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诗更多呈现为一种源自爱和正义的本色,语句单纯,语感亲切,语境透明,力避情感夸饰和想象虚浮,蕴真意于平淡,涵热情于沉凝,却又处处氤氲沉稳淳厚的人间滋味。
——山东大学文学院副院长马兵
《人间素颜》是诗人姜光炎的最新诗歌集,收录了其近年来创作的三百余首现代小诗。他的诗看似平实,实则如探照灯、如显微镜,聚焦那些容易被忽略的人间烟火。

本书作者:
光炎
原名姜光炎,祖籍江苏沛县,现居山东济宁。作品发表于《诗刊》《草堂》《诗歌报》《莽原》等三十余家报刊。曾获《山东文学》首届腾飞奖、第二届「八喜杯」全国诗歌大奖赛二等奖、山东省作家协会征文奖、《青春》杂志征文奖等奖项。著有诗集《冬夜听风》等。
文丨王开岭
1
何谓诗?
简单地说,大概就是喝醉了酒的文字吧。而诗人,即那类灵魂有酒意的人。写诗者众,诗人却少。真正的诗人,是随身携带诗歌精神的生活者,他创造两样东西:诗作和有诗歌品质的人生。一是写法,一是活法。而优秀乃至伟大的诗人,则把自己活成了一首诗。
我很难接受这样的事实:一个人词句上飞扬恣肆、绚烂翩然,现实中却蹑手蹑脚、平庸乏味,活得像一张办公桌,此公,居然被冠名“诗人”。我觉得,他可有诸多身份,唯独难称诗人。因为他的灵魂气质,他的人生步态,毫无醉意,一丝惊险和美感都没有。
相反,我欣赏一些人,骨子里是艺术家,是诗人,但作品并不多,或者说,自身亦即作品,他用更多的时间来行走和生活了,用来和这世界恋爱了。而诸多的所谓诗人,只是词语上的炫技者,是那种蓬头垢面在纸堆里翻捡的人。
诗歌,对世间最大的贡献,即塑造人生,它将孕育一批有诗意的人,投放到街头,从而影响人群的面貌、气质和成分。
爱伦堡说,与诗人邂逅是一件大事,你会惊喜,会“肃然起敬”。那情形,大概像遇见了一个神奇物种。
听说光炎还在写诗,我吃了一惊。
他是我青年时代的朋友。当时在山东,在大运河流经的一座城,因为文学,就遇上了。
他写诗,许多人都写诗。这不奇怪,青春,本身即加持了诗意的,尤其在二十世纪末的浪漫之夜,那个理想主义余温犹存的时代,作为青春的行李,诗歌往往是标配。奇怪的是,三十年过去了,世界的激情和诗性褪去了,人群发生了那么大的动摇,他居然还在写诗,一点没变。
像沙滩上的一只螺,潮水冲刷了无数遍,它还在那儿。
经验告诉我:假如一个人中年之后还在写诗,并未靠文学沽些名利,且活得天真、固执,甚至不合群……那么,此人的“诗人”嫌疑就很大。
我心里暗暗向这类人致敬。
否则,这世界将只剩下一类人。
即我们厌恶的那类。
诗歌,不仅仅是文句,更意味着生命的某种特质和信仰,意味着一场人生中的诗歌精神和美学特征,意味着一个人将用它来抵御平庸与同化,来对抗环境的围剿和众人的策反。
2
光炎要出新诗集了,嘱我作个序。我颇为难,一方面近年疏于文字,少了落笔的习惯。一方面我已很少关注当下诗歌,甚至当下文坛。为什么?因为它几乎不提供我重视的东西,没有新鲜的玩意儿。
在我看来,当下文学的最大问题,是注意力,即选题。
大部分写作,只是一种技术性写作。技术都不错,但选题太无聊;文字很精致,却多为软文和泡沫。也就是说,它竭尽才华在表达一些不重要的东西,它用好的词语和叙事技法去编织多余的故事。肇因并非时代之平庸,相反,这个时代太激烈、太震撼,太有助于文学了。
只是它太精明,它在绕道走。文学少了“当代”性,少了一个时代最重要的东西。
文学需要一些孤勇者,需要一些正直的人、独立的人、清醒的人。文学和时代之间,应有一种笔直的关系。
我认为,很大程度上,作家的区别在于选题。有时候,所谓伟大的作品,就是清晰地把时代最重要的东西说出来,率先说出来。
鲁迅即如此。鲁迅和同时代文人的区别即于此。他的“看见”,他的孤独,他的注意力,百余年来无人再现,无人重蹈。
回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我也有同感。它和自己的时代浑然一体,同质同构,掷地有声,波澜壮阔。那才叫“时代文学”。如今,除了作者活在当下,文学中委实少了“当代”的影子。
3
何谓好诗?
随手举个例子吧。俄乌战争爆发后,网络上每天沸腾着无数声音,我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一首诗跳了出来,作者是贝托尔特·布莱希特,二战时期的德国人。
这是人们会说起的一年
这是人们会说起的一年
这是人们说起就会沉默的一年。
老年人看着年轻人死去。
傻瓜看着聪明人死去。
大地不再生产,它吞噬。
天空不下雨,只下铁。
眼前一亮,稍许,心里一沉,我一下子全懂了。这就是好诗。它说的是战争,黑云笼罩的战争,绞肉机般的战争,铁雨和坟墓浇筑的战争,被装扮成正义或邪恶的战争。一点不拗口、不华丽,简单、寂静,没有任何多余,没有生僻字和复杂结构,读到你沉默,读到你被杀死。
4
光炎的诗稿,我细细地全读了。
大部分我都喜欢,有一些质量颇高,甚至逼近了上述“好诗”的阅读效果。最让我惊喜的是他的部分选题。
我把他的诗分作两类,一类即纯粹的诗意追求,传统题型,跳着舞步的文字,机警,轻巧,多有妙喻。比如:“秋风从背后吹来/马蹄子似的秋雨/踢踏着大地”“风,一刻不停地运送着云彩/好像在给谁腾个地方”。(《秋日私语》)比如那首《邂逅》:“距离不算太远/就当做没事一样/相互仅望了一眼/世界就多了/两块拥抱的石头”。
但若仅仅如此,那我并不能把他与众人区别开来,这些题材和技巧并不鲜见。
真正让我看重的,是他的另一类“看见”,即那类当代性和社会性选题的诗,很日常,接地气,骨感饱满,且数量颇丰,这暴露了一个人的精神注意力和价值观,并反映了它在一个人的日常内心所占的地位和篇幅。
读一读这些诗吧——
雨中的外卖哥
十字路口
他骑在电动摩托上
咀嚼一个硬邦邦的馒头
他的保温箱装满了
热气腾腾的欲望和期待
雨很不友好
不是天上落下的
而是从他头上冲下来的
还有十五秒红灯就要变绿
他还是加油门迫不及待地蹿了出去
惊动了一树的落叶
冬天里卖白菜的老大娘
在这个城市公园厕所的旁边
白发苍苍的老大娘和一车白菜
很知趣地靠在角落
在安静的清晨
不敢吭声
不敢吆喝
二十颗白菜乖乖地抱在一起
相互依偎
亲如兄弟般在三轮车斗里取暖
……
老大娘躲在角落里
等待早起晨练的人
捡破烂的老人
他把手伸进垃圾箱
乱摸了一通
他摸出了一个啤酒瓶
他对着阳光晃了晃
仰着头
伸出舌尖舔了几下
然后
他的头钻进了垃圾箱
然后
他把垃圾箱倾斜了四十五度
然后
他把上半身也奉献给了垃圾箱
………
他头上的海棠花
开得热闹
这些画面嘈杂、凌乱、紧张,毫无美感,但却有一种锋利,你会被划伤,你会隐隐动容,有一种痛。
诸如此类的还有《一个乞丐在街头载歌载舞》《深夜送外卖的女人》《刷车老人素描》《一名修路工的午睡》《捡烟头的人》《十字路口唱歌的人》《他的名字出现在失信人名单上》等等。
这些风景暴露了他的位置,一个人的诗歌地点:大街上。
这恐怕是诗歌最冷僻、最不起眼的发生地了。
他像流浪汉一样站在街头,打量着那些流浪的事物,打量着世间的卑微、凉薄、辛苦和惊恐,担忧着那些随风而逝的背影,那些劳顿的人,那些负重的人,那些憔悴的人,那些步履艰难的人,那些神色疲惫的人,他们纸片般的努力和尘埃的宿命……
他怜惜,他悲悯,他愤慨,偶尔他也加入、分享,并成为其中一员。
我暂且称之为“马路诗歌”或“流浪汉诗歌”吧。
这是一个人的精神视线,这是一个人的“看见”。
想起了摄影界的一个流派——“街头摄影”:路况,巷景,市井,烟火,民生……它把镜头对准了偶然,那些无声的行色,那些熙熙攘攘中的孤单,那些容易被忽略和遗弃的元素。
5
我在央视曾做过一档新闻节目,叫《看见》,名字是我取的,我的理由是:你看见什么,决定了你是什么。选题,最能反映一个人的注意力,精神注意力和社会关怀力。其背后,则是一个人的价值观支撑和信仰驱动。
做这档节目,我提到最多的两个词,一个是“审美”,一个是“良知”,或者说,这是该节目最重要的两件事。其实,在我看来,这也是文学最重要的两件事,尤其是后者,做得太少了。
我个人觉得,光炎诗歌的价值,更多在于他的选题,即他的“看见”。他站立的“街头”,于当下诗歌而言,难能可贵。它填补了某种轻浮的浪漫和精神的虚脱。
较之其他文体,诗歌不是才华,而是信仰。
光炎的诗里,有一缕侠气,有一股正直,有一种叫“赤子”的东西。
也许,这是让他作为一个“诗人”的最重要的东西。
(本文原载于:山东文艺出版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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