非我脑:21世纪的精神哲学》中,作者马库斯·加布里尔从康德、莱布尼茨、费希特、谢林等哲学大师的思想中汲取养分,以新实在论和新存在主义为根基,借用思想实验、生活事例和人们耳熟能详的文学作品、科幻影视剧,逻辑严明又妙趣横生地探讨了意识、自我意识等有关自我的核心概念,以及精神与大脑的关系这一精神哲学的核心问题,对形形色色的神经中心主义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与主流思潮相抗衡的“自我不是大脑”的观点。本文系译者王培对书中很多精彩的观点进行剖析,提出自己的见解。
《我非我脑:21世纪的精神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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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作者:[德]马库斯·加布里埃尔
译者:王培
出版时间:2022年06月
29岁那年,马库斯·加布里尔成为继谢林之后德国最年轻的哲学教授。自那以后,熟练掌握10门语言的他博采众长,致力于建构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如今,42岁的他所提出的“新实在论”已然成为其整个哲学体系的基石,并在西方学界获得广泛关注和影响力。
加布里尔的天赋不仅体现在他对诸多哲学问题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还体现在他总能以最明晰、最深入浅出的方式向普通读者呈现各种哲学观点以及自己的理论体系。
以“新实在论”为基础,他已经出版了面向公众的哲学普及读物三部曲,依次为:《为什么世界不存在》、《我非我脑:21世纪的精神哲学》(以下简称《我非我脑》)和《思维的意义》(The Meaning of Thought)。
一
《为什么世界不存在》属于总览式著作,是他所有哲学论证和思想的出发点。他在书中提出的论证是,不存在一幅无所不包的融贯的世界图景,可以解释所有自然事件和社会行为。作为整体的“世界”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各种事物或事件于其中显现的各种意义场,以及存在于这些意义场中的自在的、现实的事物。
人们习惯于认为只有自然世界中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然而,数学并不属于自然世界中的客体,但我们不能说数学不存在,只能说数学在数学领域中存在,或者换句话说,从存在论上讲,数学在数学这一意义场中真实存在。同样,蝙蝠侠在自然世界中并非真实存在,但在人们的想象或者在虚构小说中存在,因此蝙蝠侠在虚构物这一意义场中真实存在。
事实上,这种实在论并非加布里尔首创,已故美国著名哲学家希拉里·普特南在《实在论的多副面孔》一书中就提出过类似观点,但加布里尔是第一个对“新实在论”作出系统阐述和论证的哲学家。
此外,他提出的“意义场”概念颇具新意,既丰富和扩大了“存在”的内涵,更重要的是,又为身处不同“意义场”的存在物建立有意义的关联提供了可能性。比如,自然世界不存在数学,但人类的确能运用数学更好地理解物理事件;自然世界不存在蝙蝠侠,但蝙蝠侠的角色的确能讨得人们喜爱,蝙蝠侠的故事的确能给到人们鼓舞。假若没有文学,没有虚构故事,人类的精神世界将多么贫乏。
二
不难看出,“新实在论”不仅回答了何为“存在”,还可以用于处理一些重大而又棘手的哲学问题,比如,精神哲学中的自由意志以及何为“自我”,而这正是加布里尔在其第二本哲学普及著作《我非我脑》中着重探讨的主题。
几百年来,自然科学不断取得重大突破,解释了诸多自然现象,同时,科学理论的应用也极大地造福了人类,这使得现代社会形成了一幅宏大的世界图景,确信自然科学能够理所当然地解释所有自然现象和社会行为。
然而,在面对意识或心灵问题时,即便最乐观的科学家也不敢说他们对意识的了解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最近刚引介出版的畅销新书《大脑传》的作者就承认,脑科学的未来之路模糊不清,神经科学家对大脑的困惑远多于对大脑的了解。
不过,这不妨碍神经科学家们相信,神经科学最终可以像物理学家了解物体运动的规律一样了解大脑运作和意识产生的机制。加布里尔在《我非我脑》的开篇就驳斥了神经科学家的这种自负,并把那种认为所有意识现象都可以还原为神经化学反应过程的观念称为“神经中心主义”。
这一观念来自现代社会对自然科学无条件的“信仰”,加布里尔指出,这种“信仰”属于一种未经证实的假说,无异于偏狭的形而上学和意识形态。自然科学在将宗教信仰和人文知识排挤出知识领域之后,实际上就将自身变成了一种宗教,通常被称为“科学主义”。
为避免误解,加布里尔声明自己不是宗教信徒,也不反对科学,相信科学可以不断取得进步,但他反对“自然主义”,或者说,反对“科学主义”。自然主义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哲学观,甚至我们对科学的定义和理解也无法由科学本身作出,而需要哲学来阐释和论证,所以才会有科学哲学这一哲学分支。
当涉及大脑、意识、自我、自由意志等问题时,神经科学能提供我们多少答案呢?答案是,并不多。然而,神经科学家们还是深信:自我等同于大脑;意识不过是大脑的产物;意识是一种幻觉,不会产生因果作用;人类没有自由意志;等等。
这些观念都是自然主义的产物,因为自然主义认为人类的意识和行为全然受到自然规律的辖制。于是,要想解释何为意识,要想理解人类的动机和行为,要想了解“自我”,只能依赖自然科学或者神经科学,宗教、历史、文学、哲学是完全帮不上忙的。
然而,就像自然科学无法解释数学是怎样一种存在,它也无法借助物理规律将欲望、希望、爱、信念、价值观、意识、自由、经济、伦理等人类现象精确地还原为神经机制,并用这种机制去指导人们的行为。
比如,即便我们知道青春期的叛逆行为与荷尔蒙的变化有关,但关于荷尔蒙的知识又该如何帮助家长改变孩子的不良行为呢?显然,家长更需要心理学、伦理学、认知科学、哲学和文学故事的介入。根据“新实在论”,我们身处的世界并非只存在自然科学这一种意义场,其他学科甚至宗教也有属于自身的意义场,其中不乏理性的成分和洞见,可以为人类行为提供有意义、有价值的指导。
三
在书中,加布里尔首先通过逻辑论证,轻松打发掉了“自我等同于大脑”或者“意识就是大脑”之类的谬论。但加布里尔想要在书中实现的目标远不止于此,他要证明,人类是精神性的生物,拥有自由意志,能够形成和理解“自我”图像,并根据这种图像与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打交道。
在驳斥了神经中心主义、自我等于大脑之类的错误观念之后,加布里尔从哲学层面循序渐进地阐释了何为意识、自我意识、自我,其中涉及诸多哲学史上著名的争论和概念辨析,既广博又有趣。
他还从希拉里·普特南、戴维森、约翰·塞尔、托马斯·内格尔、麦克道威尔、丹尼尔·丹尼特等著名英美哲学家和笛卡尔、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谢林等著名欧陆哲学家那里批判性地汲取养分,以一位德国哲学家的身份打破了欧陆哲学之间的学术壁垒,在欧陆哲学之间建立起了关联。可以说,加布里尔真正做到了以他提出的“新实在论”之名行“新实在论”之实。
不过,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当属加布里尔对自由意志的辩护。
关于人类是否有自由意志,这一争论已经持续了上千年。在自然科学出现之前,这一争论通常发生在神学和哲学领域,结论莫衷一是。在自然科学加入争论之后,情况变得更加复杂了。
物理主义或自然主义倾向于认为,既然所有自然现象和人类行为都受自然规律的辖制,人类便没有自由意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提到的自由意志要么是一种幻觉,要么是基于实用目的发明出来的概念,比如,若无自由意志,人们就无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或法律责任。
有些哲学家正是出于这一原因,相信自由意志是存在的。然而,这显然搞错了因果关系:不是因为出于道德需要,人类才有自由意志,而是因为人类有自由意志,才应该承担道德责任。
不过,即便在物理学家中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也尚无定论。有些物理学家喜欢用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作错误的类比,相信自由意志是存在的;而有些物理学家则相信“上帝不扔骰子”,因此否认自由意志的存在。后一种情况值得多说两句。
爱因斯坦在谈及自己的世界观时曾说过:“我完全不相信人会有哲学意义上的自由。每一个人的行为不仅受到外界的强迫,还要符合内在的必然。”
人们都知道爱因斯坦相信物理上的决定论,若以此为由否认自由意志的存在,尚可理解为爱因斯坦也持有一种自然主义形而上学观,即自然法则决定了每个人的一切行为。
但当他说他“完全不相信人会有哲学意义上的自由”时,我们就无从知晓他所谓的“哲学意义上的自由”该作何理解。不过,他紧接着引用了叔本华的名言:“人能做其所意愿,但不能意愿其所意愿。”这句话的意思是,某些情况下人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如,今天想吃番茄,而不是土豆;但无法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如,无法回到童年的某一天去改变一件让自己懊悔的事情。
如果爱因斯坦的意思仅仅是指,因为人类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具有自由意志,那么这跟物理上的决定论并不矛盾。事实上,加布里尔也不否认存在物理因果闭环意义上的决定论。
但爱因斯坦还说过:“从青年时代起,(叔本华的)这句话就一直激励着我;当我面对生活的困境时,它总能给我慰藉,并且永远是宽容的源泉。这种认识可以减轻那种容易使人气馁的责任感,防止我们太过严肃地对待自己和他人。”
如果我们没有理解错的话,这段话不仅是说,接受无法改变的事情总能给人慰藉,大概还有另一层意思:由于人类无法掌控自己的行为,无论是自己还是别人做了违背道义的事,那也并非出于自愿,因此可以“减轻……责任感”。
但这一点正是加布里尔所要反驳的。人类的行为受到各种欲望、动机、目的、信念和理由的驱使,而这些驱动力不完全由物理规律决定,比如,我有很强烈的打人的冲动,但我知道打人不对,于是我努力克制,没有做出打人的举动。
这其中就涉及生理欲望(打人的冲动)与规范理由(打人不对)之间冲突,但最终规范理由战胜了生理欲望,于是我克制住了打人的冲动。这一过程虽然涉及物理因素(生理欲望),但我的行为并没有受到物理因素的决定。
在加布里尔看来,这正是他的“新实在论”对自由意志的辩护所做出的一大贡献,因为“新实在论”认为:
不存在着一个无所不包的世界,而在这个世界中,一个单一的因果链条可以从头到尾贯穿其中……既然不存在着一个能将每件事物都联系起来的世界,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基于这样的形而上学基础提出关于自由的问题。宇宙不是一个无所不包的现实,而每件事都极为流畅地发生在一条单一的时间线上,就好像时间是一根链条,每一件发生的事情像珍珠一样被串连在一起。
这表明,人类行为并不完全受物理因果链条的强约束,还会受诸如规范性理由(normative reason)之类的软约束,而这类理由与物理规律或者物理上的因果有根本区别,用哲学家麦克道威尔的术语来讲,它给了人类自由以“理由空间”,让人类有自由按照或者不按照“规范性理由”行事。
巧合的是,加布里尔在为自由意志辩护时,专门驳斥了叔本华的自由意志观,但他没有提到爱因斯坦。我们可以合理推测,当爱因斯坦说他不相信存在哲学意义上或者叔本华意义上的自由意志时,他实际上是在说,他不相信存在物理决定论意义上的自由意志。
事实上,我们有理由认为,爱因斯坦并不真正相信人类的行为完全受自然规律主宰,因为他明确说过:“每个人都应当作为人而受到尊重。”
然而,如若每个人的行为只受物理条件决定,那尊不尊重他人可就由不得自己了。
在全书尾声,加布里尔专门探讨了人类的尊严问题,并借用谢林的话为整本书作结:“一切哲学的起点和终点都是自由。”
四
至此,加布里尔已经成功实现了该书最重要的目标:通过阐述和论证精神哲学中那些令人困扰的重大问题,为人类的自由而辩,并反对那种将人类自我图像科学化的自然主义形而上学观。
然而,加布里尔却没能在书中回答许多人以及几乎所有科学家和哲学家都关心的那个未解之谜:意识究竟是物质性的存在,还是非物质性的存在,它与物质又是如何作用的?
但加布里尔可以搬出他的“新实在论”,声称他无需给出这样的答案,只需承认意识是一种呈现于其所在意义场中的存在,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存在,并且人类能够通过这种存在理解其他存在。
或许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去搞清楚意识产生的物理机制,而是通过哲学思辨说服我们,人类不必非得依靠神经科学的帮助才能理解“自我”或者理解人类精神,因为神经科学离理解意识尚差得远,遑论它本身能在多大程度做到这一点仍属未知。我们甚至无法想象,神经科学怎样做到用神经化学反应过程来准确描述人们正在思考的内容。
与对神经科学的“盲信”相反,加布里尔强调:“人类精神是一个能够不断创造自我理解的开放过程,人类精神的核心,即创造自我图像的能力,其本身是非物质性的。”
事实上,少一点自然主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人类理解世界和自身的过程中,自然主义形而上学观将人文主义彻底驱逐。好在加布里尔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点,并通过《我非我脑》这本极为雄辩且不乏学术深度的书,指明了精神哲学在21世纪的重要研究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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