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

《超越利益集团——对宋朝史无前例的狠毒解剖》:宋朝政治难为现实背书

作者:虞云国(著名宋史专家)   2013年11月07日   来源:东方早报 上海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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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利益集团——对宋朝史无前例的狠毒解剖》

出版社:中国书店
    作者:刘仰 著
    出版时间:2011年09月

《超越利益集团》煞费苦心的历史背书,不仅向读者传达了一个“被误解的宋朝”,更在某种程度上矮化乃至抹黑了现实中国。这种写作动机与实际效果的荒谬悖离,连作者都始料未及吧!

2009年3月,《中国不高兴》上市一月,销量突破六十万册。有评论说,这是“民族主义者给出的答案”(见《中国谁在不高兴》第2页,2009年,花城出版社)。我不是民族主义者,没兴趣追风去读这本奇书。作为《不高兴》五作者之一的刘仰,同年5月还有独著的《中国没有榜样》行世。仅隔两年,他又推出《超越利益集团》(下称《超越》),副题作《对宋朝史无前例的狠毒解剖》。据其自称,乃有感于“中国要为世界树立一个榜样”,算是对前书“后续的解答”(321页)。这次,他昭告天下,终于找到了榜样: “中国模式”早在宋朝已经形成,已“为世界树立一个榜样”,只不过被尘世隔绝了九百年,“等待我们将其唤醒”(324页)。该书有孔庆东等一干名人倾情推荐,封底广告揄扬“它是伟大时代的《满江红》,它打破西方中心论,重拾流逝的胆识与智慧,构建中国新的崛起”。司马南的荐语更不吝赞词:

这样一本书,口水文章是堆不起来的。不吃功夫,不费判断,不蕴精神,不着眼于纠正对宋朝的集体误读,不试图古为今用投射当代,要么写不出来,要么写出来不值得读。

作为宋史研究从业者,孤陋寡闻,今年才知有这样一帖关乎专业的“宋史引药”(该书封面广告语),赶紧找来拜读。对于宋代文明,包括其制度文化,笔者自忖也算一个“歌德”派,但读到《超越》对宋朝史无前例的赞词,而且都大胆落脚在“中国模式”上,却让人舌挢而不能下,期期以为不可。《超越》在痛击西方中心论时,频发石破天惊之论,例如,“西方近一百年来的民主,也只是向宋朝政治理念的靠拢而已”;“从政治公开化的角度,当今美国比宋朝也不见得透明多少”(61、62页)。笔者对西方历史与现状所知有限,不拟置论,只从宋朝政治与历史切入,观瞻一下《超越》究有何等的功夫、如何的判断与怎样的精神。

工夫:讹误的史实

宋史研究,史料浩繁,时段漫长,确实“吃工夫”。但既然志在“纠正对宋朝的集体误读”,史实查考的基本功必不可少。把卷阅罢,不得不指出,《超越》全书史实讹误时有所见,有的还属常识范围。限于篇幅,略举数例。

其一,系年差错。《超越》说:“赵匡胤对亡国之君李煜、孟昶、钱俶等加以善待。”(296页)赵匡胤对亡国之君还算善待,但钱俶作为国君决定“吴越归地”,是在赵匡胤死后第三年,即公元978年,其时已是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这点,一查《中国历史纪年表》便知,决不会出错的。

《超越》还说:“一个叫郑侠的小吏,将自己在城门看到的饥民百态画了一幅画,呈给了皇帝。第二天,宋神宗免去了王安石的职位。”(222页)查核两者是否仅隔一天,虽较上例麻烦,但北宋编年史《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二交待得一清二楚,郑侠上书献《流民图》是熙宁七年(1074)四月庚午(三日),王安石首次罢相为四月丙戌(十九日),并非次日,而是相差半月之多。

其二,概念误解。《超越》指出:“在京城做官的叫‘京官’,有资格参加朝会的叫‘朝官’。”(31页)这是以唐朝京朝官误读宋制。宋朝的京官与朝官不是以在京城做官与有资格朝会来划分的,而是对文臣官阶高低的等级划定。具体说来,元丰改制前,文臣本官阶在将作主簿等以上至秘书郎共五阶为京官,以太子中允等以上至太师为朝官;元丰改制后,寄禄官阶在承务郎以上至宣德郎共五阶为京官,以通直郎以上至开府仪同三司为朝官;政和改定武臣阶官,以修武郎(此前为内殿崇班)以上至太尉为朝官。因而,宋朝京官有相当部分并不在京师任官;而在京任职的京官也有参与朝会的可能,这从《宋史·职官志》所载升朝合班之制列有京官官阶可为佐证。

《超越》认为:宋真宗为快死的宦官“求的是一个节度使,也就是一个军权”(67页)。这一说法,对唐宋两朝节度使的实质性变化缺乏基本的了解。自宋初削夺节度使实权,节度使便与军权切割,主要成为武臣(对宋朝的武臣也不能望文生义认为与兵权有着必然的联系)的高级荣衔,恩数同于执政,用以寄禄,俸禄高于宰相。宋朝也有宗室、文臣授与节度使的。

《超越》还说:“辛弃疾的诗中也有‘烽火扬州路’,这里的‘路’并不完全是地方行政区划和地方政府建制,而是具有较强的分区监察的性质。”(142页)宋朝在州府之上设有监察性质的路,但无论北宋还是南宋,都没有以扬州命名的路分,两宋扬州所在,都属淮南东路。关键在于,作者没有读懂辛弃疾这句词所指为何。这句词出于《永遇乐·京口北固山怀古》(准确说来,“这句诗”应作“这句词”,两者体制毕竟有别),据邓广铭《稼轩词编年笺证》考证作于1205年,全句为“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而四十三年前恰是金主完颜亮南侵在瓜洲折戟不久,也是稼轩从山东聚兵抗金率众南渡的年份,显见辛词所说“烽火扬州路”,乃是回顾当年扬州这一带的烽火年月,与监察路分没有关系,作者显然望文生义。

其三,唐突古人。《超越》前言说:“张择端在南宋建立18年后去世。”关于张择端的资料,目前所见仅《清明上河图》后金人张著的跋文:“翰林张择端,字正道,东武人也。幼读书,游学于京师。后习绘事,本工其界画,尤嗜于舟车市桥郭径,别成家数也。按向氏《评论图画记》云:《西湖争标图》、《清明上河图》选入神品,藏者宜宝之。”从中根本无法考定其生卒年。百度百科“张择端”虽标其生卒为1085-1145,却不知所据?但纠正“集体误读”的大著作,总不能仰赖百度检索吧!更何况百度这条之下的人物生平,也说“后世有关《清明上河图》及作者的依据皆源于这71个字”,其中绝无卒年信息。不知作者是否另有所据。

更有甚者,《超越》还痛斥张择端与蔡京沆瀣一气,“以各自的方式描绘了歌舞升平的画面”,指责《清明上河图》“粉饰太平”(226页)。不知作者是否读到过如下研究:

画家在下笔时,并没有忘记封建社会里极其严重的贫富对立,特意在图中的一处显眼位置,画了一个乞丐;虽然这种画面不多,却有深刻的社会内容和寓意。……他并不只在绘出东京的繁荣,同时,也用犀利的画笔,刺到了宋廷的痛处。如果人们不仔细观察画面、咀嚼其中的真味,那对画面不会有深刻体会,其所作解释也恐难符合作者原意。(周宝珠《清明上河图与清明上河学》124、127页,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

《超越》为画面的繁华所迷惑,不作仔细观察,就妄下断语,既没有真正读懂这幅名画,更是对大画家佛头着粪。同时也让人怀疑他对宋朝政治的解读,也同此例,既未咀嚼真味,难有深刻体会。

其四,自作解人。《超越》主张:“在我看来,将中国的法律称之为‘中华法系’更加合适。”(156页)殊不知,法学界向来把“中国法系”也称为“中华法系”。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年版《法学词典》增订本“法系”条指出:“一般把各国法系分为五大法系,即中国法系(又称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又称伊斯兰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英吉利法系(又称普通法系、英美法系)。”

《超越》认定:“在儒家学说占据主要地位的历史上,中国没有发生过对于所谓思想异端的排斥或镇压。”(118页)这一全称判断缺乏对中国历史的基本了解。试问,宋朝以前有三武一宗的灭佛运动,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与后周世宗,难道都不是“儒家学说占据主要地位”吗?即便南宋宁宗朝,韩侂胄罗织庆元党禁,难道不是对“思想异端的排斥或镇压”吗?

一部广告“力笔投射当下,读之觫然汗出”的著作,细节如此,倒真让人“读之觫然汗出”。细节决定成败。历史建构的准确性一旦无从坐实,再高明的伟义宏论势必失去征信度。

判断:背谬的理路

辩解者也许会说,这些细节舛误不过饾饤之疵,未见得妨碍《超越》判断的精准与议论的深刻。然而,翻开《超越》,隔三岔五就能读到自相矛盾的议论,牵强附会的解释,似是而非的结论。且举其荦荦大者为证。

其一,逻辑混乱。《超越》前言强调:“中央集权的政府对自身的超利益要求,使得政府比较容易做到公平公正,而不容易在利益集团之间,或者因为自身的利益集团化,而发生政策倾斜。”中央集权与公平公正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相反,在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由于权力高度集中,一旦“政策倾斜”,有失公平公正的破坏力度总是更为酷烈,姑且不说近现代,秦末、汉末、隋末与明末的历史,读史者耳熟能详,毋庸在此喋喋饶舌。

《超越》还认为:“郡县制使得每个人都拥有土地,使得土地拥有权分散化,限制了中间层势力的过度膨胀。”(18页)众所周知,郡县制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而“土地拥有权分散化”则是经济制度,尤其是土地制度的运作结果,二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作者在形式逻辑上犯了不能推出的错误。在历史逻辑上,“百代都行秦政制”,秦朝以降实行郡县制,但在秦汉之际短暂的小土地拥有分散化以后,土地兼并渐趋酷烈,东汉与两晋南朝的世族庄园与明清两朝的皇庄,土地拥有权都呈现高度集中化趋势。

其二,偷换概念。《超越》断言:宋朝“政府本身就是超越利益集团之上,由这样一个公正的政府来行使司法权力,本身就是司法公正、司法独立的体现”(158页)。这里,作者偷换了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的概念内涵。前引《法学词典》“司法独立”条指出:“司法权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的干涉。司法独立的核心是法官审判独立。来源于三权分立学说。”既然司法独立出现在近代三权分立以后,而宋朝地方审判都是州县行政长官代行审判权,中央虽有刑部、审刑院与大理寺等司法机构,审判仍不具独立性。

总之,无论在历史时序上,还是在制度实践上,宋朝都不存在近代意义的司法独立。你可以强调宋朝政府行使司法权不失司法公正(也要具体而论),但不能说宋朝业已司法独立。

《超越》宣称:“以军队来说,中国自宋朝以后就没有‘皇家军队’这样的概念,而只有国家军队。”(22页)国家军队也是近代国家的产物,军队尊重军令与政令的统一,这既是维持国家安定的关键基础,也是现代国家的判断指标之一。宋朝军队尽管不以“皇家”两字命名,但北宋有“殿前司”,南宋初年相继有“御营军”与“殿前司军”,绍兴和议后十支屯驻大军都冠以“御前诸军”的称号,这里的“御营”、“殿前”与“御前”,都是货真价实的“皇家”内涵,哪里说得上是近代意义的军队呢?

《超越》立论,偷换概念是常用手法。例如,为论证宋朝的平民社会接续现代社会形态,先是声言:“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平民化最彻底的朝代,因而也是与现代社会形态最接近的朝代”(第4页);继而鼓吹: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中国的政府差不多就是所知世界里的‘世界政府’,中国百姓也是这个可知世界的‘世界公民’”(273页)。其所玩弄的依然是将平民社会偷换概念成公民社会的故伎。

其三,偷换论题。在论及最高权力开放时,《超越》宣示:“最高权力对全社会开放,今天已是世界的共识,而中国人早就在实践这一原则了。”(第6页)作者在另一处重申:“即便是平民当总统、当首相这件事,在中国古代也早就实现了。”(195页)当今世界的最高权力开放,是指每个公民都享有通过选举担任国家领袖的权利。而在中国传统政治下,最高权力当然是指皇帝。《超越》所说中国古代平民当总统、当首相,姑且视之为对皇帝、宰相的设譬。汉初确有“布衣将相之局”,宋朝也有平民科举入仕而最终位拜宰相之例,但前者是在鼎革逐鹿之际,“立功以取将相”,后者则出于皇权的任命,与当今世界以票选方式开放最高权力的共识,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子事。

为了曲证宋朝已有“皇权开放的观念”,《超越》援引宋孝宗与宋高宗、宋理宗与宋宁宗血缘疏远作为论据,继而信口雌黄:“对于今天来说,宋朝对于皇帝血缘的宽松,也从另一侧面体现了‘谁都可以当皇帝’的开放性。”(13、14页)首先,宋高宗与宋宁宗都在绝嗣以后才不得不选立别支宗室的,乃君主世袭制迫不得已的权变,纵然血缘疏远,始终限于赵姓宗室,哪里具有“谁都可以当皇帝”的开放性!其次,最终选谁继统,决定权仍取决于前代君主,不仅宋高宗选立宋孝宗如此,即便史弥远以政变手段李代桃僵拥立宋理宗,也仍须矫诏假托宋宁宗旨意。再次,笔者还可补充一例,宋理宗再绝后代,明知其唯一的亲侄发育不良,智力平庸,却还把他吹成“资识内慧”,立为嗣君,无非既不想让皇位的肥水流入外人田,更生怕传位远支宗室,会整个儿动摇自己因政变继统的合法性。总而言之,将这种前代君主选立别支宗室的方式,与现代最高权力开放的票选方式混为一谈,偷换论题完全到了发昏的地步。

其四,强词诡辩。《超越》在否定程序正义与程序民主时,祭出的就是强词夺理的诡辩术。作者说:“中国古代政治关心实质正义超过关注程序正义。因为,程序正义不是目的,实质正义才是根本。程序正义的存在,无非是为实质正义服务的。”姑且认同这一判断并无大错,但提请注意的是,“关心实质正义超过关注程序正义”,决非不关注程序正义。但作者紧接上文就谩骂道:“仅仅关注程序正义,常常会成为实质邪恶的工具。”(94页)这里,他先强调中国古代政治关注程序正义的意识不及关注实质正义强,进而不经论证就将“仅仅关注程序正义”诬为“实质邪恶”(即实质不正义),从而全盘否定程序正义。

再看《超越》结论所说:“‘程序正义’从根本上说,只是‘实质民主’的手段之一。同理,如果只把‘程序民主’当成目的,那是本末倒置。”(320页)。提请注意的是,关注“程序民主”者从来没有如作者强加于人的那样,“把‘程序民主’当成目的”。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推而广之,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都不是《超越》所曲解的本末关系,而是手段与目的、条件与结果的对应关系。《超越》先是自承两者是手段与目的之关系,而后偷梁换柱成本与末的关系,再理直气壮地以崇本黜末来痛斥“本末倒置”,进而否定程序民主与程序正义。“程序民主”与“程序正义”是通往“实质民主”与“实质正义”最起码的充要条件,如果连“程序民主”与“程序正义”都不能实行,斥之为“邪恶”,连“程序民主”与“程序正义”都不能兑现,又怎么能以制度与程序来确保“实质民主”与“实质正义”的阳光普照人间呢?

《超越》洋洋三十余万言,基本上以这种逻辑混乱、价值悖谬的判断杂凑而成,而后再将这些谬误的判断牵强附会地归总到宋朝政治已经超越利益集团的结论上。

误读:宋朝超越了利益集团?

所谓利益集团,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利用权力和垄断取得巨额利益,并形成相对稳定的一种群体。那么,宋朝政治是否已经完全超越了利益集团呢?征诸宋朝全部历史,答案是否定的。

《超越》尽管一再强调,宋朝“皇权成为最高公权力的象征”(55页),却又不得不承认:“像宋朝那样,赵姓皇帝用了很多办法限制皇帝集团的特殊利益,但它毕竟还是有特殊利益存在。”(197页)不妨就以宋神宗即位时一组数据为例:

京师百官月俸四万余缗,诸军十一万余缗,宗室七万余缗,其生日、婚嫁、丧葬,及岁时补洗、杂赐与四季衣不与焉。(《宋会要辑稿》帝系四之三一,参见《超越》105页)

倘若加上其他赏赐,当时京师主要支出中,宗室开支远超其中的三分之一,这还不算以皇帝为首的皇室日常开支。宋朝对宗室权利确有所限制,也有五服以外远支宗室类同平民的记载。但皇族近支却始终享有特权,有研究指出,即便宋神宗所谓宗室改革,也“未敢触动宗室既得利益的主要部分,而且裁节以后往往复旧”(汪圣铎《宋朝宗室制度研究》)。就在改革宗室措施颁布次年,宋神宗还特别拨赐其先帝宋英宗生父濮王宅每年五千贯特别开支。《超越》对此辩解说:“对于皇亲这一最大的利益集团,宋朝既保障其特权,也限制其权力。”(32页)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似是而非之论(这类经不起追诘的议论,《超越》几乎随处可见)。既然“保障其特权”,就说明宋朝皇权没有超越皇亲利益集团;至于“限制其权力”,无非宋朝政权“对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皇帝及其近支皇族构成的皇帝集团正是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宋朝政治何尝超越了这一利益集团!

宋朝这种公权私化,并不仅限于皇帝集团,还包括政治生态恶化期的权相利益集团。《超越》也承认,王安石之前的宋朝,是解决权力制约、防止公权私化“最好的时代”(92页);其后,“正常的制度约束皇帝的方式渐渐失效,皇帝权力膨胀,公权私化日益严重,制约力量更多靠皇帝自身的修养。因而,操控皇帝等于变相掌握皇帝的权力。既然皇帝权力失去制度制约,同理,操控皇帝的宰相权力也就同样失去了制约”(90页)。正如作者所看到的,“宋徽宗时期就是政治利益集团化的一个重要阶段”(272页);“南宋时的权相在经济问题上也几乎个个都不干净,秦桧、韩侂胄、史弥远等人,个个都有万亩良田”,“都有严重的利益集团色彩”(246、252页)。这就证明,宋朝政治尽管有权力制约的初步尝试,但君主专制政体这一“紧箍”不砸碎,就绝无可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而君权的滥用与失控,必然导致公权私化,出现私权力挟持绑架公权力的败局乱象。从根本上说,皇权作为公权力是不可倚赖的,宋朝政治既没有也不可能真正超越利益集团。

《超越》不恰当地夸大科举制的作用,认为“宋朝官员队伍的开放性,决定了国家公权力的开放性”,却无视在专制政体下,科举制在选拔官员上那点开放性,在皇权滥用或受权相利益集团操控时,完全可以丧失殆尽。《超越》征引宋诗“满朝朱紫贵,都是读书人”,以知识分子科举入仕来佐证宋朝“国家公权力的开放性”,乍看起来似无不可(尽管科举制向平民士人的开放与国家公权力的开放,仍具有不同的本质属性)。但权相史弥远专政时,一次相府开筵,杂剧助兴,有演员扮士人上场,念完那两句诗,另一优人就说:“非也!满朝朱紫贵,都是四明人。”尖锐揭露了籍贯四明的史弥远利益集团早已权力固化的政局现状。《超越》尽管看到了秦桧、韩侂胄、史弥远、贾似道等权相公权私化,“以操纵皇帝为能事”,形成了宋朝政治无法超越的利益集团,却依旧视而不见地一味鼓吹:宋朝“以制度保障了国家公权力最大限度地属于全社会,而不属于任何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皇帝对官员的录用、任免,也应看成是社会公权力在发挥作用”(54、55页)。

那么,倘如《超越》所言,“当宋朝的政治自身也出现利益集团化的时候,社会矛盾就会激化,化解难度就很大”(272页),制约力量其时何在呢?翻遍全书,依次似有如下选项。一是如上所云“更多靠皇帝自身的修养”(90页)。但连皇帝自身修养也无济于事,完全被利益集团操控时,该怎么办?二是让民众相信:“换一个好的官员,就会回到正道”(121页);“好官的出现并不是小概率事件”(161页)。且不说政治生态全面恶化下,好官的出现屡验不爽总是小概率;即便有一两个好官,也不可能挽狂澜于既倒,让政局重回正道;更何况,倘如《超越》承认,像宋高宗与秦桧君臣那样“垄断朝政,一群宵小随声附和,异议者均被排斥、打击”(304页),其时又该怎么办?三是最后一招:“老百姓造反就是最直接的公决”(第6页),“中国古代社会不得不采取换一个皇帝的方式,以摆脱严重阶级化的皇帝集团”(197页)。

不知道《超越》是否往深里追诘过这些问题,也不知道如上选项是否作者开出的处方?如果是的话,宋朝亡于外敌,代之而起的元朝是老百姓造反公决推翻的,换上平民出身的朱皇帝,他创立的明朝在经历晚明体制性腐败,最终在老百姓造反公决与外敌的双重打击下寿终正寝。按《超越》说法,元明清三朝“中央政府的执政理念无法真正做到‘天下为公’”(147页),一蟹不如一蟹,在专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更遑论超越利益集团了。如果不是,那么试问,面对秦桧、韩侂胄、史弥远、贾似道这样“以操纵皇帝为能事”的公权私化局面一再重现,不正说明,君主专制政体面对的是无解的死结吗!百来年的南宋史,究竟给出过哪条路径,令其复归超越利益集团的正道呢?

投射:宋朝政治与当代

平心而论,宋朝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包括制度文化在内,与其前后的王朝相比,确有不少值得肯定的进步因素。表现之一,即如《超越》所肯定的,“与今天相比,宋朝的言论自由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138页)然而,宋朝毕竟还是君主专制政体,即便有平衡与制约各利益集团的制度尝试与历史实践,君主皇权必然命定地最终居于这些制度与实践的主宰地位,唯一的指望,就是君主个人的贤明公正(即《超越》所说“皇帝自身的修养”)。但在世袭君主制下,贤君明主的概率绝无可能百分之百,皇权的滥用与失控纵能避免于一事、一时或一朝,却不可能历朝诸帝代代如此。这是君主专制政体下历史施于君主皇权无计消解的魔咒,也是仅仅依靠皇权自身运动无法跳出的磁场。

在这种专制政体的大背景下,《超越》仅凭宋朝那些“人君者,要当以天下为公”,“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之类奏议,就轻率认定:“这种言论放在今天,差不多等于‘主权在民’的意思”(66页),奢谈宋朝“政权不属于任何利益集团,也不是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较量,而是一个高于各个利益集团的存在”(95页)。试问,在儒学主流确立后,哪朝哪代的仁人君子不是以“天下为公”来规约人君与皇权,哪朝哪代的专制君主不自我标榜“天下为公”,但包括宋朝在内,又有哪朝哪代的专制政体完全超越了利益集团,真正实现了“天下为公”?

《超越》却把仁人君子的理想追求与专制政体的传统政治混为一谈,并把这种传统政治誉为“中国的民主”,还将其与欧洲现代民主说短论长:

中国传统政治的民主就是由一个道德群体居高临下地调控各个利益集团。欧洲的民主更多靠民众自己往上冲,由于实力的悬殊,民众冲山头的成效并不显著。而中国的民主是由一群人代表民众利益,高屋建瓴地对山下各个利益集团的阵地实行俯冲。由于这个群体掌握了普通民众不具有的权力,因此,效果非常明显。(98页)

我们还是暂不置论欧洲的民主,只说“中国传统政治的民主”。《超越》所说的“道德群体”,其构成无非作为皇权象征的君主,与皇权录用的好官队伍。说白了,就是让明君与清官这样“一群人代表民众利益”,充当“不具有的权力”的普通民众的救世主。这种价值理念,与“五四”以来的现代民主谬之何止千里!

《超越》所论如果仅限于宋朝政治,不妨视其为戏说历史的一家言。问题在于,作者心心念念把宋朝政治投射到“中国模式”上。该书结尾处还引用陈寅恪那段名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振复。譬如冬季之树木,虽已凋零,而本根未死,阳春气暖,萌芽日长,及至盛夏,枝叶扶疏,亭亭如车盖,又可庇荫百十人矣。”然后大发妙论道:

陈寅恪先生所言的“阳春气暖,萌芽日长”,在我看来就相当于毛泽东带领中国人民缔造了一个新中国。毛泽东领导的新中国,在较大程度上实践了宋朝超利益集团政治的理念。……中国模式实际上也是陈寅恪先生“终必振复”的应验。令全世界疑惑的“中国模式”,其实就是宋朝政治的核心理念:超越利益集团。(319页)

陈寅恪所说华夏文化造极于赵宋,乃说宋代文化是中国古代的巅峰,而他断言的“终必振复”,也决非振复以后的华夏文化就是简单回归宋朝或止步宋朝不再前行。这一理念在他的《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里有明确无误的表述:“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超越》对陈寅恪思想胶柱鼓瑟,断章取义,还拉他来唱红新中国,为“中国模式”站台,真不知道该书作者是否知晓陈寅恪的价值取向,是否读过并读懂余英时的《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与陆键东的《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超越》谬托知己,陈寅恪地下有知,也许只能为自己的思想歪曲为“入时眉样”而苦笑不已。

行文至此,一声叹息。这样一本完全以口水文章堆起来的书,虽然写了出来,却不下功夫,胡作判断,既无理路,遑论精神,还用世心切,“古为今用投射当代”,完全辜负了司马南的热情荐语。

实际上,对于现实中国,完全没有必要像《超越》那样,强拉宋朝政治来为其背书。这还不如作者那本《中国没有榜样》,尽管霸道,尚有自信:“中国无榜样,便是榜样。”而《超越》煞费苦心的历史背书,不仅向读者传达了一个“被误解的宋朝”,更在某种程度上矮化乃至抹黑了现实中国。这种写作动机与实际效果的荒谬悖离,连作者都始料未及吧!

作者:虞云国(著名宋史专家)

来源:东方早报 上海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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