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

165.肖晓强:不要让公益成为负担

作者:肖晓强   2020年09月25日   来源:韬奋出版人才论坛征文参评办公室

(点击图片 进入论坛)

2020年的春天,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搅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人们都因此被困家中。无他,在对新冠病毒没有彻底了解之前,在没有特效药之前,在疫苗没有研制出来之前,面对传染性疾病,切断传播途径是最好的、最简单直接的防疫办法。然而,在人流、物流基本中断的情况下,网络的信息流相比之下却是无比迅捷。出版行业的优秀同仁,抓住网络上的点滴信息,挖掘选题,涌现了一大批公益出版的鲜活案例,有迅速推出抗疫指导科普类或心理疏导情感类的图书并免费提供电子、网络读物的,有为缓解居家防疫苦闷而免费提供音频听书的,有针对无法正常开学而免费开放在线教学资源的,更有大量捐书捐款的。不论是国有出版单位,还是民营出版企业,都闻风而动,纷纷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用抗疫出版的实绩践行了“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铮铮誓言,让社会看到了当代出版人的境界和作为。

诚然,在特殊时期,在危难时刻,这样广泛的公益活动的涌现,是当代出版人公益精神和社会担当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时代的精神风貌。但笔者认为,公益活动的常态化普遍化更重要,更能反映出一个社会的文明层次和水平,更是公益精神和社会担当的高度体现。如何使公益活动成为常态,特别是不要让公益成为负担,是需要我们共同探究的重要课题。

一、 公益及社会担当相关概念的认识

1. 公益精神和公益活动

“公益”一词是个舶来品,经由西方传到日本,再由日本人转译而来。最初是由日本学者同幸助始在《慈善问题》一书中,将“public  welfare”翻译为“公益”。[1]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公益”的解释是:公共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总之,公益可理解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简称。

学界对公益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看,公益就是公共利益,是大多数人的福祉和利益。而狭义上的公益是指涉及公共利益的具体事业、活动和行为,比如卫生医疗、慈善、捐款、环境保护、教育助学、贫困救助、关爱弱势群体等。[2]这些活动和行为,也称之为“公益活动”。我们在具体讨论时,一般以狭义的概念为主。

对“精神”一词,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解释有两个义项:一是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二是指宗旨,主要的意义。第一个义项说明精神是跟物质相对立的,和意识相一致的哲学范畴。第二个义项是针对文化层面讲的,是指人生追求的某种意义,这种意义决定了一个人的人格品质。因此,“精神”可作两层含义的理解:它可以是人类心理、思维、认识、情感、意志等意识活动的总称,也可以指思想精华和深层活力的积极意识。

可见,公益精神就是公益主体基于一定的关怀和利他意识而面向特定社会群体或人类发展共同关注的问题而有所施为的一种心理态度、价值观念和人格品质。公益精神内涵着一种社会责任感、团结互助意识、参与精神和文化精神。公益主体在公益精神的引导下,会对社会的公共利益进行更多关注、更多参与、更多传播。

公益活动是公益精神的外在表现,公益精神要依靠公益活动去表达和落实。公益活动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包括财物捐赠、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社会治安、紧急救助、青年服务、慈善活动、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国际合作等内容。[3]

2. 社会担当

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担当”的解释是:接受并担负起责任。这里“担当”是个动词,担当的对象是责任,但重点是“接受并担负”,要求有态度有行动,不管这个态度和行动是主动自觉自愿的,还是被动被逼无奈的。当把“担当”和“社会”合在一起组成“社会担当”时,意思是担当社会责任,侧重的是“责任”,但强调的却是隐含的“接受并担负”之意,比“社会责任”的语气更重。因此,只要一提到“担当”,就让人感觉肩头压上了一副重担似的。

3. 公益精神和社会担当的关系

首先,公益精神本就是一种社会责任感,公益活动是这种责任感的外在体现和具体行动。

其次,公益精神应该成为公益主体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需求。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要划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公益精神至少属于尊重需要层次,即公益主体希望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来获得社会和他人的尊重。也可以达到更高层面,即公益主体从承担社会责任来获得自我实现和满足。

再次,公益责任本来就是公益主体的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公益主体主要包括组织和个人。组织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对国家与政府承担的责任、对社会公众承担的责任、对合同相对人承担的责任、对组织成员承担的责任、对生态环境承担的责任。公益责任是组织对社会公众承担的责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责任虽然不是法定的义务,却可用于衡量组织对于社会所做出的贡献,以及组织的文化层次和水平。于个人而言,个人本就是社会公众的一分子,既要对自己负责,又要对他人负责。个人往往既是公益活动的参与者,又是公益活动支持和服务的对象。

参与公益活动的确要付出时间、精力,甚至财物,但正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是一种正向互动循环。组织和个人一旦充分认识并认可这种互动循环,就会认为这份社会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从而主动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公益精神和社会担当将在互动循环中得到高度融合,生生不息。因此,组织和个人大可不必把公益活动当成一种负担,都应该主动成为公益主体,积极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

二、 目前我国的公益精神状况及原因分析

1. 公益精神状况

《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总数量为81.6万个,较2017年增长7.1%;其中,基金会7027个,社会团体36.6万个,社会服务机构44.3万个,分别比2017年增长了11.4%、3.1%、10.8%。据民政部的数据,2016年全国实际社会捐赠额为1458亿元,2017年实际社会捐赠总额为1526亿元。2018年中国社会捐赠总量预估约为1128亿元,比2017年下滑较大,基本回到2013年的水平(2013年社会捐赠总量突破1100亿元)。2018年,全国志愿者总数约2亿人次,贡献志愿服务时间总计为22.0亿小时,志愿者贡献总价值为823.6亿元,与2017年度相比较,增加幅度超过50%。2018年志愿服务组织相较于2013年的73万家增长到143.3万家。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公益事业积聚越来越多的人力和物力,这些都反映出我国的公益事业发展较为迅速。

但从世界范围内看,我国的公益慈善氛围并不浓厚,公众参与率很低,志愿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的3%。根据设在英国的慈善援助基金会发布的《世界捐助指数报告》(CAF World Giving Index 2017),中国2017年全球捐助指数只位居全球被调查的139国家中的138位,即倒数第二位;2018年是146个国家中排142位。虽说这项指数调查是依据帮助陌生人、慈善捐款及义工时数3项行善指数开展的,主要是针对社会大众,数据与中国的公益慈善实际情况不同,但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我国社会大众的公益精神的实际状况。

以上两个方面的数据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因为前一个数据反映的主要是组织机构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状况,而后一个数据反映的是社会大众的公益慈善精神状况。两个数据的反差,恰恰说明我国公益事业的社会认同不足。而社会认同对于公益事业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可以说是公益事业发展壮大的基础,是公益活动常态化、普遍化的根本保证。

2. 原因分析

我国公益事业的社会认同不足,社会公众则会将做公益视为一种负担。笔者认为,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部分企事业单位组织参与公益活动的动机不主动不单纯。

因为体制因素,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时,多数时候是响应上级号召,甚至是执行上级命令,是一种行政行为。这种情况下,公益活动的直观效果比较好,比如捐款捐物比较多,志愿者人次比较多。但在参与者内心中,容易把这类公益活动视为一项工作任务,主观意愿并不高,少数甚至产生负面情绪或心理。

对于民营企业,根据不完全统计,有73.66%的民营企业家认为,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是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和推广产品而做的“形象工程”,侧面可以看出在公益慈善这一事业的理解上有所误会。[4]对于企业的普通员工来说,他们会认为参与企业组织的公益活动是完成一项工作任务,并不认为是自己在做公益,主观意愿也会大打折扣。

可见,出于组织命令式的公益活动,直观效果往往比较好,主要表现为捐款捐物或参与人次比较多,但参与人员的主观意愿往往并不高,无益于提高社会认同,对培育社会公众的公益精神不利,甚至可能产生反向作用。

(2) 公益慈善界的丑闻事件极大削弱了公益慈善行业的公信力。

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引发社会对公益慈善行业的信任危机后,多年来没有重大不良事件发生。然而,2018年7月以来,公益慈善界接连曝光出性侵/性骚扰丑闻,又有对“黑土麦田”“春蕾计划”“水滴筹”的质疑与争议,还有各大机构乱发公益奖项,如范冰冰、鸿茅药酒获奖等。这些事件涉及的机构既有官方背景的,也有民间组织的,产生了非常广泛的不良影响,导致公益慈善行业的公信力又一次受到极大打击。2018年的社会捐赠总额较2017、2016年有大幅下滑,可能就是这些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直接反映。公益慈善界公信力的降低,打击了社会公众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降低了社会认同,对社会公众公益精神的培育带了难以估量的负面作用。

(3) 公益活动的深度和质量,尤其是专业性有待提高。

公益活动的类别和形式非常丰富,但通常情况下,社会公众听到的、看到的或参与的公益活动大多以捐款捐物为主。就拿出版行业来说,常见的是捐书(纸质、电子)、捐款、捐文具,部分省市的出版发行单位,如新华书店等,也会组织爱心探访,或提供扶贫助学服务。公益活动多为单次的不连贯行为,形式较为单一,行动较为粗放,大多不能和企业特长及优势充分结合起来,活动深度和质量不高,活动效果有限。另外,根据民政部的数据,近五年社会公益事业的专业化志愿服务仅占比26.9%,服务对象满意度仅为9.2%。[5]这些都说明我国的公益事业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很不成熟。公益活动是社会化行为,当参与者和服务对象都认为公益活动的效果和满意度很低时,就容易产生消极甚至负面的情绪,认为是走形式走过场甚至是“作秀”,认为是劳民伤财,社会认同感便难以提高,无益于社会公众公益精神的培育。

(4) 公益传播力度不够,缺乏长期有效的宣传。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近些年极少数负面公益事件的广泛传播并引发争议也说明,我国在公益传播方面的正向力度不够。就拿出版行业的公益活动宣传文案来讲,绝大多数都是高度总结,简要概括,反映在社会公众头脑中的,就是几个人名、地名、数字,看过就忘。正因为缺乏长期有效的正面宣传,使得大量正面事件的影响力不够,而个别负面事件的传播效应却急剧放大,是社会公众主观上对公益慈善界产生不信任之感,降低了社会认同度,影响了社会大众公益精神的培育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以上分析的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整体情况,也包含了出版行业。并且,出版行业作为一个经济规模并不算大的行业,很多方面做得可能更不够,需要多学习、多借鉴、多创新。

三、 对出版行业创新践行公益精神和社会担当的几点建议

公益精神是一种“善”的态度、观念和品质。出版业作为生产精神产品的行业,应该以身作则,提高认识,不把公益当成负担,主动践行公益精神和社会担当使命,贡献出版业的力量。提高公益事业的社会认同,是一项长期的、渐进的工作,需要行业相关组织机构和优秀出版人共同努力,坚持不懈。

1. 出版行业各级各类组织机构有效联动形成合力

公益活动具备非政府性、非营利性、救助性、非强制性、社会性等几个基本特征。因此,出版业的专业公益机构、行业协会等,要担负起策划、组织、指导、宣传和激励等工作职责。例如:

韬奋基金会等行业的专业公益机构,要起到组织引领作用,积极创新策划重大品牌公益活动,如“全民阅读图书推送工程”等,号召行业中的企业积极参与,共同组织实施,集中力量办大事,形成规模效应。

各级出版或发行的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交流平台的协同作用,既可以协助行业的专业公益机构开展工作,也可以自己组织发起公益活动。要搭建行业公益平台,积极主动、全面详实地向社会及时发布公益活动以及取得的效果,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大型国有出版发行集团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可以成立公益活动机构或部门,既可以积极协同行业的专业公益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公益活动,也可以在所在区域内,积极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策划并组织实施几个重大公益项目,打造自己的公益品牌。在积极宣传的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其他出版发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以上各类型的公益活动。也可根据自身优势,策划开展适宜、有效的公益活动。同时积极主动向行业公益活动宣传平台发送宣传文案,交流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的心得,给同行提供借鉴,同时也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总之,要充分利用本行业的优势,加强公益活动的创新策划、品牌建设、组织协同、信息收集、公示和宣传。目前的宣传媒介非常多,对行业内的公益活动,要建立专门的信息收集渠道和宣传发布的平台,通过积极的、常态化的、可随时查阅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也是对公益活动的组织与效果的有力监督。

2. 各出版行业企业要积极参与,量力而行,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监督

第一,摆正心态,保持初心。企业家是社会的精英、中流砥柱,公益精神和社会担当是企业家事业情怀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第二,坚守公益原则,不能直接与商业目的绑在一起。企业家要把目光放长远,可以围绕企业品牌形象和产品定位,发挥企业自身的优势特长,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潜移默化地彰显企业品牌形象,吸引潜在客户。但是,如果目光短浅,把公益活动和企业的商业利益简单、直接地绑在一起,必将引起社会公众和潜在客户的反感,有损企业的品牌形象,长期来看,得不偿失。

第三,重在参与,量力而行。企业做公益不在于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多少,而在于是否参与,是否取得实效。企业应将公益活动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项内容,从自身的经济实力出发,多在活动的策划、组织上多下功夫,量力而行,要争取小投入、大收获。无力自主组织开展活动的,可以积极参与到行业专业公益机构、行业协会、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去。

第四,要注重宣传,主动接受监督。公益活动不管规模大小,投入大小,影响力大小,都应该通过自媒体、行业公益平台等,如实、充分地加以宣传,既可以展示企业的品牌形象,又可以营造良好的社会公益氛围,还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重要方式,做到心底坦荡。宣传文案要有实际内容,要突出活动的实际效果,不能平铺直叙,更不能高度总结、简要概括。

四、 结语

总之,公益事业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公益精神有赖于各方力量在长期不懈的坚持和实践中逐步培养。孟子有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当出版行业乃至各行各业公益活动产生的积极成效,丰富、形象、接连不断地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时,必将营造出良好的社会公益氛围,从而激发起社会公众的向“善”之心,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同。只有这样,公益精神和社会担当的理念才能深入社会公众内心,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社会公众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不再是一种负担。

(肖晓强,中国和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社长)

参考文献:

[1]苏晓艳.公益精神与商业目的的博弈——论企业公益广告商业化[D].合肥:安徽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5月.

[2]李美玲.微信公益传播现状与效果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17年5月.

[3]吕莎,安德胜.公益活动的发展特点和路径研究.传播力研究.2019年第33期.18.

[4]张军锋.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2018年11月.

[5]苏欢等.我国公益事业现状分析及其应对策略.中国市场.2020年第3期(总第1030期).20-21.


作者:肖晓强

来源:韬奋出版人才论坛征文参评办公室

(点击图片 进入论坛)

加编辑群提问

百道学习

随时随地 百道学习

百道学习

点击图片 查看详情

百道学习

百道学习

点击图片 查看详情

发表评论前,请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