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英)理查德·道金斯,中信出版社,2012年10月
达尔文在南非时曾观察到有一种蜂类,它捕捉毛虫并令其昏迷,以便给未来的幼蜂当作食物。就是依靠这样的本能,这种蜂类得以代代相传。这一现象曾让达尔文困惑,但正是对这一现象的思索让达尔文接近正确的答案。达尔文的解释是,蜂类偶然做出这一行为,却有利于后代的生存,于是具有这种行为的个体得以繁衍,不具此种行为的个体则绝种,这就是自然选择的逻辑。它无须有意算计,仅借助于偶然性和优胜劣汰,有序乃从无序中而来。自达尔文以来,生物学家正是在此意义上解读所有的适应现象。因此,当道金斯等动物行为学家借助“策略”一词来描述这种适应现象时,我们必须切记,此策略乃是自然选择的逻辑,与有意算计无关。因此,当道金斯用“自私”一词来形容基因的策略时,也仅是一种比喻性的描述,并非指基因就是恶的化身。
在《自私的基因》中,道金斯还专门讨论了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意即一个群体中的大部分成员所采用的某种策略。设想一种最简单的情况,鹰代表进攻策略;鸽代表和平策略。当一个群体的成员全部采用鹰策略时,结果就是搏斗至死;相反,当全部采用鸽策略时,彼此能够友好相处。但问题在于,此时群体中只要出现一个异类,当大家都打得不可开交时,它却袖手旁观、退让三分;或者当大家都彬彬有礼时,它却主动出击。结果可以想象,这一异类必定所向无敌大获成功,可见一个全部由自私或利它个体组成的群体是不稳定的。理由如鹰-鸽对弈策略所述。前者必然会走向灭绝;后者必然会被偶然出现的自私者钻尽空子,当这样的自私者充满群体时,等待它的也只能是全军覆灭的结局。仅当存在第三种策略,亦即自利,或者说是有条件的利它,并且当它占上风时,群体才能够维持稳定。一个和谐的群体或社会必然是自利者的天下。就此而言,自利才是美德,由此导出的自由主义者的底线就是: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当有人标榜自己“一心为公”或倡导公众要“大公无私”时,大众必须警惕其背后的自私意图。还须强调的是,上述类型在群体中的多寡取决于特定条件。真正的洁身自好(或作恶多端)者仅是少数,大多数的个体都是“见风使舵”的机会主义者,当自私者可以一再得逞时,就会滋生越多的自私者,直至群体走向不稳定而崩溃。因此,就建立和谐社会而言,外在约束,也就是一种特定的环境,远比内在良知更重要。
尽管对道金斯来说,“自私”在某种意义上仅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并非意味着基因的本性就是恶。但问题在于,若人性只不过是对基因本性的反映;人与人之间,仅依赖相互算计的策略而维系;这样的人生,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想必道金斯也不愿正视如此冷酷的人生,因而他在《自私的基因》的最后添加了一个振奋人心的结尾:“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但相对于整部书的论证力度,光是这一表态,似乎不足以令人信服:人类,凭借何种功德或能力,能够克服基因强加于我们的自私本性?为此,道金斯发明了“觅母”一词,来描述人类特有的文化现象,以此与我们体内的基因相抗衡。并且道金斯还寄希望于“我们的自觉的预见能力——我们在想象中模拟未来的能力——能够防止我们纵容盲目的复制基因而干出那些最坏的、过分的自私行为。”在道金斯看来,“我们至少已经具备了精神上的力量去照顾我们的长期自私利益而不仅仅是短期自私利益。”
这种在想象中模拟未来的能力其实也就是人类的理性能力,一种出自于理性算计后的行为才是我们日常所说的策略。人类向来珍爱自己的理性,视其为一种无与伦比的才能,一种足以傲视群雄的资本,可见道金斯也不例外。
发表评论前,请先[点此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