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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数字出版未来的七大出版诉讼案

作者:安德鲁•阿尔巴内塞;杨茜雯 编译   2013年07月11日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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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专稿】安德鲁•阿尔巴内塞近日发布一篇近期备受美国出版商瞩目的法律纠纷清单。除了众所周知的苹果案例外,威利诉科特塞因案、谷歌图书扫描项目诉讼案、剑桥大学出版社诉巴顿、哈珀·柯林斯诉Open Road等官司,最终的判决如乌云般笼罩在出版商头上,无法让他们的心情明朗起来。

安德鲁•阿尔巴内塞近日发布一篇近期备受美国出版商瞩目的法律纠纷清单,这些官司如乌云般笼罩在出版商头上,无法让他们的心情明朗起来。

美国诉苹果公司案

在这场举世瞩目的论战中,美国司法部、一众州检察长以及消费者群体共同起诉六大出版商中的五家以及苹果公司,指控他们于2010年几乎同时启用 “经纪人模式”,人为地拉高电子书价格。但最终的和解协议中,出版商没有承认他们有任何不当行为,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值得深思。只有苹果公司没有和解,坚持申诉,庭审于6月初在纽约举行。

对于企鹅集团来说,这场游戏也并没有结束。在与美国司法部和解后,企鹅还未与各州以及消费者群体达成和解。在6月对苹果公司的法官审判中,企鹅公司的案件也一并开庭审理。此次审判的法官是丹尼斯•科特,他此前拒绝了企鹅公司希望采用陪审团审判的请求。

威利诉科特塞(Kirtsaeng)因案

今年3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美国版权法规定的首次销售原则可以让所有者合法获得再次出售已购买图书的权利——这一判决也适用于在外国生产、制作的图书。该判决源于威利公司诉萨派•科特赛因一案,该案中,威利公司起诉美国籍学生科特塞因在美国境内进口并二次销售(通过eBay以及其他网站)从国外独家获取的国外版本教科书。

美国最高法院以6:3 的票数推翻了此前两个下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并就《美国版权法案》中模棱两可的词汇进行了解释,将首次销售限制为在美国版权法规制下“合法获得”的,且不对首次销售附加“地理上”的限制。观察员称,该判决的主要意义在于维护贸易权利。“如果科赛特因可以进口价格公道的国际版本教材,那么亚马逊或者别的主体也可以,”纽约法学院教授詹姆斯•格里梅尔曼解释道。

图书馆、书商、公共监察机构以及科技产业都为这一判决结果拍手称快,认为该判决维护了首次销售原则的基本精神——“如果你买了它,你就拥有它。”

Capitol唱片公司诉ReDigi案

威利诉科特赛因案的结果让出版商扼腕叹息,然而几周后,州地方法院对Capitol唱片诉ReDigi一案的判决又让出版商备受鼓舞。此案中,联邦法官理查德•沙利文裁定首次销售原则不能扩展到数字文档领域。由于直接关系到电子书转售,而且亚马逊和苹果都已就数字转售机制申请了专利,因而此案受到出版业的密切关注。

本案被告是总部设立在波士顿的二手数字文档买卖网站ReDigi,用户可以通过该网站上传音乐曲目然后转卖出去。用户将音乐曲目上传到网站服务器上,一经验证并出售,ReDigi就会撤销卖方对这些音乐文档的使用权,转而移交给购买者。就此,唱片公司Capitol提起了诉讼。

在审讯中,ReDigi 争辩这项服务并没有违背首次销售原则,也没有侵犯版权所有者的权利。然而,本案无疑遇到了与科特赛因案同样的难题——根据《美国版权法案》二手文档是否是“合法制作”的。沙利文法官认为它们不合法,不是说ReDigi 破坏了用户拷贝的文档,据法官推定,ReDigi系统创造了新的、“未经授权”的二手文档。

ReDigi官方人员称在上诉期间网站将继续运营。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美国二手数字文档市场遭遇了一场挫折。

谷歌图书扫描项目诉讼案

谷歌提供绝版书的扫描和索引服务,尽管出版界对于这一举动的担心渐渐消弭,然而由此引发的诉讼案并未销声匿迹。

美国作家协会的两起诉讼还在继续。在HathiTrust 数字图书馆项目一案中,该协会对利用谷歌扫描建立数字图书馆的图书馆联盟发起诉讼。去年10月,法官哈罗德•贝尔裁定图书馆扫描图书属于正当使用,他甚至盛赞扫描项目为科学艺术的进步作出了不可估量的巨大贡献。对这一结果,作家协会已提出上诉。

与此同时,美国作家协会起诉谷歌的案件也在持续。有HathiTrust 一案的判决在前,观察家们都说作家协会胜诉希望不大。格里梅尔曼解释说,“正当使用的裁定大体上也适用于谷歌。”不过,谷歌是一家商业公司,似乎与前一案件中的研究性机构不同,但格里梅尔曼认为,贝尔的裁定正当使用的范围很广,足以将谷歌扫描囊括进来。

然而事情出人意料,2011年5月,审理此案的法官丹尼•钦站在作家协会这边,允许原告提起集体诉讼,谷歌对这一裁定提起上诉,但案件被搁置,直到今年5月,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就上诉案件进行了口头辩论,后作出裁决阻止原告提起集体诉讼。如果该协会上诉,案件仍将继续。反之,该案会被呈送最高法院或者以达成和解而完结。

剑桥大学出版社诉巴顿

这场官司打了四年,牵涉三家学术出版机构——牛津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和Sage(美国独立学术出版商-译者注),他们联合指控佐治亚州立大学管理人员系统式地鼓励员工实施侵犯版权行为,即不付任何费用使用该校的电子资源储备系统,作为传统课程包的替代。

2012年8月10日,欧瑞达•伊万斯法官签署了本案终审裁定,驳回了原告出版商的诉请,并要求原告承担被告的律师费用,总计约3百万美元。

此案的判决对于出版商来说是一场灾难。图书馆界一份简报中说到,长达350页的判决书不仅没有抑制对电子资源的使用,反而使之合法化,为“合理使用(电子资源)建立了一个舒适安全的港湾”。出版商就此结果提起上诉,法院尚未就其上诉请求作出决定。

哈珀·柯林斯诉Open Road

哈珀·柯林斯正就《狼女朱莉》电子版对数字出版商Open Road提起诉讼。该书是简•克莱德海格•乔治1973年出版的畅销童书,哈珀·柯林斯拥有该书的纸质版权。但是该案还算不上是典型的数字版权纠纷。

在上个月的庭审交辩环节中,哈珀·柯林斯称,合同中授权(已获得乔治同意)对本书的使用方法包括“电脑、电脑存储,机械以及现有或将来可能发明的其他电子方式”。Open Road反驳道,这一表述——乔治的经纪人于1971年加入合同——仅限于在即将出现的系统中检索、分类、查看摘要以及查找图书。

这一案件让人想起2001年兰登书屋诉罗塞塔图书公司一案,当时法官西德尼•斯坦判决(上诉法院也支持这一判决),出版电子书的权利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列举,则视为仍由作者本人保留。但是仔细分析,哈珀·柯林斯一案更侧重于数字版税方面的问题。

最新的文件表明,哈珀·柯林斯的确把电子书版权保留给了乔治,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在25%的电子书版税上让步。Open Road为此书提供了高达50%版税税率。根据文件显示,在乔治所保留的权利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而在与Open Road签约时乔治对这些问题避而不谈。如果版税提高到50%,哈珀·柯林斯就可能通过出版乔治的电子书赚到钱,而不是把钱花在律师身上。但是可能是嗅到了保留纸书版本的更多可能性,哈珀·柯林斯选择了诉讼而非协商解决。

现在,哈珀·柯林斯必须说服法官,1971年乔治经纪人柯蒂斯•布朗试图在合同中增加条款,将其客户的独有权利转到一种当时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想象的格式中。即便是哈珀·柯林斯最终胜诉,也还是无法解决纸质书以电子形式再版所引起的版权问题。

施托伊弗桑特广场书屋诉亚马逊案

在最近让人困惑的几个案件中,三家独立书店向联邦法院起诉亚马逊当属其一,他们指控亚马逊在其Kindle电子阅读项目上使用专有的DRM技术,并与六大出版商达成相关协议,构成了限制交易的非法行为。三家书店向法院申请禁令,禁止出版商和亚马逊“打包销售电子书、阅读设备以及适用特定APP的DRM”。

6月份一些资料显示,出版商和亚马逊努力想让原告撤诉。“亚马逊没有和任何一家出版商之间有这样的协议,没有集体协议,单独协议就更无从谈起了。”出版商们在谈到使用“适配特定设备的DRM”时做出了以上辩驳。而且这种协议毫无道理可言,因为它是与出版商利益相悖的。出版商和亚马逊都称,书店一方在亚马逊使用专有DRM、恶意竞争这一点上没有提供“实质性”的证据,只有一个“单薄的结论”。

本文正在写作时,主审此案的杰德瑞科夫法官可能已将案件撤销了。

作者:安德鲁•阿尔巴内塞;杨茜雯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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