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

用文学诠释法意一一追逐文学梦的法律人

作者:王冉   2022年05月19日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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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编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办无数案,阅无数人,这就是周瑞春的真实写照。他是手不释卷的读书人,是从业近40年的资深法官,还是笔耕不辍的作家。周瑞春相信,法律是专业的,文学是社会的,借由文学来表达法律,使法律走出专业的象牙塔,进入社会的大江湖,法律因此走向广阔的天地,赢得更多的关注,得到更大的表现舞台,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

《法意无边——法治随谈》作者 周瑞春

伴随着“世界读书日”阅读热潮如期而至的,还有出版领域的各大奖项揭晓。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周瑞春所著的《法意无边——法治随谈》荣获第五届福建文学好书榜优秀图书和读者最喜爱的图书第一名。这部法治文化随笔集有着怎样的独到之处得以揽获业内赞誉和读者喜爱,周瑞春的三重身份在创作中又迎来怎样的共生与碰撞,都将在百道网的专访中找寻到答案。

《法意无边——法治随谈》
点击图书封面可直接购买
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
作者:周瑞春 著
出版时间:2021年12月

读书人的作家梦:“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不知不觉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60多年,我这一辈子可以说是以书为友,以书为伴。”视书籍为精神伴侣和生活密友的周瑞春,对于书有着拟人化的理解,他说,读一本书就是认识一个人,有的书像擦肩而过,并不想认识的陌生人;有的书像交谈过几句,仅有一面之缘的半熟人;而那些让人从头到尾认真读完,并且意犹未尽乃至一读再读的书就可称之为密友了。

周瑞春对书的热爱充斥于他的话语间:“与书相处,我觉得就像与人相处一样。在人生的不同时段、不同境遇,有各种各样的书与你相伴,当你奋进的时候给予你力量,当你迷茫的时候指引你方向,当你沮丧的时候慰藉你心灵。”

喜爱读书,也就自然地衍生出喜爱写作,周瑞春笑着自我调侃到:“这样说来,我还是一位成名较早的作家。”因为在高二的时候,他写了一篇题为《茶山春早》的作文,在中学生作文比赛中脱颖而出,后来,这篇作文被收入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学生作文选(一九七七年)》,因为刚开始恢复高考,这类书很少,这本书成了福建考生高考复习时必备的参考书,影响很大。而“无巧不成书”的是,这次该社又再续前缘出版了他的《法意无边》,“我写作生涯的起步和发展都得益于福建人民出版社,它可算是我的‘命中贵人’哈”。

然而,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周瑞春都在埋头读书,读各种各样的书,直到1992年,他才再次拿起笔杆子,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期刊《福建审判》陆陆续续写了几期刊首语,因为反映很好,他开始边读书边写作,又在其他报刊上发表了不少法治文化相关的文章。《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权威审判指导丛书,该丛书专门开辟一个“法官沙龙”栏目由周瑞春执笔撰文,他在上面发表了近20篇法文化方面的长文。

恢复写作的10余年间,周瑞春创作了30多万字的内容。2009年,周瑞春精心筛选文章,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作品《判重南山:法官思维札记》,该书以独特的视角和不同寻常的职业思考,向读者娓娓道来法律的真谛。此书一经出版就得到了多方的肯定,而其中对他鼓励最大的当属来自老练出版人以及法律界同行及前辈的赞许。

就这样,一个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作家梦开始在他心底里暗中生根发芽。正因为作为一个读书人,周瑞春领略了太多的大家风范,所以尽管他前些年已成为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但他心里仍然不敢确认自己是一名“作家”,然而,周瑞春并没有陷入这种身份认定的内心纠结中,他朴实地想到,不管自己现在算不算一个真正的作家,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如果继续写作,终归离作家这个称号更近一步。于是,他整理和筛选了2009年以来所写文章,并添加了新作,凝结为《法意无边》一书。在得悉《法意无边》获奖消息的那一刻,他忽然惊觉:自己从小偷做的作家梦,难道就这样成了吗?随即想起那句耳熟能详的话:“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少年梦想老年成,周瑞春感慨到:“身处这个圆梦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做一个勇敢的追梦人啊!”    

事实上,激励周瑞春创作信心的,归根到底还是来自读者的关注和肯定。在周瑞春看来,写书要有人看,要让人喜欢看,还要让人看了有益。读者与作者所产生的共鸣,是作者进行创作的内生动力。他说,作者与读者之间是鱼水关系,读者的肯定成就了作者,作者唯有继续写作才能回馈读者对他的关怀。

周瑞春总结到,《法意无边》的诞生,对他个人来讲,一是对自己所读的书有所交代,二是对作家这一称号有所交代,三是对读者有所交代。

不按普法书套路:从法治文化视角说起

《法意无边》全书共77篇,分三个分辑。第一部分为风雨老人桥,叙述人生禅悟、逸闻趣事、闲情雅品以及相关的文化意蕴、政治背景、人生思考、生活感悟;第二部分是老鼠告猫,从草、木、虫、兽到山水风月到著名法官、律师、思想家等,言说法治文化、法律故事、法律事件;第三部分是法治画廊,叙述西方著名美术作品有关的法律故事、知识以及读画感想、心得。

从内容上不难看出,《法意无边》有别于传统意义上“以案说法”“以图释法”的普法类图书。在这部非常个性化的法治文化随笔集中,一个外国寓言、一则猫鼠故事、一幅名人画作、一条谚语格言、一件器物把玩……都能成为阐发法意哲理、揭示人生真谛、披露微言大义的承载。


例如,在《风雨老人桥》一文中,周瑞春写了一个老人与一座桥的故事。这位老人是明代闽东乡村的一位“民间调解员”,几十年来,他在漫长、艰辛的调和纷争道路上全身心付出。在他82岁时,一只鸡引发两妇人纠纷,没想到她们不听老人的评理公断,断然要去打官司。老人从未见过事情到了自己手上还要去打官司,仿佛当头一棒,忽然仰天长笑纵身跳下深潭。人们为此建了老人桥,留存至今。对老人投潭的事迹,周瑞春的创作不仅仅只是停在讲故事阶段,而是从“那个时代的这个人”角度,去深入挖掘人情、法理、文化心理等,让读者对这位老人,对民间调解员,对中国传统的乡村自治和民间调解文化都有新的认识。他说,随着对这个历史故事的研究深入,他不由得对这位老人和当地群众肃然起敬。

周瑞春一贯擅长从法治文化的角度写作,而之所以选择这一视角,则源于他的职业思考和写作思考,而其中也深藏着周瑞春创作《法意无边》对于社会层面的关切。

周瑞春表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体系不断完备,法治队伍的素质也在不断提升。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于实现公平正义而言,司法者甚至比法律本身更为重要。但在现今的政法队伍中仍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例如把机械司法当作严格司法、把冷漠司法当作司法中立、把傲慢司法当作司法权威等,表现为司法人员违背法理、不顾常识,缺乏同理心和换位思考的能力,缺乏对弱者和受害者应有的同情等,使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和社会期待不能得到完全实现。

在周瑞春看来,就当前法治队伍的现状而言,思考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比学习法律知识重要,弄通案件中的法理比熟记法条重要,涵养法治情怀比掌握法律技能重要,当前的法治实践告诉我们,司法队伍建设缺失的不是法律专业技能,而是法治情怀,而这正需要通过法治文化以一种润物无声的方式滋润司法者的心灵。周瑞春曾说,但凡写文章,总要明白三点:一是为谁写,二是为什么写,三是怎么写,因此在下笔时心里总有个潜在的读者意识。他的第一读者便是司法人员。这种沁润心灵的法治文化对于陶冶司法人员的法治情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熏陶是无声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也是无形的:“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前者,是施者不说教,后者,是受者不知觉,这样才是熏陶的境界。

另一方面,《法意无边》不以案例普法,周瑞春认为,讲案例很容易过时,而法治文化则能经久不衰。同时,许多案例都被媒体一再报道或讨论,无论是对司法人员还是法律文化爱好者都已经屡见不鲜。而《法意无边》从法治文化角度切入,用散文的笔调来写法律,用文学的笔触来描述法学,更注重彰显文化品味,同时,将专业性的法律进行通俗化的表达,让高深莫测的法律一下子变得平易近人起来,也让艰深晦涩的法律变得通俗易懂,而且趣味盎然。周瑞春希望这本书对司法人员有所裨益,也能让大众读者开卷有益,助力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

两种思维碰撞:赋予法律鲜活表达

《法意无边》是周瑞春书生、法官、作家三种角色融合的结晶,其中既有以工作经历为基础的文学加工,又有他从书籍中研究得来的文化思考。周瑞春说,读书是自己的本色,法官和作家则是一种职业,职业可能会变,但是本色不改,即使我不当法官、不写作,也仍是一个读书人。

读书对于从事法官和作家职业都有着正向促进作用,但法官和作家所动用的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周瑞春是如何从中取得平衡,最终使二者相得益彰的呢?

周瑞春表示,读书,对于法官来说,可以更深刻地理解生活,从而更透彻地领悟法律。读书虽然不能代替生活,但却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生活,正如莫洛亚说的,“读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书中重新发现生活,更准确地理解生活”。法律与生活如影随形,人类生活从摇篮到坟墓都离不开法律,作为司法者的法官,只有对社会生活有着深入的理解,才能打通“纸面上的法律”与“生活里的法律”的隔阂,才能拉近“文本中的法律”与“行动中的法律”的距离,从而使“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相融合。

周瑞春进一步解释到,读书,对于法官来说,还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人性,从而更确当地处理案件。马克思说“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而社会是由人组成的,制定法律就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律为判别人类行为的是非提供标准,法律也通过规范人类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在案、法、人三者之间,案件因事实而产生,而事由人做,在每个案件的背后,都站着一个活生生的人,法官处理的是案件,影响的是人生。文学即人学,文学所刻划的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侦探、推理、公案小说所描述的形形色色的案件,中外历史所叙述的各种重大事件,等等,这些阅读无疑能增长法官的见识,特别是增进对人性阴暗面的理解,因为“法律不是针对善,而是针对恶制定的”,法官只有知道什么是不正义,才能更好地维护正义。当然,不仅读书有益办案,办案也会促进提高读书质量,使人善于读书。至于读书对于写作的促进作用就无需赘言了。

法官办案与作家写作确实有冲突的一面,突出表现在,文学写作是感性的,更多的应用形象思维,法官办案是理性的,更多的应用逻辑思维,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底层思维。周瑞春坦言自己也曾为此矛盾过。1978年,从小喜爱文学的周瑞春却出乎意料地考上了西南政法学院,课余时间仍是痴迷文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巴尔扎克、大仲马、莎士比亚、拜伦、普希金、莱蒙托夫等外国文学,有一天,忽然想起毛泽东在《致陈毅》信中说:“诗要用形象思维”。这句话如同突然惊醒梦中人,周瑞春不由得担忧起来:长期吸纳文学的形象思维,而忽视日后从事政法工作所需要的逻辑思维,将来是不是能够胜任法律职业?对此,周瑞春花了大半年时间通览大量逻辑学方面的书籍 以弥补自己思维上的偏向。当两种思维足以齐头并进,周瑞春仍感到有时候它们会在脑袋里打架。这实际上是左右脑互搏,因为左脑理性,是抽象脑、学术脑,右脑感性,是艺术脑、创造脑。

1982年参加工作后,周瑞春逐渐想通了,两种思维方式虽然各有不同,但是都是必不可少的。办案时讲事实、讲证据,严谨适用法律,写作时讲故事、讲虚构,放开想象,天马行空,应当可以并行不悖,为此他曾挑选了一个绑架案来写故事,结果发现长期的职业习惯养成的思维定势,已经让他失去了虚构的能力,习惯于写判决书的笔,不知不觉地受困于卷宗材料,根本没有给想象和虚构留下一丝空间。“这真让我出乎意料!”周瑞春苦笑着说,“当时仿佛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怎么办——放弃文学?心有不甘,经过长期思考,他忽然想到,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与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结合起来,在法学与文学的结合中走出一条路呢?于是他开始从文学作品中寻找和积累法律相关的素材,并动笔尝试,结果发现,从法律的视角来看文学,对文学的理解更独特,而以文学的眼光来看法律,对法律的领悟更深刻。这样,他就开始以法治文化为着力点,运用文学的笔调来写法律的人物、制度、事件,案、法、人,非虚构的法治文化随笔,依然是一种文学。于是原本冲突的两种职业思维方式化干戈为玉帛,而且相得益彰,形成了他独具特色的随笔风格。他的笔下不仅有法律人的理性节制,也有读书人的博学多思,还有文化人的温文尔雅,而且,字里行间散发着一种正气。

周瑞春用散文的笔调来叙述法律,使得抽象的法律获得了一种形象、鲜活的表达,使得理性的法律增添了感性的文学魅力,让法治文化春风化雨,滋润更多人的心田。这也正是周瑞春深耕法治文化的背后逻辑。

“法律就好比是一张网,人生百态、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笼罩在法律这张‘网’之下,这就是 ‘天网恢恢’,法律与生活如影随形,法律与人生息息相关。”周瑞春在退休之后圆了作家梦,时间,关上了他的法官之门,兴趣,打开了他的作家之窗,接下来,他将继续从法治文化的独特视角讲述法律的那些事儿。近来,他正在从哲学史和思想史方面摄取养分,后续创作将继续立足中国的法治国情,以春风化雨的方式向读者徐徐展开法律的精神与深意。

作者:王冉

编辑:道之

终审:令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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