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编按】哈珀柯林斯和霍兹布林克试水全球多语种同步出版,这将进一步夯实这些公司的国际地位,也验证了互联网经济使强者愈强的现实。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出版巨头在跨地域协同出版中占据优势,星星之火要想燎原尚需不短的时日。
直到最近,协同组织旗下身处不同国家的英语分公司同时出版一本书还是一项无人敢于问津的挑战。而哈珀柯林斯和霍兹布林克则越过这道藩篱,直接协同出版多语言图书,这么做带来的挑战势必更为严峻。出版商这么做的动机有二:
其一,对于出版商而言,卖书比卖版权更赚钱。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才有了英语图书市场中的大众出版巨头。上世纪七十年代,尚没有真正的跨国图书出版公司,自那以后,通过不断地并购,我们有了五大世界出版巨头。
那是在互联网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之前的二十年,即使是在英语国家(地区),版权交易可以从容进行,并不为出版商所重视。20年前,我的朋友乔治?吉布森发现了达瓦?索贝尔的作品《经度》。他于美国出版了这本书,随即成为畅销热门。然而他却花了1年多的时间才让英国的出版商决定买入它。(之后,该书成为停留在英国畅销书榜上时间最长的书之一。)
这事儿如果放在今天将会很不一样。吉布森手中拥有版权,光是这本书的检索量就已经有足够的说服力吸引国际买家。此外,即使是吉布森当年所在的小型出版社Walker,也能面向全球发行电子书,从而加重纸质书版权销售的砝码。
过去,一本书先得有一位慧眼识珠的编辑相中它,然后出版商和代理商达成购买协议,长期以来双方都习惯了这种流程。但即使知名度很高的图书也很少卖出英语版权,更何况是其他语种了。出版商的价值直接与购书的消费者数量挂钩,代理商的价值则直接与所能促成的代理单量挂钩。
如果一位作者仅与亚马逊合作就能满足所需,那么想让他再接受出版商提出的低于亚马逊的报价,那真是难上加难。亚马逊、出版商以及作者们都深知这一点。这便是出版商为什么千方百计与亚马逊争抢市场份额的两大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是亚马逊的市场份额越大,出版商所面临的市场压力也就更大。)
如果将来出版商得拿其所有营收为筹码与作者达成出版协议,那么支付代理商15%佣金的条件会让作者——尤其是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作者——难以接受。(大牌作者是在全球多语种协同出版中获益最大的一方。)
这是出版道路上的结构性障碍,绝非小事。让所有书籍而不仅仅是畅销书从全球协同出版中受益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本地公司出版的大多数作品仍将一如既往地受限于地域。
当然,全球协同出版确实能放大热门书籍的光环,出版巨头们能够通过不到5%的图书创造总收益的50%。这些书是每个出版巨头都要牢牢握紧的。
尼尔森的图书&消费者数据服务能为近350名作者创建个人档案:这些作者的图书销量要大到足以纵深挖掘其读者属性,获取有用信息。随着出版商不断开辟全球市场,以及尼尔森开始追踪跨国家和跨语言数据,我相信藉由这些个人档案挖掘出的信息将会对销量大有裨益。
大牌作者的代理人很快会捕捉到这一新风向。一方面,他们将寻找机会签下破纪录的大单,另一方面会将原先可能需要两笔、三笔、四笔甚至更多的协议归到一笔中。这样一来,一些作者会犹疑今后是否要继续支付高额的佣金给代理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作者想减少佣金比例,我想他多半能成功。
当然,多语种、多国家/地区的工作,亚马逊一样能胜任。不过他们很可能会不介入这项竞争中——至少一开始不会,因为这预示着要支付更高的预付款,亚马逊对这类策略不感兴趣。
不过,这种举措也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即处于商业金字塔顶端的生态系统将显现出新的特征。曾有很多人在多种场合,在多种时机下指出,互联网经济偏爱赢家,将加剧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局面。这将又是一个明证。
尽管各家公司在结构上的差异不是很大,但某些公司在跨语言、跨地域出版商确实更占优势,比如哈珀柯林斯和麦克米伦。
马库斯?多赫勒是企鹅兰登书屋的CEO,与穆雷在哈珀柯林斯的地位相同。但兰登书屋在结构上偏联邦化,各子出版品牌拥有较强的自主权,再加上企鹅兰登书屋在规模上相当于哈珀柯林斯的两倍,这些都增加了其跨地域合作的难度。达到一定的规模是拓展全球出版所必需的,但是船越大越难驾驭。反倒是规模较小的国际出版商在跨区域出版上会做得比五大更好,比如Quarto和Bloomsbury。
再以阿歇特为例,法国的Arnaud Nourry扼守阵地,所有英语分公司主管都需向他汇报。不过,由于最重头的图书在英语市场有最大的份额,而且阿歇特给各驻地分公司的“自治权”也很大,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阿歇特也很难像哈珀柯林斯以及麦克米兰那样推行协同出版。
最后说说全球出版巨头西蒙&舒斯特,它家并没有其他四大所拥有的众多跨语言资源。
(本文编辑 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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