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

177.张万兴——《涉台出版 勇担使命》

作者:张万兴   2019年10月27日   来源:韬奋出版人才论坛征文参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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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兴 九州出版社副总编辑

九州出版社成立于1993年,是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管的出版机构。二十多年来,九州社始终坚持为党的对台宣传工作服务,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服务,努力打造“涉台出版主阵地、两岸出版交流主渠道”,被评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培养了一批能够勇担使命、敢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的涉台出版人才。

涉台档案文献出版是开展台湾研究、解决台湾问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九州社在这方面规划、动手比较早。2004年以来,随着台湾文献史料出版工程、国民党档案汇编出版工程的组织实施,至今已完成了《台湾文献汇刊》《明清宫藏台湾档案汇编》《馆藏民国台湾档案汇编》《民间遗存台湾文献选编》《中央通讯社参考消息汇编》《清宫辛亥革命档案汇编》《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暨中央全会文献汇编》《中国国民党党史编纂委员会文献汇编》《台湾文献汇刊续编》等9个项目,总计编纂涉台档案文献60余万页,成书接近1000册,单套图书总码洋超过了100万元。涉台档案史料出版工程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台档案文献编纂出版方面最大的专题工程,也成为两岸及外国媒体关注的一个出版热点,为海峡两岸及外国学术界开展涉台研究提供了海量的一手史料,取得了普通图书难以产生的重大政治影响与社会效益。

2005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许嘉璐出席《台湾文献汇刊》出版座谈会,成思危发表重要讲话;2006年4月21日,胡锦涛主席访问美国期间,将100册的《台湾文献汇刊》作为特别礼物赠送耶鲁大学;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台办、国家档案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召开台湾文献史料出版工程汇报座谈会,贾庆林主席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2007年4月10日,美国国会图书馆永久收藏了300册的《馆藏民国台湾档案汇编》并公开展示3个月。

这些涉台档案文献的编纂及相关活动的组织,使涉台档案文献出版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凝聚力与引领力,成为新中国出版史上一个有影响的成功案例。这一案例的独特性及可资借鉴的经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守一中原则,培养政治站位高的涉台出版人。

档案文献编纂的本质是揭示人和档案文献的关系,即编纂者如何以自己的智力劳动作用于档案文献,生产出高质量的档案文献成果,以实现并强化档案文献信息的社会传播与共享。⑴档案文献编纂不仅仅是学术性工作,也有很强的政治性与独特文化意义。所以,在具体组织实施涉台档案文献编纂时,为使编纂成果能够发挥现实作用并经得起历史检验,九州社在遵循基本学理与出版规范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与统领,以期不断增强编纂成果在两岸关系发展中发挥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可以说,没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涉台史料编纂出版工程是不能规划、组织起来的,也是无法驾驭的。

首先,坚持了一个中国原则。一个中国原则是指大陆、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原则。它是中国人民在捍卫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形成的,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依据和法理基础,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客观存在,是实现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一个时期以来,民进党当局不承认“九二共识”,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基础,为谋求“台独”创造条件。因此,全面、详细、系统地编纂、出版涉台档案文献,有利于以详实的史料雄辩地证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有利于以史为鉴、正本清源,在反对和遏制“台独”斗争中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理解与心灵契合,建设共同精神家园,促进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

第二,坚持了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涉台档案文献的编纂属于历史研究范畴,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客观、完整、系统地占有一手档案文献,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解决编纂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编纂出科学、严谨、符合台湾和两岸关系历史实际的信史,引领台湾研究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三,坚持了弘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台湾同胞经历了从荷兰入侵到日本霸占的苦难岁月。大量史料证明,台湾同胞在顽强抵御外敌入侵的斗争中,在开疆守土、建设家园的历程中,始终没有放弃追求国家统一和民族振兴的核心价值与奋斗目标。因此,在编纂涉台档案文献的过程中,要在正确把握台湾历史发展脉络的前提下,充分展现广大台湾同胞爱国爱乡的历史事实和宝贵精神。这些历史事实和宝贵精神,不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非常重要的精神财富和文化力量,也应该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第四,坚持了以尊重历史、面向未来为导向。历史一次次地告诉我们,海峡两岸“统则强、分必乱”,合则两利,分则两害。两岸同胞只有携起手来,才能实现共同繁荣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岸只有实现统一,中华民族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深刻认识、揭示这一基本规律,对于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守、践行这一科学导向,也是九州社在涉台档案文献编纂出版过程中义不容辞的职责与使命。

二、坚持学术创新与出版创新,积极培养能够推动涉台档案文献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涉台出版人。

涉台档案文献,通俗地讲就是与台湾有关的档案文献。按照学界惯例,一般把与台湾历史、台湾问题及两岸关系研究有关的档案文献都统称为涉台档案文献。涉台档案文献概念是在台湾问题产生以后逐渐形成的,和涉台用语有相同的生成背景与使用规范。在现有两岸关系形势及台湾局势下,涉台档案文献概念的内涵原则上保持不变,但外延呈不断扩大趋势。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其遗存大陆档案文献因与台湾问题存在无法切割的天然联系,总体上就演变成了涉台档案文献。

因此,要做好这方面工作,就要不断探寻涉台档案文献的内在学理,并通过深度学术开掘,揭示历史档案中所蕴含的巨大精神力量,从而实现涉台档案文献编纂的科学“供给”。只有这样,国民党遗存大陆相关史料的编纂、出版,才能更加明确地说明台湾问题的“本末”,也才能更加深刻地揭示台湾问题的“始终”。

首先,史料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精神元素,对其进行发掘、编纂、研究可以深化人们察古知今的历史思维能力。国民党遗存大陆史料数量巨大,绝大部分尚未公开,具有较好利用基础与较高学术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系统编纂、出版这部分史料,也是我国史学研究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深化中国革命史、中国现代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整理出版国民党遗存大陆史料,促进了台湾民众,尤其是“本土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国民党党员,清楚认识国民党与大陆的历史连接,强化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深化对国共两党领导人共同发布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的认同。

第三,整理出版国民党遗存大陆史料,增强了国共两党的历史契合。在中国现代史进程中,国共两党曾有过两次合作,取得了北伐战争和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通过编纂、出版相关史料,有利于总结历史经验,唤醒历史记忆,推动国民党明确发展方向,与我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两岸同胞福祉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四,国民党遗存大陆相关史料所反映的国共两党的矛盾,以及围绕中国前途与命运展开的较量,深刻揭示了中国历史走向的必然趋势,以事实说明顺应历史大势、结束两岸敌对状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最终实现祖国统一是国共两党共同面临的历史责任。

第五,辛亥革命终结封建帝制,肇造中华民国,书写了中国现代史的华丽篇章。编纂、出版辛亥革命及国民党建党史料,特别是孙中山先生有关史料,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对孙中山思想的认同感,对于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六,国民党相关史料表明台湾问题是国共内战的结果,是中国的内政,不允许任何境外势力染指。

三、坚持问题导向,重视质量管理,培养有高质量发展观念与能力的涉台出版人。

涉台档案文献编纂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系统工程,事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高度的政治严肃性和独特的文化亲和力,是极其重要、相对特殊的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工作。因此,在史料遴选、涉台用语使用、难点史料处置等方面都以追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确保在涉台档案文献编纂不出现政治导向及编辑技术层面的问题。

第一,明确编纂宗旨。涉台档案文献编纂主要是为研究、解决台湾问题服务的。台湾问题涉及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中国国家核心利益之所在。因而,涉台档案文献编纂与其他学科领域史料编纂相较,有着根本不同的编纂宗旨,一言以蔽之,即所有史料的搜集、遴选、编辑都要能充分证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⑵,台湾与祖国大陆有着无法割断的历史文化渊源,“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⑶如若背离这一宗旨,便不是涉台档案文献的编纂,或者相关史料不是真正的涉台档案文献。

第二,规范使用涉台用语。对编纂史料涉及的涉台用语,原则上均按照中央台办、外交部、中央宣办颁布的《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相关要求严格处置,但在有选择余地时,也因事权宜,以照顾台湾同胞的心理感受。如“台湾省”也可称“台湾地区”或“台湾”。

第三,仔细甄别、审慎处置“问题”史料。所谓“问题”史料,即一些难点问题或敏感问题史料。九州社在对这些史料的遴选、编辑、出版中极为慎重,社里把握不了的,一般都向工程编委会中的相关专家请教,专家也把握不了的则履行重大问题报备程序。在对国民党遗存大陆档案文献编纂中,九州社也积累了相关经验。

1、对少部分“问题”史料,审慎使用。如中国地图、台湾地图及相关附属岛屿地图,美国及西方媒体有关台湾归属问题的民意调查史料,有关台共、日共在台相关活动史料,台湾“二•二八”事件史料,台湾青年赴大陆沦陷区求学史料,台胞“拥护”汪伪、伪满等政权史料,民国中央政府驻台机构史料,在台外国使领馆史料,战后遣俘、遣侨相关史料,有关西藏、新疆、东北、南海史料,涉及朝鲜、韩国、外蒙有关内容史料,台海周边领地划界、地理数据、水文气象资料,两岸重要资源、矿产调查统计资料,有关琉球归属问题史料等。

2、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史料,请教或报批后使用。如有关接收在台日资民间企业法团史料,接收台奸资产史料,日人、外籍人士在台动产与不动产史料(如存款、账户资料、房产、债券、股票、田地契、私人债务往来文件等),日本在台遗留民间企业法团资产、土地、沉船、账务记录史料,司法档案中公私企业、个人案件资料,相关技术、产品发明权、专利权资料,涉及中国传统工艺产品、中医药和台湾地区特产史料,国民党特工组织、三青团、黑社会史料,驻台日军战犯审判档案等。

3、对极少数“问题”材料,原则上不用。如侮辱台湾少数民族史料,攻击“半山人”(台湾光复时期回归祖国从事抗战活动者,被误称为“半山人”)史料,体检表、自传、政治立场文件、鉴定书、日记、自白书、审讯笔录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史料。

注释:

⑴参见韩宝华、刘庚生著《史料编纂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第45页。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出版社2018年3月第一版,第5页。

⑶《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年10月第一版,第55页。


作者:张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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