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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文学前CEO侯小强深层解读阅文作者新合约之争

作者:张洪   2020年06月06日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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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编按】作为火星小说和中汇影视的创始人,侯小强离开盛大文学后,工作依然以文学版权为核心。作为前盛大文学的CEO和现在的网络文学从业者,侯小强关注着眼下发生在阅文集团身上的闹剧,他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请看他如何深层解读阅文作者新合约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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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看好阅文的未来,更看好 “新文创”这样一个先进的超级文化系统未来的发展。我很尊重程武,他提出了围绕小说IP为核心,创办腾讯文学收购盛大文学,利用腾讯新闻、QQ音乐、微信和QQ的宣传推广和渠道分发优势,腾讯影业的影视创作实力,腾讯动漫、腾讯游戏的改编转换能力,还有播出平台优势,加上文化旅游线路的产业开发,腾讯‘新文创’这个内容生态产业链,必将给网络文学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

2001年,互联网方兴未艾,26岁的侯小强从首都师范大学硕士毕业,加盟新浪,从教育频道编辑、文化频道主编一直做到副总编辑。后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闻门户由提供新闻专业资讯向个人自媒体发展,侯小强又转入了新浪博客的建设发展。

侯小强深知文化创意行业的金字塔模式,他奉行的名人战略,捧红了潘石屹、韩寒、徐静蕾等中国互联网史上的第一批意见领袖,也为自己冠上了“新浪博客打造者”的名号,最后为新浪微博的崛起打下了发展基础。

“我进新闻门户的时候,传统媒体才刚刚向自媒体过渡,有很强烈的精英主义色彩,所以才有机会打造像韩寒这样的偶像、意见领袖。等到隐约感觉到草根化、娱乐化的时代开始崛起,我就去做网络文学了,因为网络文学本质上就是类型文学,它的娱乐色彩非常强烈。”

2008年,侯小强应盛大集团陈天桥的邀请,离开新浪网,出任盛大文学CEO,开始致力于中国网络文学的产业化发展。当时,陈天桥已经收购了起点中文网、榕树下、小说阅读、红袖添香等一批文学网站,内部业务急需整合,以统一的形式对外发展,扩大网络文学的产业化发展和市场份额。

侯小强不负重托,和手下团队一起推动盛大文学占据市场第一的位置,还成为了2011年度盛大集团唯一”最佳CEO”获得者。在盛大的几年,侯小强把精力花在了三件事上:和中国移动等渠道合作发展手机阅读;与不同的影视公司老板、编剧、导演合作打造IP产业链,打击百度、谷歌等盗版链接,扩大文学产业市场份额上。

陈天桥说,“在盛大文学,侯小强的主人做得非常称职,他身上梦想家气质,为事业而积极投入的精神,是主人翁的最好体现。在他的领导下,盛大文学取得了业绩管理双丰收的佳绩,拓展并夯实了行业领先地位。”

2013年底,盛大文学地震,因为利益问题,起点创业团队出走,获取腾讯投资,创办男频,创世中文网,和腾讯旗下的女频云起书院、读书频道、qq书城等合并,成立了腾讯文学。受此影响,盛大文学上市的梦想破碎。

在与陈天桥沟通后,侯小强离开盛大,远行美国做访问学者。回国后,他一口气成立了两家司,中汇影视和火星小说,同时还投资了免费网络小说“必看”APP,投身到了当下创业大潮当中。

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智能手机的应用,中国的网络文学已经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腾讯后来收购了侯小强曾经执掌的盛大文学,成立了阅文集团,成功在香港上市,做大了网络文学,还打造了以“小说IP”为核心的泛娱乐产业链条,最后升级为“新文创”文化生态产业链。

如今,阅文业绩不佳;阅读付费市场份额急剧下降,高价收购新丽传媒后恰逢影视环境不佳,新闻门户从短资讯到重视长资讯,大力发展免费小说,阅文股票缩水2/3,股票价格从最高115港币下跌到不到30块,腾讯调整发展策略,原管理层宣布退休。

腾讯副总裁程武和侯晓楠接管阅文,上任不到一周,围绕“阅文强制推广免费阅读”的谣言就出来了,阅文旗下的底层作者担心免费会导致平台给作者的福利和补贴会消失,新管理层宣布福利补贴政策不变,事情平息。

一周后,阅文“作者合同”风波突然奇怪发生了,一张去年9月的旧合同被好事者爆出,神秘的发帖者和好事者们,不管不顾前管理层的责任,却把攻击的目标放在了刚刚上任的新管理层身上。更有幕后黑手组织,竞争对手搅局,无视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管阅文只有25%的市场占有率,强行指责“平台垄断”,无视阅文旗下820万作者的自愿选择,控诉阅文新管理层“强迫作者”签不合理合同。

今年5月6日,阅文新上任的管理团队宣布通过恳谈会和多种方式针对旧合同问题展开全面调研,并在一个月内发布新合同。阅文新任CEO程武表示,“我们收到了数千条高质量的反馈,这是新合同的民意基础。我们决定对旧合同甚至有些实施多年的许多条款做出改革,但这只是我们工作的起点。

6月3日,阅文集团发布了新版格式的作者合同。正对之前争议较大的旧合同,阅文新管理层推出“单本可选新合同”,根据不同授权分为三类四种,作者可以自行选择收费阅读和免费阅读模式,取消原来的单一格式合同,并对此前充满争议的旧合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十余项修改,让作家充分享受多种选择权 ,还取消了社交账号代理运营,交还给作家自己运营。

新合同充分保障了写作者的选择权

6月3日,阅文集团新管理层发布“新合同”:根据不同授权分为三类四种,取消单一格式合同,并对此前充满争议的旧合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十余项修改,让作家获得了对等的选择权。

作为网络文学专家,怎么看阅文格式合同的修改?

侯小强:阅文推出的全新合同,是一种新思考模式。我注意到,新合同包括作品合作基础协议、授权协议、深度协议等三大类四种,作者可对每部作品自主选择是否授权和不同的授权方式,享受平台提供的不同权益和资源,决定是否选择哪一种合作。

此外,新管理层对此前充满争议的旧合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十余项修改,让作家充分享受多种选择权,比如作者可以自行选择收费阅读和免费阅读模式,还取消了社交账号代理运营,交还给作家自己运营。

让作家有更多选择权,让平台与作家的权责更对等,让不同发展诉求的作家得到更匹配的服务,这是中国网络文学整个行业的进步。

我注意到,新版合同里,在第一类基础协议中,即便作者完全不授权,也可享受平台提供的创作支持和发表作品等各类服务。

侯小强:我的理解是:这就是市场经济,阅文集团很尊重作者。以往,每个文学杂志办刊物,都有个约稿要求或者投稿须知,作者认同文学杂志的要求,就投稿给杂志。不认可这家文学杂志的班刊风格和要求,他就去别的杂志投稿。

报纸、杂志,看中了作者的投稿,觉得质量还可以,达到了自己的发表质量要求,就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作者的投稿文章,然后按自己的规定给了报酬。

我理解阅文集团的新合同里,它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合作。作者可以把作品在阅文的平台上发表,作者要结集发表,出书、改编等权利,都留在了作者自己手里。

对作者来说,这已经很公平了。

阅文在这次新推出的合同里,根据不同实力、不同技能的作者,推出了不同的深度合作协议,确定不同的合作模式,在第一类基础协议以上,针对作家的更多发展诉求,进行更为多样的授权及权益安排。比如,第二类授权协议对作品的授权期作了甲版(按著作权完整期限)和乙版(按完本后20年)两级可选,分别匹配不同权益和回报。

侯小强:我很高兴看到,目前的新合同,充分保障了写作者的权益。首先是选择权,不管基础协议、授权协议、深度合作合同,都是由作者自由选择,决定选择哪一种合作。

新版合同里,都强调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归属于作者,还缩小了独家授权范围和作品优先权范围,仅包括剧本及小说;还删除作品大纲相关违约责任和协议作品字数相关强制要求,充分尊重作家的创作自由;包括全勤奖、半年奖等由阅文首创并已经运行多年的作家福利,不会取消。如果授权协议合作过程中,如果作者的净收益如为零或亏损,由平台兜底,等于作者旱涝保收;如果有收益,则按照双方达成的条件、比例分配,这个很公平。

在这个合作过程中,作者授权的范围广、时间长,平台就会投入更多资源,提供更多服务,去联系不同的渠道,把小说变成电子书、纸质书、有声书,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等不同的内容产品。

在这个过程中,作者和平台是深度合作关系,双方都从中获得了收益。

我们注意到,网络作家们提出的问题,阅文集团没有选择逃避,进行了修改:“未经作者同意,平台不可委派他人续写作品。”

侯小强:修改这一条,“未经作者同意,平台不可委派他人续写作品。”这一点平台其实是冒了很大风险的。

据我所知,之前发生过有作者因为签了独家授权,因为作品火了,被别的平台挖角,他要求更改协议,平台没有答应,他违反协议,从此停止更新,小说断尾,跑到别的平台上去发表作品,读者很生气,对平台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后来平台才在协议里增加这个条款,防止类似的事情出现。

还有“平台不管理或代运营作家个人社交账号”;这个应该看作是平台为作者提供的一种增值服务。在影视公司、体育经纪公司,都给旗下签约艺人和明星,提供个人公号、微博的宣传推广服务。

如果作者不愿意,平台自然也没有义务,要投入人力和物力,去帮助做作家做制片宣传和市场推广。有的作者有需求,但要把精力放在写作上,一心一意写作,把自己地微博和微信号,委托给平台代理运营,也可以。关键问题是,是不是你情我愿,大家商量好评,都同意的。

我的理解是,在作者与平台的合作过程中,市场经济,信用社会,作者和平台的合法权益和利益,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此外,新合同里修改的地方,还增加了作者的知情权,比如,平台代理作品版权的时候,会告诉作者,是哪个公司看中了小说的版权,希望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游戏和动漫。

侯小强:涉及到作品改编,需告知原作者;作家拥有IP改编版权收益,最重要的条款是,新合同还删除了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条款,约定平台要为作家提供多种福利;打击盗版,平台承担作家所有维权成本;在深度合作领域里,格式合同深度协议将对资深作家的更多发展诉求,进行更多样的授权及权益安排。

这些地方的修改和调整,显示了阅文集团新管理层的诚意,中国的网文发展需要强壮的平台,更需要作家、读者、平台共建的健康行业生态。

网络文学“金字塔”模式是合理的

之前,很多中尾部作者和基层作者,都担心阅文集团强行推行免费阅读模式,走根据点击率流量给补贴+广告流量分成模式。

侯小强:新合同规定,无论平台自用还是授权他人,是选择收费阅读模式,还是加入免费模式,都由作者自主选择和确认;作者作品写得好,平台看中了就签约,双方谈条件,合适就签合同,不合适就走人,去其它平台发展。

这次合同风波,暴露了中国网络文学行业多年发展积累下来的顽疾,野蛮生长的网络文学行业,也到了一个自我梳理和修复的阶段。

阅文集团作为领头羊,程武为首的新管理层,能够尊重网络文学作者的意见,率先修改以往网络文学平台与作者的合同,不合理的条款,尊重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如此自律,不容易。

我希望看到中国网络文学产业,从此能够健康的发展。

很多平台的网络文学作者,作品没人看,收益不多,往往靠拿文学平台提供的不到两千元的创作补贴生活。你怎么看这样一个现象?

侯小强:网络无线平台给作者补贴,是从盛大文学时期开始的。这是也是文学产业化发展给作者带来的福利。

在传统文学领域,过去作者给文学报刊和出版社投稿,都得按照报出版社的要求投稿,达到发表才又稿费,图书签合同出版后才有版税。没看中的书稿一分钱没有,退稿还要寄邮票。作者找出版社自费出书,达不到出版水平,出版社还不答应呢。

很多知名的传统作家,余华、刘震云等好多人,都是经过这样的道路走出来的,一写好多年,都是凭着自己的创作实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平,靠给文学杂志投稿,这样一步步打关,靠一部部作品发表、出版才逐渐成名、走红的。

有了互联网之后,这些业余作者发表作品容易了,自己在网络论坛随便发表,还可以给橄榄树、榕树下、清韵书院,天涯这些文学网站发布,都是作者投稿,编辑审稿后发表,平台不给作者一分钱,读者免费看不付钱。

那时候的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一样,商业模式就是杂志发表作品及图书出版。因为收入太少,商业化失败,榕树下、博库,有的公司被转让,有的公司干脆倒闭了。

后来,起点中文网开发了网络文学收费阅读模式,被盛大的陈天桥先生看中收购。这个VIP付费制度则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了网络文学行业标准。除了阅读收费外,还有给作者打赏、有偿提问、包月阅读等,围绕“IP”版权为核心,开发出其它的商业模式。

当时我记得是盛大的每月补贴1300元,为的是鼓励业余作者、基层作者拿起笔写作,作品不管有没有人看,持续一段时间更新,就给补贴。平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他们中间发现值得培养、有创作潜质的作者,未来有一天把他们培养成新的“白金作者”、“大神”。

很多基层作者,中腰部以下的作者,不满意网络文学“金字塔”模式。比如,头部作者的大神、白金作者们,小说看的人多,还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觉得钱都被他们拿走了。

侯小强:这就是市场经济啊,全世界的文化内容和创意行当,都是这样。具体来说,传统文学作家和出版社出版图书,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版税和图书的印刷数量,不同级别的作家一定是不一样的。余华、麦家、刘震云这些头部作家,和一个青年作家,一个文学新人,签订的版税和图书印刷数量一定是不同的;编剧行业里,刘和平、邹静之、刘恒、王朔这些有名的头部编剧,和电视剧、电影公司签订剧本创作拿的稿费,自然和中青年编剧和新人,价格也不一样;演员和经纪公司合作,分成比例是3:7,等演员慢慢走红起来,比例就会调整到4:6或者5:5,如果红到陈道明、王志文那样,那分成比例就反过来了,演员和公司是7:3或者8:2的分配模式。

歌手和唱片公司,模特和经纪公司签约,头部的歌手和模特,签约的价格和获得的报酬,和新人、有实力的青年人,也完全不同。那么多的音乐专辑,电影、电视剧,赚钱的都是少数,绝大部分都是赔本的,对平台和公司来说,也是有成本付出的。

不管“大神、天王”,还是有潜力的中青年、新人,对平台和故事来说,投入的人物和物力,成本其实差别不大。

同理,阅文800多万作者,能够被订阅,有收益的,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的,是几十万分之一的机率。到现在为止,每年新增的几百万部小说里,卖出的改编版权,不到两百部。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作者的作品,其实是没有什么商业价值的,平台是倒贴成本的。

平台给作者补贴,不过是为了大浪淘沙,或者说是沙里淘金,为了找出那极少数具有商业开发价值,转换影视、动漫、游戏等多元化开发的作品,付出的代价。

全世界的经济产业,金融、房地产、汽车,都是往头部企业集中。作者觉得不公平,那很简单,把作品写好,一部比一部好,读者越来越多,社会影响越来越大,自己通过努力变成了“大神”,作品变成头部“IP”,让自己成为收入最高的作家。

腾讯“新文创”生态系统的价值

也有人呼吁,请国家版权局等机构制定一个网络文学作者与平台的格式合同,确保作者权益,你怎么看这样的提议?

侯小强:国家版权局是不会出这个东西的。完全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国家版权局作为行政执法机构,怎么起草推广合同?难道不应该对等公平?同时考虑作者与平台的权益和利益?只考虑作者的利益?不考虑平台、企业的商业利益?很简单,这是计划经济的落后思维。

现在是市场经济,现在的网络文学的商业分配模式,是作者们与平台通过合作摸索出来达成的。

以在线网络文学平台为例,作者人数众多,有几百万。这些作者当中,新入驻的写手“小白”更看重通过平台所提供的发表渠道,来获得用户反馈,锻炼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文学青年默默写了多年的作者,可能是为了圆自己的一个文学梦,在平台上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还有创作实力和才华的写作者,写作就是为了赚钱发家致富,成名成家;还有那些头部的“大神”们,钱赚够了,名利也有了,就是想把作品写好,成为经典文学,进入文学史。

对于这些不同的作者,不可能采用一种单一的制式合同,而是需要平台采取各种不同的合作模式,不同的权益分配方案来满足作者的不同诉求。针对不同的作者,平台可能采取的合同模式,也必然是多样的,比如部分的授权模式、委托创作模式、全部的权利转让模式等等,都可能被拿来运用。

在平台复杂的生态体系中,不可能只存在一个单一的适用于所有场景的合同模式。随着作者的成长、转型,作者与平台的关系也必然发生变化,需要一个动态的调整机制,而不能采用制式化合同的思维。

在网络文学这个产业模式中,平台的付出也很大,作用越来越大,但在作者那里,平台的权益和作用,却被忽视了。

侯小强:我看了,腾讯收购盛大文学以后,运作模式其实差不多。每部长篇小说,十万字免费阅读,后面的内容开始上架收费。故事精彩、作品写得好,读者越来越多,订阅量越来越高,读者就打赏、送礼物,付费提问作者回答。

作品受欢迎的作者,就会和平台签约,内容深度合作,除了文字五五分成,还有版权代理,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开发分成。其实平台付出的成本,作者很少意识到,平台的付出和成本,比如办公成本,人力成本,服务器、网络等硬件,这些成本都是作者们看不到的。

包括平台提供的服务:网站的编辑找专人和作者对接,发表文字作品,版权有专门的人负责影视剧版权,电子书和纸质书版权销售,有人负责动漫和游戏的版权销售;公关和市场部负责负责作家的宣传、包装,评价研讨会,作品推广、作家培训。

全世界的文化工业,几百年里,都是这样运转的。何况有那么多文学平台,作者可以自由选择平台合作。作者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市场经济、商业社会,其实是合作关系,是你情我愿不是被强迫的。平台和作者,都是利益共同体,应该好好合作,一起发展。

阅文集团更换管理层之后,资本市场一致看好,股票价格直线上升,上涨了快一倍。你怎么看待阅文与腾讯文娱板块的合作前景?

侯小强:我很看好阅文的未来,更看好腾讯“新文创”这样一个先进的超级文化系统未来的发展。这样一个超级服务系统,创作者一心创作,平台提供经纪人的服务。和演员、艺人、模特、歌手的养成模式一样,村上春树、马尔克斯、米兰昆德拉,都是如此。

在阅文的内部的公开信中,程武表示,阅文可预见的升级,包括三方面:首先是内强核心,实现IP培育能力升级,夯实自身基础并加速跨业态开发,推动IP更快成长;其次是健壮平台,实现连接能力升级,通过整合阅文旗下多个产品平台与腾讯丰富的产品平台和流量优势,帮助创作者与用户建立更强的连接纽带;最后是外展空间,在保持、巩固既有付费阅读模式的基础上,通过业务模式升级,在拥抱新技术和产业互联网层面打开更多元的价值空间,在作品的智能推荐、文字结合音视频技术的配音、短视频创作等方向展开更多探索。

我很尊重程武,他提出了围绕小说IP为核心,创办腾讯文学收购盛大文学,成立阅文集团,以“小说”版权为核心,利用腾讯新闻、QQ音乐、微信和QQ的宣传推广和渠道分发优势,腾讯影业的影视剧创作实力,腾讯动漫、腾讯游戏的动漫和游戏改编转换能力;还有和腾讯视频这样的播出平台优势,加上文化旅游线路的产业开发,腾讯的这个强大的内容生态产业链,必将给网络文学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

长期看好网络文学的发展

现在你在做IP运营,目前网络文学的IP开发这块业务受影视调控和游戏版号控制的影响比较大,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侯小强:我觉得是这样的,阅文现在的问题,实际上IP开发环节精细化运营程度不够,原来搞业务的人不太懂IP,只是简单的销售,有人来买有公司来买,价格满意了就卖了。不管游戏、动漫,电影和电视剧,还是需要懂得网络文学IP艺术价值和特点,找到合适的创作人和公司,在对IP进行艺术转换的时候,把小说的独特点挖掘出来。

而且,腾讯旗下有影视公司,创作实力很强,就要帮这些好的故事,找到合适的制作团队,才能够打造影视、游戏动漫化精品出来。对腾讯和阅文来说,我觉得有一些精品还是要自己开发的。

我觉得应该是像漫威一样,如果在IP精细化运作,一年有12部电影出来,或者多少部的开发计划,我觉得这些东西能对你真正产生收益的。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指望市场环境变化,政府监管变松了,这是不可预测的。在你该做的地方,把精细化运营做好。

从长远来看,如果网络文学是一个产业,一个大生意,你在这里面已经滚打了快10年,你觉得它的前途是在IP端的全产业链运营,还是在收费阅读模式上?

侯小强:我觉得付费是动态的,如果阅文IP运营能力比较强的话,我觉得IP以后会成为大头。我看阅文去年的财报,IP销售收入已经超过了阅读的收入,这个势头已经很好了。

我觉得IP运营还有很大的想象空间,付费阅读也有增长的机会,通过真正的融入到腾讯“新文创”的产业链中去,把数据挖掘、智能推荐,把内容找人的机制做起来,服务系统做的更加智能化,精准化,利用腾讯旗下各种渠道,用足用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你怎么看待免费阅读这个商业模式?今日头条搞头条号、腾讯搞的企鹅号,包括微信的公众号,都是需要用户生产上传内容,再根据流量点击给补贴,读者打赏,文章插入广告来获得收入。微信甚至把文章里的广告收入交给了作者。免费阅读这种商业模式,你觉得走得通吗?

侯小强:这个模式还要去探索。免费现在是主流,必须得大张旗鼓的去做,获得用户数量和流量。因为免费阅读现在是赔本的,七猫也好、连尚也好,都是亏损的,但免费阅读的市场份额急剧上升,应该去尝试做。

现在阅文旗下,那么多APP,我觉得应该快速的去借鉴七猫之类的,得有一个同样规模和身量的免费APP。阅文在免费端的品牌打造上,在市场投入上很不足。因为免费现在谁也不知道是不是趋势,我觉得可以探索一下。

另外,现在起点的推荐模式,还是比较落后的,技术投入不够。收费阅读的推荐模式很落后,现在还是传统的排行榜,智能推荐、内容找人、兴趣阅读的技术推荐机制,还没有起来,有很多可优化的空间。

(本文编辑:杨子欣;编助:安安)

作者:张洪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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