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南 肖小珊
2012年04月22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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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京东电子书渠道以“苹果”模式为主
如果说电子阅读巨头亚马逊的模式就是标准,那么苹果确实有与出版商共谋推高电子书价格的嫌疑。然而从商业模式的角度,苹果只是将Appstore的分成模式放到了电子书产业中,和亚马逊的批发模式不尽相同而已。于是,不出所料,面对美国司法部的起诉,在刚结束不久的听证会上苹果拒绝和解,并否认自身存在任何过错。
由于国内电子商务渠道亦大都使用类似于苹果的代销分成模式,故其中不乏苹果的支持者。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美国司法部给予苹果的罪名就像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认为分成模式本身就是合谋抬高书价的产物,这显然是缺乏依据的。
苹果被指令电子书价抬高2-3美元
日前,美国司法部起诉苹果与多家出版商共谋操纵电子书价格一案初步听证。苹果被控与出版商联手操纵电子书价格,这一行为导致“消费者支付的电子书价格被抬高2-3美元左右”。
按照美国司法部的说法,苹果和出版商改变了电子书销售的业务模式,起诉书称:“如果被告没有合谋,那么不可能出现业务模式的改变。”而这里提及被改变的业务模式,指的是电子书巨头亚马逊所采用批发再销售模式。
对此,苹果一方坚称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苹果律师丹尼尔·弗洛伊德(DanielFloyd)称:“我们基本的看法是,案件应当有证据。我们认为,这并不是一起针对我们的适当的案件,我们希望证明这一点。”
与苹果同时遭到起诉的还包括Macmilla和企鹅出版集团(Penguin)。而另外三家遭到指控的出版商———CBS旗下的Simon&Schuster、LagardèreSCA旗下的HachetteBookGroup和新闻集团旗下的HarperCollins———已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同意两年内避免干涉零售商的打折行为。
国内电子书倾向于“苹果”模式
其实,早在2010年推出iPad时,苹果便允许出版商自主确定电子书价格,前提是发行商向苹果提供30%的销售分成。另一方面,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出版商和苹果签订合作后,如果再和其他厂商签订价格更低的合约,则必须给予苹果同样的待遇。
然而,与苹果代销模式不同,凭借Kindle电子阅读器成为市场主导的亚马逊则一直坚持批发零售商定价模式———亚马逊以较低的折扣向发行商采购电子书,随后自主确定电子书价格出售给用户。这种可充分主导的模式,让其价格更灵活,必要的时候更能够牺牲收入以换取大量的市场份额。
相对亚马逊低价策略,出版商从苹果公司提供的代理模式能获取更高的利润率,也有利于提高苹果在电子书行业的竞争力,但结果造成电子书价格的大幅上涨。这便是美国司法部认定苹果和5大出版商有“猫腻”的原因———毕竟相比之下亚马逊的模式银货两讫,没有抬高书价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苹果公司与其他五家出版商联手推出“代理定价模式”之后,亚马逊的市场份额下降明显。目前,亚马逊在电子书市场的份额仍占首位,但已从90%下降到60%,苹果电子书的市场份额达到了10%至15%,巴诺书店推出的Nook阅读器占有25%的市场份额。
据统计,亚马逊今年的电子书收入预计达到11亿美元,明年达到16亿美元;而苹果电子书销售额仅约5000万美元。这一数字无论在苹果内部还是对比亚马逊,都显得不足挂齿。
回观国内电子书渠道,亦以“苹果”模式为主。例如当当电子书通过付费阅读、付费下载方式获得收入,并与出版社六四分成,出版社拿六成,当当拿四成。南都记者登录电子书频道发现,大部分在售电子书不到十元,更有低至3元、2元的电子书畅销。
今年2月份刚刚加入电子书业务的京东也表示与传统出版社采取分成模式,将考虑按4∶6或3∶7比例与出版社分成,这与当当网电子书的分成计划差异不大。
作者:方南 肖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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