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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丽媛——图书编辑和质检人员继续教育探讨

作者:曹丽媛   2017年09月28日   来源:韬奋出版人才论坛征文参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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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丽媛 江西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

出版从业人员,顾名思义,是从事出版活动的人员。出版活动是由编辑、复制、发行三个要素构成的。也就是说,出版从业人员包括了文字编辑人员、美编、校对人员、数字出版人员、质检人员、印刷工人、发行人员等等,所有从事了出版活动的人员,都在此范围之内。

作为出版工作中心环节的编辑工作,是由编辑人员承担的。因此,编辑人员毫无意义地是出版工作的骨干力量。编辑人员身上承担着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把关责任和宣传引导责任;图书质检人员也是编辑出身,主要负责图书的质量检查工作和员工的编校质量培训。

今天,笔者从实际工作出发,跟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图书编辑和质检人员的继续教育。

一、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 规章制度的需要。

为推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2011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该规定的第七条是: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新闻出版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形式继续教育不少于24小时。其余48小时可自愿选择参加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形式。此规定在后面也明确指出,出版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可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关系着个人出版职业资格的登记、注册和续展登记。

2.职业特点的需要。

出版活动的许多成果都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属性,能影响人们的政治立场、思想信仰、价值观念,又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还对社会公德的建设、国民文化素质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1]因此,出版从业人员要通过继续教育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一名政治强、业务精的合格出版人。

3.出版业融合发展的需要。

要想真正实现传统出版、新兴出版融合性的发展状态,出版从业人员需要在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出版导向的前提下,持之以恒地学习新技术、应用新技术,以大数据、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催生出数据出版、智慧出版等出版新业态。[2]因此,出版专业人员必须从出版发展的角度出发,定期参加教育培训,借鉴成功经验,学习新理念。

4.实际工作的需要。

每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地方的新闻出版局都会组织图书质量抽查,出版社也会组织自查,每次抽查的时候我们都是按照权威出版物上的扣分标准来核定书稿是否合格,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深切体会到自身知识的匮乏和所查资料的局限,图书质检人员迫切需要继续教育。

二、当前继续教育培训的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2010年以来,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机构开展了很多关于图书编辑和图书质量管理的继续教育培训,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编辑人员和质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受到了大家的好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培训方和受培训方还是存在个别问题。

1. 受培训方。

(1)没有处理好工作和学习之间的矛盾关系。比如,在实际培训过程中,经常有学员报了名但因工作原因无法按要求参加培训,也有学员直接拿书稿在下面看。

(2)学习主动性不高,凑学时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一些学员将参加培训当作是一项工作任务,为了学时而学习,不认真听课。

(3)报班盲目。部分人员不管培训的内容是否适合自己,只要是培训就参加,特别是在职称评定和责编注册登记之前那段时间。其实现在的继续教育培训相比以前,针对性强了很多,学员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培训班。

2. 培训方。

(1)培训的内容缺乏一定的权威性,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作为依据。培训内容没有统一的教育大纲,没有权威的教材,课程设置随意性很大,授课内容全凭专家自己准备。比如我参加过一次“图书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培训班”,举办方聘请了几位专家来讲课,授课内容丰富,可以学到很多图书质检方面的知识,但是,回到实际工作中,我在质检书稿的时候,就不能把当时培训的知识点作为质检工作的依据。质检工作需要证据,需要有据可查,这个“据”就需要权威,比如《新华字典》《辞海》《出版管理规定》等,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多方筹备组织的培训班,到最后不能作为依据,是不是需要我们反思呢?

(2)缺乏教辅编辑方面的培训。提到教辅,大家可能会觉得比较low,体现不出自己的高大上。实际上,教辅的各科编辑都急需接受再教育,特别是近年来各科教材正在相继进行改革,教辅编辑应该即使了解新教材的改革精神,熟悉新教材的改革理念,领悟新教材的授课方法。每一次教材改革之后,都会有针对一线教师的培训,却鲜有针对一线教辅编辑的培训。

(3)考核不严格,导致存在应付式培训现象。由于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对培训后的考核进行明确规定,市场上大多数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学习培训结束时,基本没有或不严格组织考核,学员在培训的时候表现散漫,不能达到继续教育的目的。

三、对继续教育培训的建议。

教育是双向的,一个是“学”,一个是“教”,教学相长。如果要进一步改善当前的继续教育,也应该是从这两方面抓起。

1. 学。

(1)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从单位长远发展和员工成长进步的角度出发,在时间、财力以及制度上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员工按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分享培训成果并给予适当的奖惩。

(2)合理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遇到相冲突的时候,做好选择,是先依培训,还是先依工作。培训就好好培训,工作就好好工作,不要带着需要校对或编辑加工的书稿参加培训,也不要报了名又不去参加培训等等。

(3)转变其学习的观念,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图书编辑人员和质检人员要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学习要求,针对自身工作的需求和不足选择培训班,带着问题去学,带着疑惑去听,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使继续教育能够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服务。

2. 教。

(1)重视教材编写。

由行政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共同对继续教育市场需求开展调研,邀请专家共同制订规划、编写大纲、出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教材可以是一纲多本,由培训机构根据办班的层次、种类自主选择适用的教材。这样,没亲自去参加培训的编辑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学习。

(2)重视教辅编辑的培训。

2017年7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教材委员会主任刘延东在北京出席国家教材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家教材委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成立,由各领域资深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教材已经改革,作为从事教辅出版的编辑急需学习,培训方可以针对教辅编辑安排一些新教材方面的培训。除此之外,教辅书的抽查力度越来越猛,可见国家对教辅质量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教辅书的质检依据不够全面,培训机构也可以根据这一点,加强对教辅编辑的培训。教辅编辑的培训时间可以避开他们最忙的几个月份:6、7、11、12月份,这几个月份是他们定稿扫尾的攻坚阶段,为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可以选其他月份组织培训。

(3)加强考核机制的管理,严要求、高标准。培训中,严格考勤登记;培训结束时,组织培训考试。对出勤率低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计算学时,实现以考促学。也可建立个人培训信用机制,把学员的考勤率记录在其培训信用机制上面,对考勤率低的学员,降低其培训信用分值,这将影响他后期能否继续参加培训,进而影响其编辑注册登记。

(4)重视保密教育的培训。

由新闻出版总署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柳斌杰署长作序的《新闻出版从业人员保密须知》2010年10月由金城出版社出版。柳斌杰在序言中指出:“加强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保密教育,大力普及相关保密知识,既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又是推进新闻出版事业繁荣发展的客观要求。” 

出版物种类繁多且覆盖范围广,传播信息的数量多且速度快,历来是国际国内各方关注的重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中国问题专家在谈及搜集中国情报的方法时,认为最重要、最经济的手段就是分析中国的出版物。近年来,国内新闻出版泄密案件时有发生,宣传报道工作中一旦造成泄密往往是覆水难收,损失巨大而且无法补救。

培训机构可以在这方面加大培训力度,增强编辑的保密意识,让其在工作中严守国家秘密、防止和杜绝出现泄密事件。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第一章第四节中写到:“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是结合了两者的一种学习。结合了“读书”学到的知识积累和实际工作中的“使用”经验。作为出版人的我们,没有理由不学习,而且学习也可以为我们的职业生涯添砖加瓦,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参考文献:

[1]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出版专业基础 · 中级(2011年版)[M].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1: 5-6

[2]张新新. 出版业融合发展的趋势与对策建议.中国编辑[J].北京:中国编辑杂志社.2016(5)


作者:曹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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