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编按】在阿亚之争观察的第三篇中我们写到:阿亚之争会引发作者与出版商关于分成的争论。阿亚之争的僵局尚未打破,作为作者代表同时也是亚马逊拥护者的休·豪伊与传统出版商代表麦克·沙特金之间已就此问题各自站队。麦克·沙特金针对休·豪伊发表在先的一篇博客文章写作了“我喜欢Huge Howey这个人,跟我反对他近期的博文观点一样多”,对其进行了每一段的反驳,言下之意只为说明分成的算法不仅要看版税率,还要加上预付款。我们摘译其中有关电子书分成的部分,以飨读者。
在本文中,前面加 [HH] 的文字,都来自Hugh Howey所写的博文。前面加 [MS] 的文字是我自己的。
[HH] 我们知道出版社在电子书问题上大占艺术家和读者的便宜。哈珀·科林斯本月发布的幻灯片上泄露了下面这个秘密:
作者Michael Sullivan指出,一本14.99美元的电子书,出版社拿走7.87美元,而作者只拿2.62美元。对于价格高一倍的、27.99美元一册的精装本,出版社拿走5.67美元,作者拿4.20美元。这个曾经公平的分成,现在变得站不住脚了,因为出版社在低价版本上挣更多的钱,而作者挣更少的钱。出版社在数字化转型中,大占读者和作者的便宜,他们占了便宜没人管。他们甚至在反亚马逊的公关攻势中占了上风,而亚马逊才是那个为读者争取更低价格、为作者更高报酬的勇士。
[MS] 我不反对电子书版税率应该提高一些。但事实上,只有那些出版社不竞购书稿的作者(没人竞购书稿的作者,要么是“没版权代理”,要么“作品出版协议不够吸引人”),在将自己的书稿买给出版社时,才会只享有25%的版税。而正常的作者,一般能谈下预付版税,收入远高于拿25%的版税。预付版税在新书上市之前就是有保证的。关于没有提高“标准”版税的问题,出版社在公关宣传上犯下大错,因为他们实际上支付的酬劳远远高于标准版税,而与出版社签订合同的作者是知道真相的。
[HH] 让我重复一遍:出版社在提高价格、降低版税率的问题上,使上了吃奶的劲儿,不惜大打出手。14.99美元是他们电子书的理想价格,而印刷、仓储、运输,一个子儿的成本都没有。这个价格是当年大众市场平装本价格的两倍,而电子书目前所取代的,正是大众市场平装本。是不是让人想到当年制造成本低廉的CD突然价格高于卡带一倍仅仅因为是新鲜事物了?
[MS] 看看,这是谁对作者不重视?没错啊,电子书在印刷、仓储、运输上是零成本。但创作是要花成本的。对很多书来说,如果不是大多数书的话,出版社在出版之前要支付作者不少的酬劳。只关注价格而不考虑价值,是“忽视作者”的最粗鄙做法。而14.99美元的价格更像是精装本的对应物;我所知道的出版社,大多在电子书上制定低得多的价格,价差比精装本/平装本价差大。实际上,纸质书版还处在售卖精装版阶段,电子书版就经常低于14.99美元了!
[HH] 出版社还串谋规定电子书版税一律25%,这也是站不住脚的。他们的每一个行动,无论是在DRM问题上,还是在定价问题上,或直销问题上,还是在推出像Author Solutions这种侮辱性服务问题上,都表现出无视作者、无视读者,让任何有耳朵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们说什么没关系,重要的是他们做什么。他们所做的就是能拿走多少就拿走多少,能分到多少就分到多少。他们之间本来是竞争对手,却联手对付零售伙伴。
[MS] 出版社总体上身处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之上,但在竞购作者书稿方面,竞争最激烈。25%的版税率并没有变,但他们通过竞争签下的每一种书(有个版权代理告诉我,至少三分之二通过竞稿;有个大型出版社的人认为,他们签下的书稿中,95%是竞争的结果)都是要支付预付版税的,算上这笔酬劳,给作者的远远高于“标准”版税。因此说,出版社还是“关心”作者的。如果“关心读者”只能体现在低价上,那么我得说,“Hugh说的有点道理”。问题在于,他的那点道理与“关心作者”直接矛盾,作者的收入与读者购书直接相关(只有一个情况例外:卖书收入收不回预付版税)。
[HH] 他们自己的作者维护他们,部分的原因是他们从不花时间研究或者不理解图书出版的经营规律。阿歇特有个作者是我的好朋友,他前几天跟我说了一些事情,让我意识到作者并不懂自己的书是怎样流转的,零售商如何下订单,出版社如何发货。写好自己的书,出版生意上的事情不用关心,我觉得也可以,但还是这名作者兼好友,对阿歇特/亚马逊之争有满肚子的话要说,却对这两家公司的关系没有一点基本的理解。之所以不懂就里,部分的原因在出版社,他们有意控制住作者,不让他们关注出版经营方面的问题。出版社需要像对待商业伙伴一样对待作者,任何想通过写书过活的作者,都应该对出版业里那点事至少有点好奇心。
[MS] Howey对那名作者的抨击,既不是他一贯作风,也显得跌份。阿歇特的作者,他们做的事情,跟Howey没什么不同:看紧自己最大的收入来源。这件事有什么稀奇啊?其他人做什么、不懂什么,咱们别这么激动,好不好?这段文字反映了作者对实体(brick-and-mortar,这个本来常用于书店,在这里其实就是传统出版业。——译者注)出版业的经济规律以及尽可能将维持下去的总体努力所知甚少。
[HH] 所以我们从出版社自己弄的幻灯片上看到,出版社心中并没有真正把艺术家和消费者当回事。亚马逊又怎么样呢?这是一家宁可薄利,也要把大头让给1)读者,以低价的形式;2)作者,以高版税为形式。这是我们根据他们的所作所为形成的认识。当然,有些人将亚马逊的行为解释为:“一旦足够强大,亚马逊就会欺诈顾客、利用作者”。如果你非得要个数字,那你就能听到这样的说法,亚马逊有朝一日会把电子书价格提高到12.99美元,给作者支付毛收入的25%。但这两种情况依然比现在出版社的要价低。
[MS] 关于定价和分成的猜想纯属无聊。我们知道,亚马逊现在让Howey高兴的做法,也符合他们更大的战略利益:提高市场份额,打造Kindle用户群。在利益一致的情况下,这是挺好的。但利益一致时的做法,根本无法推论利益不一致时的做法。亚马逊自己的有声读物品牌Audible最近就降低了作者的分成,这个事情在上述段落中可不能一笔抹消。(重点在这里:我不认为亚马逊这么早是错的,或者是不道德的,但我认为那些认为将来分成会变的人,其实不聪明,他们应该至少承认已经发生的事实!)
[HH] 下面的话值得重复:亚马逊所能做的最坏的事情,在某个假设中的未来,据对亚马逊最猛烈的抨击者,仍然好于现在出版社对自己的投资者所吹嘘的。
[MS]下面的话也值得重复。这是无稽之谈。正因为是无稽之谈,才在论证中引用那些无法证实身份的“最猛烈的抨击者”。纯属猜想。谁能知道亚马逊能做的最坏的事情是什么啊?
[HH]与其指望出版社将来某天改进自己的经营方式,亚马逊一旦市场独大就改弦更张开始坑害作者和读者,还不如现在就指责出版社,现在成问题的是出版社,同时得祝贺亚马逊,感谢它为扩大阅读习惯、为艺术家提供报酬所做的一切。为什么不呢?
[MS] 回答很简单。因为很多作者收入仍然还很不错,出版社对他们很好。这就是为什么。
[HH] 我考虑到两个理由:第一,我们将出版社等同于书店,把亚马逊等同于书店的凋敝,而我们都热爱书店。然而,这种逻辑是有问题的。在线购物对于零售业是一种普遍的冲击。这些变革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这些变革导致出版社与一家发行商合谋,将数字产品的价格定得比对应纸质版本还高。这个事情本来会变得很糟糕,幸好有亚马逊,他们用自己的定价原则主导了变革,表现一直不错。
[MS] 大部分说的都是实情。在线购物是不可避免的;对实体店的压力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都热爱书店,即使他们在数字化未来中格格不入。但不能忘记亚马逊在实体店加速凋敝中获益不少,他们一直尽可能将纸质书多打折,从而进一步推动实体店的衰落。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是在妖魔化亚马逊;每个人都要经营自己的生意,他们也是一样,要经营自己的生意。但是咱们也假称那里面只有利他主义,也别以为环境变化了就不会影响亚马逊的定价原则。
[HH] 反亚马逊的偏见,第二个理由是有些人把亚马逊视为一代巨人,而历史悠久的出版社却变成了受压迫者。这是错误的。亚马逊的出版经营和图书零售经营,规模可能还是不如五大出版社加在一起。亚马逊每卖一本电子书,挣到的只有块八毛,而五大出版社挣起钱来,跟土匪一样。不仅如此,要说亚马逊出版和图书零售业务是更大规模经营的一部分,那么也别忘了大型出版社也是如此。要真说起来,亚马逊才是后起者和受压迫者。他们进入图书市场不久,实现了疾风暴雨式的创新,被实体书店打入黑名单,夹缝中建立起自己的网上书店,遭受群起且非法的攻击。
[MS] 毫无疑问亚马逊遭到“群起攻击”。我们现在有两种图书经营方式:亚马逊的和其他所有人的。其他所有人包括出版社和零售商、批发商、版权代理、大牌作者。亚马逊决定在某些商品上微利经营,包括一些电子书,这一点是战术性的,而不是利他的。我得承认,将亚马逊形容为“受压迫者”的确让我作呕。如果这不算是夸张,那么我就不知道什么算了。咱们还是把说清楚,还是面对现实吧:亚马逊和阿歇特都在尽可能充分地利用各自的谈判地位。这就叫做生意。(而且,从我的角度看,好像亚马逊才是强势一方,不是阿歇特。我说不好到底根据什么标准能把亚马逊看成受压迫者;我从没听到过这种论调的分析。)
[HH]我要再进一步,点出一些更令人无法容忍、更明显不过的事情:如果五大出版社20年前联起手来,想出一个理想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能够提高发行量,为读者提供优秀的客户服务,改进作者的生活条件,让他们的旧版书能够焕发青春而不至于绝版,把书店50%的退货率降低到4%,提供第二天甚至同日投递服务,所有这些都只是让书店损失30%而不是45%,那么就算是压倒了亚马逊。
[MS] 这段话里很多都是真的,从某点看。亚马逊多年愿意微利卖书,把书店这种效率不高的图书零售转变为效率较高的在线零售,让出版社(以及作者)获益不少。我在我自己关于亚马逊/阿歇特之争的博文中已经说清楚了,长久以来,亚马逊是大多数大众图书出版社纸质书销售中最能带来利润的渠道。电子书的功劳也是巨大的,我欣然将一切荣誉归于他们。但这仍然改变不了他们市场份额不断上涨的现实,我们都能看到,市场集中度提高会把好事情变成坏事情。对书业中的其他所有人来说,只是看到了这一点和看不到这一点的区别。
[HH] 仔细体会吧。出版社早就能将亚马逊扼死在摇篮。亚马逊是一家为产品投资打造发行网络的公司,而不是一家专事掏走别人利润的公司。他们不是整天吹嘘自己给别人带来的便利和好处,像预订、顾客评论、以及亚马逊算法能减少印刷浪费和退货等,而是试图想办法把自己最佳的进货资源挤倒闭。这真是让人糊涂。就如同,那些害怕亚马逊有朝一日拿走自己的版税的作者,现在却高高兴兴地放弃应得的版税,出版社现在与那些损害他们利益的公司联手,防止他们最棒的合作伙伴将来有可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而读者和作者却成了这种不合逻辑的行为的受害者。
[MS] 暗示出版社试图挤压亚马逊至倒闭的不现实性,才真是让人糊涂。我有认知悔误。一方面,我相信Hugh Howey相信他自己所说的。另一方面,我不能相信他真的是那么以为的!任何认为这种事情是可能的出版社,都是遭到了哄骗。那种认为挤压亚马逊至倒闭来自某种故意的策略的想法都严重脱离实际,跟Hugh小说中描述的世界一样不现实。
[HH] 解决之道在哪里?作为一个作者,解决办法是保留自己的出版权。这么做,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重要。电子书版税率必将提高到净收入的50%。我有一些内幕消息,有些大牌作者和热门新书已经采用这个做法了。手稿卖价在非常近的未来减半是一个糟糕的结果。在传统出版社手上,新书上市要花数年时间。如果你的出版目标是这个,那么就再多谢耐心吧。在写作下一个作品时,把已完成的稿子压在手上(或者拿去自助出版)吧。让市场来找你。
[MS] 这个建议忽略了这样的事实:当出版社一种书的销售已经枯竭时,大量作者已经拿到了预付版税,这个预付版税可以令人信服地相当于自助出版的收益。(几乎可以肯定的是,那些“内幕人士”谈论的是在与大牌作者谈判中,电子书部分如何计算进预付版税中,而不是改变合同的中百分比数字。)Howey把不同的事情混为一谈了,一方面认可“见面分一半”的数字版税率,另一方面认可将来“手稿卖价减半”。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我猜想,出现这个现象,只是因为大家等着首个大牌作者拒绝出版社的出版协议然后自己单干。要光看他的博文,你就永远不会知道,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看到有一个大牌作者这么干!(我以为3年前已经有了一个,但那只是威胁,后来改主意了,转而与亚马逊签订了出版协议。)
[HH] 另外一个选项是选择一家小型出版社,那里的灵活性高一些。纸质书的在线销售和电子书的普及,已经为小型出版社创造了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他们的经营环境日益改善。他们现在拥有了让自己出版的作品能够面向更广大读者销售并赢得奖项的工具和能力。我把这条路列为自助出版之后的次优选择,我把亚马逊自己的出版品牌列在这一类里。他们提供的版税率更高,跟小型出版社差不多,尽管最近有些人抱怨亚马逊的出版品牌正在变得跟五大出版社一样,因此签字之前要看仔细。
[MS] 我总是乐于看到小型出版社获得成功,但他们在与五大出版社竞争中举步维艰,主要原因恰好是亚马逊。他们在亚马逊的压力下被迫按照“批发”条款销售电子书,这意味着将零售价中更大的部分让渡给供应链。这就留给他们两个选择。要么制定合理的零售价(如代理制下的价格),获得比代理制出版社收入低近30%的收入。要么人为提高价格并指望零售商再进行折扣销售。因此即使他们给作者较高的版税率,净收入可能不会变得更高。小出版社在目前的经营环境里很难获得成功,的确不容易。
[HH] 对读者来说,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就行。自助出版和小型出版社繁荣发展,是因为你们喜欢好故事,而不是书以哪种方式出版。你们是出版业中的破坏性力量,我这么说,包含了我能集中起来的全部的爱。用阅读这种你们做得最好的事情来保持这种破坏力吧。写写评论。分享你的热情。感染他人。把阅读作为最佳休闲方式的喜悦传播出去吧。我们信任那些能够照顾和满足你们需求的人,而那些照顾和满足你们所崇敬的艺术家的人,将是最值得信赖的。所有其他人都需要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否则就会死掉。如果他们改变生存方式,那就让我们为他欢呼。如果他执着不变,那就不必为他的死掉而悲伤。
[MS] 谁死掉我都不高兴。把恶棍从行业中赶走的欲望,是最不英雄的品质和特点。最英雄的作者是那些在无体制支持依然勇敢前行并获得成功的人。毫无疑问,亚马逊为他们中的大多数提供了机会,那些从亚马逊的出版渠道中获得成功而欢欣鼓舞并希望亚马逊渠道兴旺发达的人,其心情也是很容易理解的。但作者的成功有多种方式,Hugh Howey的方式仍然多属例外,不是常态。我们不应该从个别案例出发得出普遍结论。我认为,从个人经验里总结定论是危险的,这一点是自然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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