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编按】得到在知识服务的领域迈出了一大步。在得到19号的推新大会上,发布了一本蓝皮书《得到品控手册》(2.8.4版本),引起大家关注。数字内容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不断迭代,这一版的品控手册被得到隆重推出,我们相信,这是知识服务领先企业的一份责任,也是在为知识服务行业提供标准。做学术出版的同行都熟悉《芝加哥手册》对于学术出版的标准化意义。《得到品控手册》显然还会经历不断的迭代,或许它永远都不会成为一个像《芝加哥手册》那样的成形标准,但它对推动知识生产和内容服务的意义重大。我们转载“底线审议的21个规则”部分,对于出版同行来说,这些规则的存在本来就如同空气,但在越来越多地利用跨媒体平台运营内容的今天,得到的这份清单,无疑还是十分有益的。
●规则001:导向第一
在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相关法规中,都有一个明确的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这是我们首要遵循的原则。
●规则002:不要做负面判断
不得对中国经济做负面判断,以免影响公众的信心和国家经济政策运行的效果。
●规则003:保密
如果看到有关管理机关发布的指导规范意见的原件,千万不能拍照上网!千万不能拍照上网!千万不能拍照上网!
可以叙述一个意见的“结果”,比如“我方的立场是A”、“XXX已经搜索不到了”等等。但是不要叙述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比如:“根据X月X日传达的……”。
即使一条意见的适用日期已经过期,由于没有明确的解密日期,也不要公开讨论和传播。
●规则004:民族与宗教
不以歧视、贬损的态度表现少数民族独特的饮食、婚姻、家庭、医疗、丧葬等习俗。不以任何方式表现藏族的天葬习俗。
在有关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犯罪等题材中不刻意强调行为人的民族背景。
宗教自由包括信仰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不贬低、歧视某一特定的宗教信仰或批判宗教。
不嘲笑或蔑视宗教仪式。
不渲染宗教极端主义和宗教狂热情绪。
不宣扬邪教。邪教不适用上述关于宗教的规则。
●规则005:灾难
以同情之心对待自然灾害、空难、车祸、犯罪、战争等意外事件的受害者(死伤者、受害人及人质)及其家人,采访活动不应加重受难者及其亲属的痛苦。
杜绝任何对灾难事件的娱乐化表达。
尽量避免以特写方式展示死难者亲属悲恸欲绝、痛苦失态的表情。
尽量避免展示死伤者血肉模糊的画面和死难者的特写镜头。
●规则006:尊重家庭
涉及社会伦理和性含义题材,不应伤害健康的家庭价值观。
不传播性开放、性自由观念。
对婚外恋、多角恋、未婚同居等男女关系不进行着力的处理和肯定,避免渲染情欲、情杀、乱伦等畸情、畸恋。
●规则007:犯罪与司法
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罪、定性的报道和评论。
不以涉嫌犯罪(如假扮犯罪嫌疑人、窃取或泄露侦查秘密)的方式揭露犯罪。
表现犯罪题材应最大限度地避免负面作用。
不将犯罪者的行为及生活方式英雄化。
不以同情的基调表现犯罪,使罪行显得正当或可以容忍、接受。
不具体描绘犯罪过程、细节、手段和技巧。
不泄露警方、检控方的侦破手段和防范技术。
力戒以不准确、不恰当及夸大其辞的方式表现犯罪。
不渲染犯罪过程与犯罪现场的血腥恐怖。
不正面表现不合法、不文明的执法行为。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及性侵犯案件受害者(包括可能的受害者)中的未成年人,不披露其姓名、住所、照片及其他足以使人辨认其身份的特征资料。
未经本人(不包括未成年人)同意,不披露犯罪案件相关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嫌疑人的近亲属、受害人等)的个人信息。
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案件的案情不做详细披露,如有披露,以判决书披露的内容为限。
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规则008:暴力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节目,除非为教育目的或有充分的理由,不宜出现对于身体或精神方面施加暴力,或怂恿他人使用暴力或攻击性语言的情节。
节目不应播出以下可能引起受众过度惊恐、焦虑、厌恶的内容:
●正面表现杀戮、折磨、私刑等行为;
●直接表现斩首、勒杀、肢解或伤害身体的一部分;
●对肉体痛苦进行详细的描写和夸大的暗示;
●刺激性较强的血腥、暴力、恐怖的画面、语言和音响;
●以对动物的虐待、杀戮而取乐的情节、场面;
●以图像等方式表现或暗示自杀的途径或方法;
●过于集中、长时间持续、细致展现或反复播出抢劫、凶杀、强奸、绑架等各类暴力、恐怖事件的情节、手段或意外事故现场。
●规则009:裸露与性
涉及性的节目无论何种时段播出,均应首先评估其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
不采用以下不道德的和放肆的男女关系等为基本内容的节目题材。与性相关的表达应避免对受众造成冒犯和厌恶。在任何时段,不表现以下内容:
●直接显露男女生殖器官;
●正面裸露男女裸体;
●表现性倒错、群交、强奸、乱伦、恋尸、卖淫、嫖娼等情节;
●表现同性恋的性行为;
●表现涉及未满14岁或看似未满14岁儿童的性行为;
●为强奸、轮奸或者其他性犯罪行为辩解;
●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的淫亵性描写。
为未成年人制作的节目,表现性与裸露的情节,应符合内容所需。避免出现以下内容,如有出现也应当尽可能缩短时间并含蓄表达:
●过分淫荡的与性有关的情节;
●时间较长的接吻、爱抚等具有挑逗性、没有艺术价值的画面;
●直接或隐含色情猥亵的语言、文字、图像、音效及背景音乐;
●过度表现与性行为有关的疾病,如梅毒、艾滋病等;
以上规则,大多依据法律规范,不详细列举。
以上规则适用大众媒体及其他内容平台,其主要的原因之一,在于我国不采用分级制度。
●规则010:维护健康生活方式
不以巨额奖金或奖品刺激、诱惑受众。
避免吸烟镜头,不将吸烟描绘成应有的习惯和吸引人的行为。
表现吸毒、赌博、饮酒、吸烟的情节,应限于节目内容或角色塑造的需要。
不展现吸毒、赌博、吸烟、酗酒等嗜好引起的感官刺激和生理快感。
对违禁药物的用法不作详细提示,避免把使用违禁药物和滥用合法药物、酒精饮品表达为可取、有益或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不混同保健食品与药物的价值。
提供医学咨询,应以专业医学观点为基础,保证受众不产生误解。
●规则011:语言和文字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节目中的播音、配音、字幕应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符合国家颁布的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符合《汉语拼音方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除特殊情形需要,广播电视节目应避免滥用方言词语、文言词语、简称略语或生造词语,不使用有损规范语言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
除特殊频道和节目,播出外国语言节目应配中文字幕或以普通话配音。
除研究、教学、人文传统等相关节目确实需要,一般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内容要尊重少数民族和不同种族的语言习惯和风俗,尊重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感受,避免因语言文字的不当使用而引发的冒犯、冲突和无意间的优越感或伤害。
语言文字差错应控制在万分之一之内。更正语言文字的使用错误是内容机构的义务。
●规则012:名誉
不故意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信息降低他人社会评价。
不以言辞或画面影像侮辱人格。
对亡者名誉保持尊重。
以下表达将可能损害他人名誉:
●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传播不实信息;
●以暗示、影射或猜测的方法指控他人犯罪或者有严重错误;
●错误引用他人原话,即所谓断章取义或歪曲事实;
●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加说明;
●在报道中夹入过于偏激、尖刻的评论;
●拒绝播发相关人对严重失实和不公正的内容要求进行的更正和答辩等。
●规则013:采访
我司在生产和运营中可能涉及采访。采访是重要的原创内容的来源。
规则如下:
●应当征得同意后才可以开始采访。采访前应当告知被采访者采访的真实意图,以及有无身体危险等风险。
●未成年人、智障人士等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者的采访必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在节目中明示。
●不得将非正式场合的言辞视为采访。
●在公众场合对非特定人的拍摄录音,虽不必征求每一个人的意见,但不得使其因所处环境或场所(派出所、医院、公园等)而被受众对其品行产生错误理解。
●不得以任何歧视性语言和方式进行采访,不称呼其侮辱性绰号,更不得作弄被采访对象。
●不得训斥被采访对象。
●不得人为制造采访对象之间的冲突。
●采访时,就某些事项作出承诺的,遵守承诺。
●规则014:隐私
以下为法律明文保护的隐私:
●私人信息:身体与疾病信息、邮电通信信息、个人储蓄及合法财产信息等;
●私人空间:住宅、厕所、浴室、更衣室等;
●私人活动:性、性关系、婚姻关系等;
●不被公众识别的个人:涉嫌犯罪及犯罪的未成年人、性侵害事件及案件的受害人、艾滋病病人、违纪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人、收养关系当事人(包括送养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
●针对隐私的窃照、窃听、刺探与披露等方式可能构成违规。
特别情况:
●披露收养关系需经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同意;
●犯罪的未成年人及艾滋病病人的姓名、住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资料均不可披露;
●由于法定原因,对未成年人隐私,原则上不以本人同意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公开披露之理由;
●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及参与营利性活动、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违反《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的行为不受隐私保护。
●对可能被被采访报道者认为是个人隐私的事项谨慎对待。
隐私可以因以下理由而降低保护程度:
●本人(不包括未成年人)或法定人员(如收养关系当事人)明示同意,并向受众说明;
●涉及公共利益;
●涉及公共人物;
●十分有利于该未成年人的成长(如因严重疾病获得爱心捐助等)。
●规则015:“红色经典”改编
对于构成中华民族(包括汉族以及各个少数民族)重要文化遗产的名著,改编时应尊重原著的精神和内涵,尊重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民族感情。如果改编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名著,也应尊重原著的精神和内涵,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民族感情。
●规则016:真实
不播发未经核实的信息。
对必要报道的未确定事实须加以说明。
不捏造消息。
报道不背离事实、曲解事实和故意删除重要事实。
除需要保密外,报道中应指明消息来源。
不将评论或猜测作为认定的事实发表。
标题不可夸大失真。
时事内容避免使用情景再现。
在非真实的节目中模拟报道,或当报道的表达方式用于戏剧化、娱乐化效果时,应明确标示,确保不被认为是真实的报道。
报道失实或有重大差错,应及时更正,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规则017:公正
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实的真实性,避免因为报道的肤浅、片面、主观而导致受众对事物产生偏差或错误的判断。
尽量从多个角度、全面、平衡地报道意见对立或利益冲突的双方、多方,避免传播单方观点误导受众。
报道有分歧的争议事件或者公共问题,不应诱发有利于某个个人或组织的结论。
表达个人观点的节目,必须明确说明。
不徇私或接受及索取物质利益而播发或隐匿消息。
不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作不公正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报道和评论。
不把广告材料当内容播送。
●规则018:社会责任
这不是禁止性的审议规则,是趋向性的原则。宣传管理机关也会依照趋向性原则进行相关调控。比如真人秀类节目不得在某些时段播出,比如电视剧当中的广告时间的规定,比如不得举办少儿类的真人秀类节目等等。
广泛提及的“媒体应该遵循承担社会责任原则,维护公共利益”,这里的“社会责任”、“公共利益”指的是:
●满足公众知晓各类信息和有价值思想的需要。
●满足公众理解和交流各类信息和有价值思想的需要。
●尊重人权,尊重人类的尊严和价值。
●促进社会的和谐。
●促进各民族文化的创造、继承和发展。
●尊重人类的共同价值和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促进国际沟通和理解。
●尊重科学。
●保护未成年人。
●促进环境保护。
●保持良好的道德的品位。
●尊重和保护著作权。
●某些情况下,保护个人隐私应当与公共利益实现平衡。公共利益包括:
1.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
2.揭露公务中显而易见的低效率。
3.发现并揭露犯罪。
4.防止公众被某些个人或者组织的言论或者行动所误导。
●规则019:个人利益的正当性
任何在得到发布的内容里,不应夹带基于个人利益的偏见,规则如下:
●保持中立,不能基于特定的个人或机构利益,在报道中传递有倾向性的信息、表达有倾向性的观点。
●可以表达对宏观趋势的判断,但不能给出具体的投资选项。
●在包含投资价值判断的报道中,其信息必须来源于署名的第三方。
●对于来自外部作者的行业判断、投资价值判断等,要审慎对待,如果表述中带有明显的诱导,应对予以禁止。
●规则020:批评性报道
我司虽然很少会涉及到制作批评性报道,秉承“创业者不黑创业者”的宗旨。但是我们在工作中会遇到大量的“黑稿”(江湖上对批评性报道的称呼),通过了解主流媒体对批评性报道的评审标准,提高对这类报道好坏的鉴别能力(即使有些报道是由主流媒体播发的)。
●批评性报道,特指记者通过独立调查,将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揭露的节目;批评对象应该是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组织、个人和行为。
●节目应以完整、清晰的证据证明被批评者的确实施了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诽谤、侮辱。
●批评性报道必须以受众能够合理判断其真伪的事实而不是未经证实的传闻或推测作为依据,以避免诽谤之嫌。
●节目应有多方信息源,应尽量给被批评者表达意见甚至回应的机会。
●不将局部问题渲染为全局问题,不将涉及某一地区、行业、族群的问题以暗示或明示的方式扩展到其他地区、行业和族群。
●不渲染、不煽动,倡导理性、善意,着眼于建设性,推进所批评问题的解决。
●不以涉嫌犯罪的方式进行所谓“体验式调查”。
●规则021:著作权
著作权(版权)很复杂,工作时需要考虑,把握不准时,咨询法务。这里仅提示几点:
依次回答以下问题,帮助判断是否触及违法,如果答案不清晰要咨询公司法务:
1.1 版权是我们的吗?不是,继续。
1.2 过了保护期了吗?没过,继续。
1.3 这是单纯事实消息(不受保护),还是有具体形式受保护的作品?
1.4 是否需要权利人许可?
1.5 是否要支付报酬?
1.6 是否是改编?
1.7 是否是二次利用?如是,回到1.3
2.0 无论是否触及版权,以适当方式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都是必要的,而且不要有错别字。
3.0 具体的规定请参照新版著作权法,关键是建立版权意识。
(来源:《得到品控手册。本文编辑: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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